爱己绝非善行
【遗训第二十六则】
爱己为最不善也。修业无果、诸事难成、无心思过,伐功而骄慢生,皆因自爱起,故不可偏私爱己也。
【释义】
爱己,即只图自己私顺心而从不顾念他人,这种私心最为不善。修业无果,事业无成,不思悔改,这些均由过分爱己而导致,所以决不能做这种自私自利之事。
人人都认为自己最重要、最宝贵,所以,最不愿自己受到伤害或有所损失。不仅如此,动辄还爱自我表扬——自己能力强,工作得力等等——这样想着不禁翘起尾巴、沾沾自喜起来。这些即西乡所言之“爱己”。
追逐名利,觊觎权势,这些行为都发端于过分看重自己,也是最不可取的。
难成大事也可归因于爱己。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爱心”作祟,只要自己好就行,这种想法和做法得不到他人的协助。
不能一味想着“利己”,而应将“为生意伙伴、为员工、为社会”的“利他”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如此就能得到他人的信赖与协助,不论事业或人生都会顺畅。
更进一步,持“与他人为善”之念,并积极付诸行动,那么,不仅会得到身边众人的帮助,连上天也愿助其一臂之力。
有此“天佑”,事业就能成功。
【遗训第二十四则】
道者,天地自然之物。人行道,是为敬天。天佑众生,故当爱人如爱己也。
【释义】
所谓道,是天地自有之物。人应当循道而行,其首要目的是为敬天。天平等地关爱他人、关爱我,所以应以爱己之心来爱他人,这点至关重要。
西乡隆盛所言,“道者,天地自然之物。人行道,是为敬天”,这其中蕴藏着对至高无上之存在的敬畏之心。天至高无上,公平无私地将爱给予世间万物。那么,我们自然也应当以爱己之心来关爱他人。
以爱己之心爱人,与其后第二十六则中“爱己为最不善”似乎自相矛盾,其实不然。本则中的“爱”,并非以己为重的自私之爱,而是怀着仁慈的爱心对待万事万物,也就是对他人的无私之爱。
这句话商场上也同样适用。经商时,我们习惯以己方能否获利为出发点考虑问题。其实这不对。江户时代提倡商业道德的石田梅岩曾说,“兼顾彼此者方为真正之商人。”尽力做到双赢,这才是商界的法则,是至高的境界。
如果希望己方获利,那么就要让生意伙伴、客户获利,让他们满意。若能如此,必将得到回报。西乡所言之“爱人如爱己”这句话对从商也非常重要。
【遗训第二十五则】
不与人对,与天对。与天相对,尽己责而勿咎人,寻己诚之不足。
【释义】
心中应谨记,勿把人当对手,而常与天相对。与天坦诚相对,尽己之诚意,绝不咎责他人,而反省自身诚心之不足。
“不与人对,与天对。”这话对经营也很重要。哪怕是商务会谈,也不把对方当对手,而是将心与天相对。这意思就是应当以真心、以真诚、秉持正道去处事。记得日本泡沫经济极盛时,不仅房地产商,连大银行的分行长也来热心相劝,去买房地产吧,肯定升值,去买股票吧,肯定升值。银行给买地、买股票者融资,可以收取贷款利息赚钱,因此三番五次来劝说投资不动产、投资股票。整个日本都陷人房地产与股票的投资狂潮之中。
然而泡沫完全破灭,经济一落千丈,损失惨重者不计其数。
这是因为大家都只是“与人对”。没有贯彻“与天对”的真心和真诚,没有扪心自问这种投机行为是否符合原理原则,作为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天道。
当靠投机赚钱的说客来到跟前,我们就应思考,他们这些话是否符合天道。额头不出汗,不付出辛劳,仅仅从左手换到右手就可赚取暴利,即使能够做到,但这样做对吗?我们应该想一想。可惜当时很少有人这么想过,大家都只“与人对”,愿意相信说客的劝告,因而落人陷阱。
泡沫经济崩溃后也一样。房市、股市一落千丈,损失惨重。于是人们又都开始埋怨当初劝说自己投资的人,“我根本不想买,都是你说买吧买吧,都是你说给贷款、给贷款,我这才买的。”大家都将责任推给他人。
究竟谁之过?西乡说:“不与人对,与天对。与天相对,尽己责而勿咎人,寻己诚之不足。”他告诫我们,面对失败,应当反省自身的不是,反省自己诚意不足。把责任都推给别人未免太荒唐。
然而,非常遗憾,现实生活中能遵循此教导、提升自己理念的人实在寥寥无几。正因如此,泡沫经济才阴魂不散,到时恐怕还会再现。这也算是人世间之常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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