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不稳定性
确实,在一些行业,两个领先品牌可以齐头并进。
当然,这些行业本身并不稳定。其中一个品牌迟早会占上风,保持领先。领先优势最后一般会稳定在5∶3或3∶2。
像鸡群需要明确的啄序(pecking order),消费者需要品牌最终形成明确的排名,以便选择时有所依据。
赫兹和安飞士。
哈佛和耶鲁。
麦当劳和汉堡王。
如果两个品牌的市场表现不相上下,那么其中一个品牌终会占上风,并在未来很长时间内主导市场。
后来,我们将这种思维总结为二元法则。每个品类最终只会剩下两个主导品牌。例如,雪佛兰和福特、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百威和米勒、金霸王(Duracell)和劲量(Energizer)、苏富比(Sotheby’s)和佳士得(Christie’s)、上帝和魔鬼。
例如,从1925年到1930年,福特和雪佛兰一直针锋相对,难分胜负。1931年,雪佛兰胜出。
自此之后,在双方推出新车型的年份里,把由经济衰退和战争引起市场混乱的年份也算在内,雪佛兰只输给福特4次。
显然,胜负未决之时,双方都没有压倒性的优势,那时努力还来得及。如果有一年的销量超过对手,往往就为未来几十年的成功做好了铺垫。
飞机的功率得达到额定功率的110%,才能起飞。但飞行到3万英尺[1]的高度后,飞行员就可以关小油门,把功率降到70%,飞行速度仍然能达到600英里/小时。
- 1英尺≈0.304 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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