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竞争意识
创造性垄断就是新产品既利于每个人又可以给创造者带来长期利益。竞争意味着大家利润,产品没有实质差异,而且还要挣扎求生。但是为什么人们相信竞争才是健康状态呢?回答是:竞争并不只是一种经济概念,也不只是一种个人和企业必须在市场中解决的麻烦。重要的是,竞争是一种观念——这种观念在整个社会中蔓延,扭曲了我们的思想。我们宣扬竞争,把竞争的必要性内化,颁布竞争的条律;结果就是,尽管竞争越来越激烈,我们实际获得的却越来越少,我们把自己困在了竞争中。
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但是我们都已经训练有素,对它视而不见。我们的教育体系既促使我们去竞争,也反映了我们对竞争的痴迷。成绩本身就是对每个学生竞争力的精准测量;分数最高的学生既得到地位又得到证书。我们用同样的方法教授年轻人同样的内容,不顾个人天赋和爱好。学习不怎么样的学生也得坐在书桌旁,看着好像低人一等;而在考试和作业上出类拔萃的孩子最终的定位也都是在这个怪异的、与现实世界没有交集的学术界里界定的。
越到高等教育阶段,这种现象越严重。优秀的学生自信地“往高处走”,直到竞争激烈到把他们的梦想吞噬殆尽。高等教育是一场困局,在高中时对未来有宏伟规划的学生最后却陷入了与智力成都不相上下的同侪在传统职位的竞争,如企业管理咨询和投资银行业务。为了获得把自己转变成一个墨守成规的人之特权,学生(或者家长)要支付数十万美元,并且仍在飙升的学费。为什么我们要对自己做这种事呢?
我多么希望自己年轻的时候就这么思考过。我的道路循规蹈矩,一个朋友曾在我八年级的年鉴上这样预测:四年后我会成为斯坦福大学的二年级学生。按部就班地上完了大学,我考入了斯坦福法学院,在这里我更加努力,追求更大的成功。
每个法学院学生都目标明确:得到最高分。因为每年,只有十几个学生从数以万计的学生中脱颖而出,成为最高法院的书记员。在联邦上诉法院工作了一年后,我终于得到了书记员的面试资格,面试官是肯尼迪和斯卡利亚法官。面试进行得很顺利,胜利在望。我想,要是我能当上书记员多好,我这一辈子就不用愁了。但是结果却是我失败了。那时候,我被受打击,意志消沉。
2004 年,创立了Pay Pal公司并将之卖掉之后,我偶然碰到了以前法学院的老朋友,他帮我整理过那次失败面试的申请资料。我们近 10 年没有联系过了。他开口第一句话不是“你好吗”或是“真是好久不见啊”,而是咧开嘴笑着说:“彼得,你真是太幸运了,幸亏你当年没有竞争上书记员。”从后来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都知道如果赢得当年那场竞争,我的人生就会向坏的方向转变。如果当年真的留在了最高法院,我可能这辈子都只能录取证言,起草别人的商业协议,而没有机会自己去创造新事物。
很难说这两条路的差别有多大,只能说机会成本真的很高。就像所有获得罗德奖学金的罗德学者都有前程似锦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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