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公平分配的“我切你选”
对公平的向往深植我们内心,同时公平也是促成并维持合作的重要工具。但面对任何一种有限的资源,在合作中如何公平分配,并确保结果不招致任何嫉妒和矛盾?“我切你选”也许能化解这一难题。
我们在童年感受最强烈的需求之一就是公平,而到了成人,就成为我们的正义感。寻找促成并维持合作的工具时,我也是首先诉诸这种正义感。我认为,如果各方都觉得协议很公平,就不会轻易打破协议。
对“公平”的向往似乎深植在我们心中,而且可以追溯出很长的演化史。例如,就连猴子也分得出公不公平。全身褐色的僧帽猴,如果看到同类完成了相同的任务却拿了较多奖赏,会满腹牢骚、大发脾气。研究者发现,它们生气之后就不愿意再做同样的工作,甚至拿奖励的食物砸研究人员。想当初,我也曾经把最爱的水果塔丢向我妈妈,只是因为觉得我弟弟拿到的那块比我的大。
我母亲应该怎么做,才能确保我不会嫉妒弟弟拿到“大”块的?
答案很清楚,就是运用“我切你选”的策略,由一人来切,另一人来选(但是实际效果可能也有限,毕竟我那个时候才4岁,弟弟也才2岁)。然而,博弈论研究者已经指出,面对任何一种有限的资源,原则上这已经是最公平的分配方法,可以确保结果不会招致任何嫉妒之心。原因就在于,切的人会努力达到公平,而选的人已经有选择的权利了,所以没有了抱怨的理由。
我第一次体验到这种策略,是有一天我把一支“火箭冲天炮”射进了祖母的卧室里。还记得那天是在庆祝某个节日,我不小心把弟弟的一盒烟火踢进了我家的营火堆。射进卧室的是一支很大的“蓝色火箭”,足足比那些红色的贵上三倍!那盒烟火爆开的时候声音很大,肯定会吵醒当时正在睡梦中的祖母,只不过火箭在那之前就率先在空中划出一道金色弧线,冲过卧室大开的房门,钻进梳妆台底下,先是吱吱作响,接着很快就爆出一片闪亮耀眼的蓝白光芒。祖母下床逃跑的速度超快,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七十好几的年纪。她站在房门口,挥着拐杖,嘴里喊着一些难懂的话。后来,真正触及我内心的不是那根拐杖,而是父亲说,要把我的那盒烟火分一半给弟弟。
我那个时候才7岁,虽然还没开始研究哲学,还是想出了自以为了不起的论点。我说这一点也不公平,踢到烟火不是我的错,而是弟弟不应该把烟火放在营火堆旁边。可惜父亲不吃这一套,我最后争取到的,只是由我亲自把我的烟火分成两堆,再让弟弟来挑。
我挑得可小心了,心里盘算不管弟弟挑哪一堆,我都绝不能吃亏,这是我的底线。如果谁吵着要更多,爸爸就会把所有的烟火拿给另一个人。回应爸爸的策略时,虽然我并不自觉,但还是用常理判断出要采用“我切你选”的策略,而这正是博弈论研究者会提出的建议。这里应用的准则,也就是所谓的“大中取小”(Minimax)原则。
“大中取小”的意思就是,你需要先衡量局势,考虑各种不同的选择造成的最大损失或最坏结果是什么,然后再决定如何让损失最小化(英文minimax里的max就代表maximum,即可能的“最大”损失,而mini代表minimize,意思是“减到最小”)。如果当初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也采取了这个原则,就不会冒着损失整座伊甸园的风险,只为了尝尝苹果的滋味。我们给房子或车子投保,也是希望将可能的最大损失缩减到最小,就算损失保费,也总比碰上车祸或发生火灾的损失小得多。
“我切你选”之所以是个符合“大中取小”原则的做法,是因为切的人绝对会尽可能切得公平,好让可能的损失缩减到最小,而选的人也一定会依照相同的原则来选择自己的一份。
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上,这个策略颇为公平,因此成为分享资源的一大可用策略。常见的例子如离婚时如何分财产,目前常用的做法是估算所有资产的价值,再将总价值按比例平分。博弈论研究者也曾经指出,“我切你选”的策略也能考量到其他价值因素(像是对某些物品的感情),所以在分配的时候对各方都有利。
在某些国际协定中,也可见到“我切你选”策略的运用。以1994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例,高度工业化的国家希望能取得部分国际海域的开采权,但同时又必须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此,决议由想开采海底矿藏的国家将该海域分成两块,而由一个独立的机构代表未开发国家,从中选择一块,留待以后开采。
从理论上讲,这听起来很高明,也是对自私自利的发达国家的一个有力回击,但等到我实际试着应用这个策略时,却发现有三大难题。第一是不同的人常常有完全不同的价值观,虽然这本身并不是问题,但会使得价值的评估和比较十分困难。第二是实际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在涉及国家超过两个时,就更为复杂。第三也是最困难的,如果没有独立的权威阻止其中一方通过欺骗或霸凌来获得超过他们应得的份额时,如何让其他各方接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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