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我们心中的法官、行为的导师
再回来看看有效利他主义者吧。彼得·辛格指出,当这类利他主义者谈及为什么如此行事的时候,他们所说的话往往不会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或者情绪冲动,而会带有更多理性思考的意味。例如,泽尔·克拉文斯基说,大家之所以不能理解他给陌生人捐献肾脏的行为,是因为“他们完全不会用数学思考问题”。另一个有效利他主义者曾经写道:是数字把我变成了一个利他主义者。当我知道自己可以把高昂的健身月卡费用(我甚至不想提到底是多少钱)拿来帮助失明的患者时,我心里想的就是:“为什么我不从一开始就这么做呢?”
有效利他主义者并非常人,但那种理性推理的能力却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有些道德直觉是没办法说明其合理性的,在这一点上,社会心理学家其实没有错。但就像我在《善恶之源》中提到的,这些都是例外情况。当被问及为什么酒驾是错误的,为什么企业不应该对男女员工同工不同酬,或者为什么应该替拄着拐杖的人开门,人们并没有那么困惑不解。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用道德考量,比如伤害、平等和善良来证明这些观点的合理性。
不仅如此,当面临更加复杂的问题时,我们会认真思考、仔细审视并且相互辩论。我们在生活中与朋友、家人讨论道德问题时就是这种情况。例如,穿过罢工的纠察线到底对不对?应不应该给书店门口无家可归的人钱?朋友的丈夫刚刚去世,她现在就开始约会其他男人是不是太早了?同事不停地跟我借钱,但显然没有任何还的想法,我该怎么办?
我认为,这种道德推理的能力会带来激动人心的结果。很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了,人类的道德范畴随着历史的演进逐步扩大,在女性权力、同性恋、少数民族等方面,我们的态度都在向着包容和接纳逐步演变。就在不久前,我居住的社区的居民刚刚做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转变,他们对变性者的态度较之以前有所不同了——我正在看着道德进步的实时过程。
这并不是因为人类的心扉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渐打开了。我们并不比自己的祖父一辈更能共情,也并不真的认为悲天悯人的情怀是自己的本性,在将来也不会如此。恰恰相反,我们对他人的关怀反映了一种更抽象的关注,也就是不论自己感受如何,他人的生活与我们所爱之人的生活同样重要。史蒂芬·平克对此进行了精彩的表述:
《旧约》告诉我们要爱自己的邻里,《新约》告诉我们要爱自己的仇敌。道德背后的理性似乎是这样一番模样:爱你的邻里和仇敌,因而你就不会想去杀死他们。但平心而论,我并不爱自己的邻居,也不爱自己的仇敌。所以,更好的版本也许是这样的:虽然你不爱你的邻居和仇敌,但也不要去杀害他们……所以,真正得到了扩展的并非共情的范畴,而是权利的范畴。这是一种承诺,也就是对任何生灵,不论远近亲疏,都要保其平安,使其免受剥削和伤害之苦。
亚当·斯密说得更好。他提出了一个问题:既然我们的生活如此重要,为什么还要去在意陌生人呢?然后他这样回答:
这并非因为人性的微弱力量。自然在人们心中点燃的并非微弱的仁慈之光,这种微弱的力量远不足以战胜我们的私欲。起作用的是一种更加强大的力量,一种更加有力的动机,那就是理性、原则、良心,我们胸中的浩然正气、伟大法官和我们行为的无上导师。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