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而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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