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和再中心化
法则三:开放性平台
在传统的互联网商业环境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架构,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越来越明显,大热门不再是惟一的利益创造者。互联网上诞生了大量的个体群落,而分布式架构等技术力量,使得去中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但是,当大量的去中心化个体独立存在后,一些拥有市场能力或者客户组织能力的企业开始了再中心化的再造过程。和以往的集权式中心化不同,新的再中心化的表现形式,则是由一个多接口的开放性平台为核心去组织外部资源,它们以透明可视化的利益联盟为前提,实现规模化成长。
法则四:成为资源的组织者
传统企业里集权制的发号施令角色不见了,新的商业环境里,轻公司的角色是组织者,它们通过更加强有力的客户获取能力以及渠道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反向进行资源匹配。在组织者对价值网络的动态调配下,整体的商业价值得以提升。
法则五:外骨骼式杠杆增长
在成熟的产业链上出现的轻公司,总是将自己擅长的能力抓在手里,而将不善长的能力外包给价值网络伙伴。与有机一体化企业或者传统的一成不变的契约制合作模式相比,轻公司以开放的形态组织一个价值网络。
和过去强调的价值链相比,轻公司与价值网络成员的合作关系是动态的,却又比以前的传统契约关系更加灵活紧密。因为组织者轻公司的客户获取能力可帮助价值网络成员在过剩的制造环境中快速建立核心竞争力。动态的关系有利于整个价值网络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使得网络成员在竞争中不停地优化。在轻公司组建的可视化价值网络中,所有成员快速共享的市场信息,整个网络成员都具有灵活的市场反应能力。
法则六:建立商业生态系统
价值网络的最高形态是商业生态系统。未来的商业战争不再是企业之间的战争,而是商业生态系统之间的战争。一个多层级的商业生态系统将更具安全性,这也包括了这个系统中一些强势的群体建立的自己的生态圈,只有每个成员都能在这个系统中获利,商业生态系统才是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
互联网和IT系统的互通互联,使得商业生态系统成员之间沟通更加便捷,可视化的交互令商业文化也变得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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