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政府平台诞生
顺应用户参与的势头,一大批依靠互联网及IT技术开辟新模式的企业诞生了。这些企业都以互联网作为承载“商业公民”的平台,然后引导这些“商业公民”们在这个平台上成立自发性社区与组织,而企业与之的关系是多向的。这里的精髓不在于公司是否为互联网企业,而是将互联网的这个体系与原有的商业环节都有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让其能够自己运转起来。
这样的公司是一个开放的组织,它们要负责搭建一个开放的平台,负责平台上的各种功能模块的建设,建立最初的规则,用不同的分类方式来建立社区,并引导社区里的“商业公民”参与进它们设定的商业活动中,这样,这个平台才能持续良性的运转。
这有点像是一个政府,要负责城市里基础设施的建设以便公民们能够生存,还要颁布多种法令来维持秩序,在出现纠纷时还要有第三方的机构来负责调节……这样的企业可以称为类政府型企业,如Google、eBay、淘宝等等。它们的盈利方式也同样类似于政府的税收,比如eBay收取的商品登录费与成交费、Google与它的“商业公民”——AdSense的使用者共同分享的广告费。甚至在eBay、淘宝、一些运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搭建的平台外,还有这些“商业公民”们自发建立的各种“工会”,这种松散的组织会在自己利益受到侵害时,以集体的力量来对公司施压。
对类政府型企业来说,这样的问题也许以后会经常碰到,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型企业只有处理好与“商业公民们”的各种流程管理、利益分配、纠纷解决、行为引导等关系,才会获得相应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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