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自然自由与社会自由
“趣味哲学”的课程已经过半,顾梦对于上课的热情却并未因此而减半。虽然在课堂之中,导师所讲的内容并不能够被自己完整地消化,但能够听到不同导师针对不同或相同问题的观点,也是让顾梦受益匪浅。
新的一周,顾梦同样早早地来到了讲堂。对于新的课程她同样充满了期待。第一眼看到新的导师,顾梦的脑海中最先显现出了“清秀”二字,而且这位导师的身上似乎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在我看来,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之中,而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着一定的社会秩序。这些社会秩序往往并非来自自然之中,而是由我们人类自身所构建起来的,在我看来,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
“这种联系和秩序究竟要如何构建呢?我认为这之中存在一种必要的约定,是这种约定将社会形态之中的双方联系了起来。而我将其称为社会契约。”
“此前,很多哲学家认为人与人之间所存在的奴役和统治的关系是天然形成的,在我看来,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观点,是因为他们将原因和结果弄混淆了。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有些人天生为奴,那么一定是因为有反自然的奴隶制度存在。”
“一种社会秩序不可能长久地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之上,因为即使是最为强大的人也没有办法始终保持着强势的霸权。当然,除非他能够将强力转化为权利,同时把服从转化为义务。”
当听到社会契约的时候,顾梦就已经知道这位导师的身份了。虽然之前曾经翻阅过卢梭导师关于社会契约理论的书籍,但顾梦所理解的却并不深入。现在卢梭导师一上来,就将社会契约的内容放在最前面讲,自然很合顾梦的胃口。同时顾梦也在努力地思考着卢梭导师所讲的内容。
当听到权利和义务的时候,顾梦一下便联想到了现代社会的法治制度。权利和义务可以说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但卢梭导师所说的这种权利和义务究竟是否就是现代法治制度之中的权利和义务呢?
“当然,单纯的强力是无法构成真正的权利的,因为这种权利会随着强力的停止而消失,而当这个强力被新的强力所打败时,那么由这种强力所促生的权利就会被新的强力所取代。”
“同时如果必须要通过强力来使人们服从的话,那么人们便不是根据义务来服从了,也就是说服从和义务之间也是不能单纯去画等号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大多是出于一种自保的心态而被迫服从的。如果没有东西去被迫让人们服从,他们便没有服从的必要了。”
“在自然状态之下,人类没有办法独自去承受生存的障碍,所以他们需要寻找一种新的生存方式。进一步说,这种新的生存方式是一种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能够使人们以共同的力量来保卫每一个结合者的人身健康和财富安全。同时在这个结合形式之中,每一个个体都是在服从自己本身,而且仍然会像往常一样自由。”
“这难道不是一种绝好的形式吗?想要达成这种形式,最好的办法就是形成一个约定,这个约定会将每一个人都置身于‘主权者’的指导之下。而‘主权者’是什么呢?”“在这里,我认为‘主权者’应该尽可能包括最多的社会成员,它应该是拥有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和集体的共同体。而在这个共同体之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平等的。共同体就以这同一种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
“对于这个共同体,大家应该并不陌生,我将其称为‘国家或是政治体’,而在这个共同体之中的结合者则被称为人民。另外一些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则被叫作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务者,则应该被称作臣民。”
“相较于‘约定’,我更喜欢用‘契约’这个词。正是有了这种契约,人类才能够从盲目的自然状态,进入有序的社会状态之中。同时也能够从本能的状态,进入道德和公理的状态之中。”(见图10-1)
卢梭导师有条不紊地在讲述着自己的课程,却突然停了下来。因为在讲堂的角落有一个女生在高举着手臂,卢梭导师示意其提出自己的问题。
“难道您不认为正是这种社会的约定,才让我们失去了自然的自由本性,而成了社会之中拘束的个体吗?签订社会契约,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将会失去自由呢?”卢梭导师似乎很满意这位同学的提问,在示意其就座之后,开始继续论述了起来。
“这个问题的确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而同时,这也是我下面要讲的一个重要问题。诚然,人类将会因为社会契约而失去天然的自由,不仅如此,在社会契约的约束下,人类还将会失去拥有一切事物的无限权力。”
“但是在失去了这些内容之后,人类难道就没有任何收获吗?当然不是,在失去的同时,人类将会获得社会的自由,和对社会之中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可以说人生而自由,但却又往往都在枷锁之中。”
“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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