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逆命题
这要从我遇到过的一件小事说起。过去我有一个同事,是教GRE课程的。他是个非常自信的人,可偏偏英语发音很差。其实,这本来没什么,发音差对第二语言习得者来说很自然,不丢人。可偏偏他自己又很在意这个……有一次,我听到一位学生与他的谈话:
学生:……老师,不知道我该不该说……
老师:你说!
学生:你说的英文我听不懂……
老师:……那老外讲的英文你听得懂么?
学生:呃……听不懂……
老师:那不就得了么!
那学生突然哑口无言,红着脸低着头走掉了。
可事实上,那老师明显在强词夺理,诡辩连篇。他的意思是:
“既然老外讲英文你听不懂”,那么“你听不懂我讲英文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么?”
再翻译一下:
老外讲英文是标准的,你听不懂;所以,反过来,你听不懂的不是不标准的(或,你听不懂的就是标准的)
所以,你听不懂我讲的英文,因为我讲的就是标准的……
翻译过后,反应再慢的人也看得出来这肯定没道理,肯定哪儿不对了……其实,中学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原命题为真,逆命题不见得为真。然而,在生活中,大多数人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把原命题和该命题的逆命题等同起来。有心理学家曾经做过调查,经过几年的统计,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大约有79%以上的人分不清楚原命题和逆命题之间的区别。
“反过来不一定成立”这句话,值得牢记。
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另外一件事情也格外说明问题:
有一天,我在Twitter上随口说了一句[62]:
脑残者最好玩的地方在于他们认为别人才是脑残呢。
多少出乎我意料的是,很快就有人这样回复(其实是很多人):
这很明显将陷入悖论:假如笑来不认为别人是脑残如何得出以上结论;如果认为别人是脑残,根据其理论,他自己才是脑残。
我实在没办法在Twitter上140字的空间里讲清楚关于逆否命题的道理,但还是补充了一下:
1) 脑残者最好玩的地方在于他们认为别人才是脑残呢。
这句话本身并不意味着说 2)”认为别人脑残的人才是脑残”。
《异类》(Outliers)的作者Malcolm Gladwell在他的成名作《引爆点》(The Tipping Point)中提到一个现象,禁烟运动往往带来反效果,越禁越吸引未成年人,因为突破禁忌总会带来一些微妙的快感。他接下来分析到,很多未成年人开始吸烟,并不是因为吸烟很酷,而是,他们看到吸烟的人很酷[63]—比如隔壁那个很酷的姐姐。
实际上这种认知只不过是分不清原命题和逆命题之间的区别:
原命题:吸烟的人都很酷。
逆命题:很酷的人都吸烟。
我也想酷,所以,我要吸烟。
事实上,每天有无数的人因为分不清原命题和逆命题而被他人左右。混淆原命题和逆命题,抹杀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广告设计者最常用、最舍不得放弃的手段—因为它最有
62. http://is.gd/cyScTg
63. Smoking was never cool, in fact, smokers are cool.效,正如之前的统计数字说表明的那样,至少对79%的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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