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的案例
a. 十元钱的收益
1984年,也就是二十多年前,我母亲竟然给我10元钱,允许我报名参加本地第一个计算机学习班。要知道那时候的10元钱,可能相当于现在的1000元还不止—因为当时我父母每月的收入全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多一点点。
事情经过大致是这样的。那时我还在读初中二年级。快到暑假的时候,有一天班主任拿来一张纸贴在黑板上,说是少年宫要办个什么学习班,谁有兴趣就去看看。第二天,我们一帮同学顶着太阳跑跑闹闹就去了,其实当时连是什么学习班都不知道呢。许多年后的今天也依然觉得记忆中的那个日子亮得刺眼。
到场的时候我们发现根本就来晚了,屋子里早已挤满了人。
我们几个只好挤到教室最后面,站在桌子上才能看到黑板。
又等了好久才看到一个瘦瘦的男老师,把一个键盘(就是那种最早的R1机型,直到1986年,我才见到APPLE II)接到一个单色显示器上,做了一些让我们眼花缭乱的演示。
今天应该没有谁对屏幕上能够显示一个用字母拼出来的几何图形感到兴奋了吧?但当时,我们就是很兴奋,屋子里不断地发出孩子们的惊叹和欢呼。
我记得那男老师说“今天就到这儿吧”时孩子们失望的叹息。那老师又接着说,“明天下午开始正式上课,报名参加的学员,要交10元钱学费。”我几乎是一路跑回家的,跟老妈一说,她一点都没犹豫,只是说,晚上你爸回来就给你。第二天我拿着爸爸早上给我的10元钱兴冲冲地跑去找前一天与我同行的同学之一(我们班主任的儿子)。结果他说他不去了,因为他妈妈说学那个没什么用。
于是,我颇有些扫兴地一路走到少年宫,手在兜里紧紧攥着那10元钱。要知道,10元的纸币还是当时最大面值的纸币。到了少年宫三楼的教室,才发现那个教室其实特别大,昨天是因为挤满了人才没觉得—算我在内一共只有5个学生。再后来才知道,其中的一个还是少年宫的工作人员。
所以,那期计算机班的总收入为35元—因为后来还有个学生中途退班了,她爸爸过来要回去了学费中的5元。
许多年之后,我跟母亲提起这事儿,她说她只是想让我度过一个不无聊的暑假而已。不过她倒是记得很清楚,我父亲当时听说学费10元钱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多学点东西总是好事儿”。再后来,我有一次回老家,见到当年我的班主任,闲聊之间提起这事儿。她居然不记得还有过这么一回事儿。我也就没再多说什么,想想也就没接着问她儿子现在在做什么。
姑且不说这么多年来摆弄计算机给我带来的心灵上的愉悦,仅说一件事儿就够了。在撰写《TOEFL核心词汇21天突破》[14]的过程中,假若我没有稍微多于常人的那点计算机知识,能够编写一些批处理脚本[15],就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完成那样海量的工作;并且,就算多花上好几倍的时间,也很难拿出那样的质量—而最终质量保证了销量。
《TOEFL核心词汇21天突破》这本书,售价29元人民币,目前已经在市场上销售8年[16]有余,每年至少销售4万册,最多的一年是7.5万册。我的版税是12%,所以,这些年来这本书为我带来的版税收入税后都有100多万人民币。这可是当年我父母给我参加计算机学习班的学费的10多万倍。
我常常跟母亲开玩笑,说她比巴菲特牛多了,30年不到的时间里,投资回报率高达百分之一千多万……
可问题在于,当时我去少年宫学习计算机编程语言的时候,怎么可能会想象得到20多年后的某一天,要用软件去调取语料库中的数据,然后用统计方法给每个单词标注上词频[17],而后写个批处理程序从相应的字典里几个小时内拷贝粘贴出多达20MB以上的内容,再重新整理……顺便说一下,统计学可是我上大学时仅仅凭兴趣学习的一样东西,却竟然最终被事实证明是最有用的知识—现代科学所有领域都必需的数学分支。十五六年前,我在大学翻阅统计学书籍的时候,可万万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把那些理论应用到英语教学上—事实上,从现在开始倒推十年,我还完全不可能想象自己有一天会去教英语!而一直以来学生评价我是讲课最精彩的老师,我想是与我练就的超强说服能力有关—因为我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是销售。可是,我之所以练就很好的说服能力,根本不是为了有一天去当最优秀的老师—当时可只不过是为了赚钱糊口而已。
b. 盲打是否值得学
大约在25岁前后,接触计算机已经将近10年。而在接触计算机之前,在我的同学都没有见过打字机是什么样儿的时候,由于有一个精通英语和俄语的老爸,我早就知道如何操作键盘了—因为家里很早就有好几台打字机。然而,到了将近25岁,即,十来年后的我依然不会盲打—尽管连学校里都有专门的打字课(那个时候很多学校的所谓计算机课,实际上就是练习王码五笔中文输入而已)。
我还经常振振有词地给同学们讲,练习打字完全是浪费时间。我认为王码五笔中文输入法只不过是给打字员用的。
学那个干嘛?难道你将来想要当个打字员?我总认为五笔输入法只是一种抄写法而已,因为,你只能边看边打。而对真正创造内容的人来说,要先用纸笔写出来,再抄录到电脑里,还有比这个更荒谬的事情么?学习汉字的笔法已经很累人了,还要练什么指法,见鬼。更不用说这种所谓的输入法对思考的干扰—要把字拆开再输入,并且还要按照莫名其妙的方法拆字[18]。就算不是盲打,用两根指头也已经挺快了(至少比手写快),你说我还有必要学习什么五笔输入和盲打么?哈,我爸一辈子都用两根指头敲键盘!
很久之后,另外一件事发生了。那一年我25岁。1997年前后,互联网上除了聊天室和论坛之外就几乎没有什么其他更加实际的应用。时逢微软的Windows终于捆绑推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发的“微软拼音输入法1.0”。某天下午,在网上跟一个我永远不会知道是谁的女生放肆地聊天两个小时之后,突然发现我竟然已经无师自通学会所谓的“盲打”了!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很多人羡慕我打字快,我就索性花了差不多20分钟,把原本默认的“全拼输入”设置改成了“双拼输入”。之后还嫌不够,于是,又选择增加了“南方模糊音”的设置,不区分z/zh、c/ch、s/sh,这样又提高一点速度。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哪怕是简单常识也需要亲身经历过后才能真正体会”[19]。只有拥有了无与伦比的打字速度才知道打字快究竟有多大的好处。我突然发现我不再讨厌在读书的时候做笔记了,因为在键盘上敲字相对于用纸笔来说要轻松太多。我开始大段地记录感想甚至有时候干脆大段摘抄原文—当然,要是读的是电子文本就更好了,干脆拷贝粘贴,多省事儿!也就两三个月时间,我就拥有了超过百兆字节的文本资料。过去,读书的烦恼中有这么一个:我明明读过一段与此相关的文字,可是,它在哪儿呢?死活找不到的时候,骂娘的心都有。而电子文本除了编辑方便之外,它还拥有印刷版文字不能实现的强大的搜索功能。有了这样的功能之后就很难再遇到那种令人沮丧的情况了。
真正体会到读书时记笔记、甚至大量地记笔记究竟有多大的好处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过去拒绝练习盲打有多么荒谬了。而当时,就算没有异性的刺激,也顶多花上一个星期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我竟然仅仅出于懒惰而拒绝了。如果,哪怕5年前,我花上一个星期学会了盲打,那么,我可以多写多少读书笔记、积累多少文字呢?—更何况十多年前,我就有机会、并且完全可能学会盲打。天哪,我浪费了多少时间!
我盯着电脑里存着超过百兆字节的文字资料的文件夹的图标发呆,可心里早已是恨不能捶胸顿足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瞬间的战栗,完全是在噩梦中掉下悬崖而后突然惊醒的那种。仅仅说过去的荒谬是出于懒惰和幼稚,不免过分简单化了。事实上,是我的心智能力不够强大,才导致我根本没有意识到我只不过是懒惰而已—并且还竟然振振有词、洋洋自得。最要命的是自己一直在错过原本可能的巨大收获,却又毫不自知。可怕!
许多年后,我开始写博客。大约从2005年年底开始,每天必写[20],迄今为止不知道写了多少字,已发布的文章总数已经超过3000篇。这本书的初稿,也是先发布在博客上的。
因为更新得勤,也因为喜欢的读者口口相传,我的博客每天的访问量很惊人,Alexa全球排名一度冲进1万以内。常有朋友问我,你天天写那么多东西不累么?说实话,写字真的不累—因为对我来说打字已经是内建的能力,以至敲字没什么感觉;思考才累—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我常想,当年我要是没有“顿悟”,那现在还是处于两个指头敲键盘的阶段,那么,后面很多事情就不存在了;起码,我的博客可能就不存在了,当然,现在这本书是更不可能存在的了。
c. 小节
去少年宫学编程语言,是我运气好,学了就学了,全当玩了。会了就会了,需要的时候就用上了,而且许多年来一直在用—这里面最重要的根本不是聪明,而是运气:有认为“多学点东西总是好事儿”的父母。曾经拒绝学习盲打,是我愚钝,可我还是运气足够好,因为毕竟在多年之后醒悟过来—但也正因为当初的愚钝,一路肯定错过了很多现在已经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的东西。
然而,这两个经历能够说明的道理却是非常惊人的:人们可能会出于一模一样的理由却做出截然相反的决定。
当有机会学习一项技能的时候,人们常常问“学这东西有什么用呢?”其实,在尚未学习之前,对于提问者来说,答案只能是“不知道”—尽管很多书籍上都已经花费大量的篇幅去论述这个问题。而“不知道那东西(对自己)有什么用”是一部分人(更多一些)决定不去学的原因,同时,它也是另外一部分人(更少一些)决定去学的原因。
为了表述方便,让我们把“因为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用而决定学习的人”称为甲,而把“因为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用拒绝学习的人”称为乙。
更可能的是,甲很可能连想都没有想过,他从来都不曾问过“学这东西有什么用呢?”只是自顾自学去了。许多年后,他自然而然地找到了那项技能的用处,享受其已有技能所带来的种种好处。于是,他这个既有经验成为他们心智的一部分,下一次遇到新的学习机会之时,他会自然而然地再次采取同样的策略:管它呢,学呗,学了总有用处。
他会自然而然地理解并相信“技不压身”的道理。
另一方面,乙当然永远不会知道那东西究竟对他究竟有什么用处—因为他从未拥有过那项技能,不可能有机会亲身体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凭自己经验能够得到的结论只能是“我没学那个不也没什么么?”也许有一天,他会遇到一点尴尬,这样的时候,他可能会慨叹一下,“当初不懂事,要是好好学就好了……”然而,这对于他来说,仅限于慨叹而已。再次遇到学习机会的时候,他依然会选择放弃。只不过,除了“不知道学它有什么用”之外,还多了另外一个理由:“现在也来不及了……”这种拒绝学习的判断,渐渐融入他的心智,根深蒂固,最终,当他面临同样的机会之时,他会仅凭直觉再次做出同样的选择。
认真审视一下自己,再观察一下身边的人群,你就会发现像乙一样的人更多,要比像甲一样的人多得多。
关键在于,做出截然相反的决定的理由竟然是一模一样的!人们通常认为,恰当的逻辑训练能够提高一个人正确决定的几率。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逻辑都无能为力。而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并不罕见。相反,比比皆是。父母教育孩子的时候,常被孩子驳得哑口无言就是这类情况—并不是小孩子不讲逻辑,也不是小孩子就对了,可他就是无法理解父母所要传递的经验或者道理。他们不相信的理由和父母相信的理由很可能是一模一样的!历史上,也常常出现这种情况,其实都是“为了人类更好的明天”,可两派人偏偏就对立了起来,甚至各自都为了其实一模一样的理想“抛头颅撒热血”,甚至维持牺牲几代人的福祉。
看穿这一切,摆脱自己的局限,需要心智的力量。
13. 不是“superman”,而是“over-man”。
14. 这本书 2003 年第 1 版第 1 次印刷,2008 年年底时已经是第 3 版第 12 次印刷,若干年来总计销量已经数十万册。
15.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到我的博客上看一下《AutoIt 教程》http://is.gd/5RYtBn
16. 增补这段文字是 2011 年年初。
17. 每个单词出现的频率并不相同。在中文里,最常见的是“的”,然后是“了”,像“昶”或者“鬯”这样的字,很多人根本就没见过。在英文中,最常见的是“the”,然后是“of”……像“exorbitant”(价格过高的;高得离谱的)这样的单词,排列在三万开外。
18. 我个人对五笔输入法的看法一直不好,也因此招致很多争议。读者不妨阅读一下我的一篇博文之下的留言:http://is.gd/IadHlq 这篇博文及其留言倒是可以让局外人了解人们在争论问题的时候所表现出的种种心态。
19. 而真正心智成熟的人在一些情况下能够做到无需亲自经历,仅凭思考就能深刻体会。
20. 当然,有些时候写完了并不满意,所以只能存为草稿,或将来修改之后再发,或几经修改依然不满意,只好扔掉。但,依然可以做到每周至少更新三篇—多的时候,一天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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