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证伪,不能证明
虽然在科学领域中,归纳法以所谓的“独立可重复性”作为标准,从而确保实验结果的有效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通过归纳法总结出来的规律就一定是真实的。
18世纪,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在《人类理解研究》[2]一书中提到了归纳问题,该归纳问题又被称为“休谟问题”。他认为“我们不能以先验的知识证明未来就会和过去一致,因为(在逻辑上)可以思考而出的明显事实是,世界早已不是一致的了”。简单来说,休谟提出的就是所谓的“归纳法谬误”,其实是在强调未来的世界未必与过去或者现在的世界相同,所以在过去或现在有效的规律在未来却不一定依旧成立,即把一定时空边界之内的小概率事件,推而广之为整类事物超时空所共有的规律。其实,人类所犯的很多错误都是源于把边界之内的规律不恰当地推到了边界之外。
还是以我们之前提到的天鹅的认知问题为例,我们在欧洲看到的天鹅是白色的,在非洲看到的天鹅是白色的,真的就意味着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在澳大利亚,还分布着少量但确实存在的黑天鹅种群。
归纳法谬误说明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在过去的几千年里,我们一直在使用甚至在未来会继续使用的思维模式并不能准确地诠释事物背后的规律。即使所有前提都是正确的,我们也无法确保总结得到的结果一定为真,而独立可重复性验证规则的存在,只能用来判断归纳结果是否存在问题,却无法验证结果的正确性。换句话说,归纳法的结论就是等待被推翻的假说。
就像英国哲学家卡尔·雷蒙德·波普尔(Karl Raimund Popper)所说的那样,科学理论和人类所掌握的一切知识都是推测和假想,人类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掺入了想象和创造,从而使问题能在一定的历史、文化框架中得到解答。人们只能依靠仅有的数据提出这一科学理论,然而,又不可能有足够多的实验数据证明一条科学理论绝对无误。在此基础上,波普尔得出了科学的第一大特性——可证伪性,即有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那个学问才是科学。如果一个学问永远不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那么这个学问就不是科学。
总而言之,归纳法只能证伪,却不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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