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性原理的层级之分
在演绎法中,大系统的中心思想可以作为小系统的第一性原理,这意味着第一性原理是有层级之分的。
对于牛顿而言,F=ma是他在惯性假设和引力假设的基础上推导得出的中心思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后来的使用者来说,我们完全可以把F=ma当作第一性原理,用这个公式推导、解决其他的经典力学问题。
比如,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瓦特就是把牛顿经典力学公式F=ma作为第一性原理,将其应用于蒸汽机的发明制造中,从而推导出了改良蒸汽机的方案,引领了大工业时代的到来。
同样的道理,在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中,E=MC2是在光速不变和相对性原理假设的基础上推导而出的中心思想结论。但对于后来直接使用狭义相对论的科学家而言,E=MC2就是第一性原理,通过公式加上演绎法,我们可以推导出狭义相对论相关的所有命题。
所以,系统之间是有层级之分的,最简单、直接的划分方式就是“母系统”和“子系统”。某一个系统的第一性原理,既可以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元起点,也有可能是一个更大的母系统的中心思想,作为子系统的第一性原理。从系统的维度来说,每一个系统都有自己的第一性原理,所以不同系统的第一性原理之间也有层级之分。但从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我们没有必要去找到那个终极的第一性原理,所有比我们想要推导的理性系统范围更大、层级更高的母系统,其中心思想或者推导结论都可以作为子系统第一性原理的来源。
实际上,每一个系统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相应地,第一性原理也有自己的作用范围,几乎没有任何一个第一性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强调,每一个系统并不是只有一个元前提,在很多情况下,有可能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第一性原理支撑了同一个理性系统。实际上,第一性原理在西方的哲学体系中是一个复数词——First Principles。所以无论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牛顿经典力学定理,还是达尔文的进化论,其实都有2~3个第一性原理作为支撑。所以,大家也不要被“第一”这个词误导。
总而言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问问自己的“一”是什么?只有找到并践行属于自己的“一”,我们才能很幸福、很笃定、很踏实地生活和工作。
[1]弗朗西斯·培根. 新工具[M]. 许宝骙,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2]大卫·休谟. 人类理解研究[M]. 关文运,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刘慈欣. 三体[M]. 重庆:重庆出版社,2010.
[4]理查德·德威特. 世界观[M]. 孙天,译.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
[5]郎为民. 埃隆·马斯克:颠覆,岂止于特斯拉[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6.
[6]从第一性原理可以推至其他所有命题,而其他命题无法推导出第一性原理。
[7]任何理性系统,最后都可以简化为一条基本原理,也可被称为“第一性原理”。如果不能找到“简一律”中的那个“一”,再多的分析也仅是在现象层面的分类归堆而已。
[8]与感性系统对应的是理性系统。
[9]“战略杠杆”相关内容,请参看本人所著的《第二曲线创新》(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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