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您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家庭住宅的留住权
家庭住宅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是您所居住的地方、也是您孩子感觉最舒适的地方。如果您拥有自己的住房,那么它会是您所拥有的最昂贵且最有价值的东西。
如果您与您的伴侣已婚,则双方都有在你们的住宅内生活的平等权利,除非法官判决你们其中一人必须搬出去。
如果您与您的配偶都有权居住在你们的家庭住宅中,那么你们夫妻双方都不可以在未经对方许可的情况下将其转租、出租、出售或者抵押。即使租约上仅有你们中一人的名字,或者你们中仅一人是房产所有者,也要遵循此规定。
您与您的配偶分居时,你们可能都想留在家庭住宅内。如果你们不能就谁留在家庭住宅达成协议,则你们可以让律师、调解员或者仲裁员来帮助你们做出决定,或者你们也可以上法庭,由法庭来决定谁可以留下来。
也有可能在分居之后,您与您的配偶都不能承担居住在你们家庭住宅内的费用。
如果你们有子女,则拥有子女监护权的一方通常可以与子女继续居住在家庭住宅内。这样有助于孩子在其早已熟悉的地方和邻里环境中适应新的家庭生活。
事实婚姻配偶
问 在我们同居之前,我拥有一所房子。这所房子现在还在我的名下,而且我仍然在偿付抵押贷款。Marie 负责支付维修和保养费用。如果我们分手,她是否还有权居住在该房子里?
答 也许是。如果法官判决您向 Marie 或你们的子女支付赡养费,法官也可能判决 Marie 留住在这所房子里。这与谁拥有该房产无关。Marie 也能要求您偿还房子的维修和保养费用。
请记住,如果您与 Marie 结婚,您的权利就改变了。
照顾您的子女
父母应对子女负责。一家人住在一起时,父母双方分担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日常生活起居的责任。这对已婚和未婚的父母都同样适用。
当您与您的配偶分居时,你们需要对照顾子女做出安排。
孩子需要有地方住、有饭吃并且有衣服穿。最重要的是,即使父母不住在一起,孩子们也要能够感受到爱和关怀。
你们最好能够在分居之后共同解决照顾孩子的问题。
如果你们能够共同解决,你们就可以在父母职责计划(Parenting Plan)中写出解决方案。父母职责计划可以包括什么时间由谁与子女在一起,以及由谁来为子女做主要的决策。父母职责计划可以成为你们双方非正式的解决方案,也可以成为分居协议或法庭判决的一部分。如果解决方案是非正式的,那么就很难被强制执行。
如果您与您的配偶不能就谁拥有子女的监护权达成共识,你们可以起诉,并由法官来裁决。法官可以要求获得由临床调查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或者精神病学家出具的评估。相关人员将分别与您或您的配偶、您的孩子交谈,有时也会与其他人交谈。
他/她会向法庭提交一份报告,向法庭建议孩子应该由哪一方抚养,以及子女何时可以与没有监护权的父亲或母亲会面。
在裁定监护权时候,法官唯一必须考虑的就是孩子的最大利益。如果您的配偶曾经对您和子女实施过暴力或者虐待,一定要让法官知道,因为法律规定法官要考虑相关情况。法官将会斟酌所有在法庭上了解到的情况并考虑孩子现在的居住地。如果孩子已经和父母亲的一方居住了一段时间而且生活得很好,则法官可能不会改变现状。
监护权:
如果你们的分居协议或者法庭判决裁定您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就会与您一起生活。您有权针对孩子的照顾、教育、宗教教养以及福利做出决定 - 除非协议或法庭判决另有其它规定。
共同监护权:
拥有子女共同监护权的父母双方,拥有共同决定如何对孩子进行照顾的权利。孩子可以一半时间与一方父母在一起,另一半时间与另一方父母在一起,或者也可选择与其中一方生活较长时间。父母双方都要继续参与有关孩子的决策。要让共同监护权行之有效,父母双方必须能够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即使他们没有住在一起。
探视权:
如果您没有孩子的监护权,您也有权与您的子女相处,除非法庭认定探视不利于子女的最大利益。探视安排可以详细地写入父母职责计划、分居协议或者法庭判决中。计划、协议或判决可以做出例如孩子可以隔周与您共度周末这样的规定。
或者,您的探视安排也可以为开放式的,即您可以与另一方以更灵活的方式安排探视。但这种探视安排很难被强制执行。
您也有权获知您子女的健康状况、教育信息以及综合情况。除非您拥有子女的共同监护权,或者分居协议或法庭判决中注明您分享决定权,否则您没有权利成为对这些事宜做出决策的一部分。
法庭如果担心您会伤害您的子女以及拥有监护权的一方,或者担心您不会把子女归还给拥有监护权的一方,则法庭可以拒绝您对孩子的探视权。
监督探视权:
出于对孩子和/或一方家长安全的考虑,父母双方可以达成共识,或者由法庭要求对孩子进行监督探视。也就是您在探视孩子的时候必须有第三人在场。有时父母双方可以共同指定一位朋友或者亲属来监督探视。父母双方也可以付钱请专业人员来监督探视,例如聘请社会工作者参与。安大略省的许多社区都有政府资助的监督探视中心,中心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或者志愿者组成。经过监督探视中心人员的安排,有探视需求的家庭可以到该中心进行有监督的探视,或进行有监督的探视孩子接送。
强制执行监护令和探视令
如果法庭的监护令或探视令没有得到执行,您可以要求法庭进行强制执行。法庭会尽力让父母双方都遵守孩子的监护和探视安排。法庭会要求父母双方到法庭解释所发生的情况。如果法庭认定未执行探视的理由不成立,法庭会对具有监护权的一方进行罚款甚至将其送进监狱。如果监护和探视安排出现严重问题,法庭可以改变现有安排。
您也可以要求法庭强制执行分居协议中规定的监护和探视安排。
问 我们的分居协议规定我妻子拥有孩子的监护权,而我拥有探视权。我认为我的妻子现在不能照顾好孩子。我认为孩子和我生活会好一些。我们的分居协议是否可以更改?
答 或许可以。您可以尝试与您的配偶订立一份新的监护协议。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您也可以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给您孩子的监护权。考虑到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法庭可以更改分居协议书的监护和探视安排。
问 我与我的配偶去年分手的时候,我留在原来的公寓里,孩子们和我一起生活,并且偶尔见一次对方。我是否拥有孩子们的法定监护权?
答 现在,您拥有所谓的实际监护权(de facto custody),也就是在事实上您拥有孩子们的监护权,并对孩子们的照顾以及成长问题做出决定,就如同您拥有法定监护权一样。您的配偶已经接受这样的安排。法庭也未必会对您的现状进行改变。
然而,如果在法庭判决或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您的监护权,特别是如果您与您的配偶无法就现有监护安排达成共识时,则您很难强制执行您的监护权。
如果您与您的配偶签署分居协议时,在协议中提到您拥有监护权或者法庭将监护权判给您,则您将拥有法定监护权。
问 经过法庭的多轮辩论并耗费了大量时间后,我终于赢得了法庭判决的子女监护权,而孩子们的父亲拥有探视权。他的家庭不住在加拿大,我怕他会带孩子去他家庭的居住地方,我就再也见不到孩子们了。我该怎么办?
答 如果您的配偶把孩子从您的身边带走,那他就犯下了严重的罪行。警察可以逮捕他,并且控告他诱拐儿童。您现在就可以采取行动,以使他很难把孩子带离加拿大。同样也有相关的国际法规能帮助您把孩子从其他许多国家送回来。具体情况可向律师咨询。
如果您认为孩子有马上被带出国境的危险,请马上报警。
抚养您的子女
父母双方都有责任抚养子女。父母双方住在一起时,双方共同分担这个责任,即使在分居后也要继续共同分担该责任。所有父母都要承担抚养责任,无论他们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还是从未共同生活过。
拥有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必须照顾子女、提供子女吃穿、负担他们的外出和活动的经费、关心他们的日常需求并且保证家庭的正常运转。
不具有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向拥有监护权的一方提供经济支持,以帮助承担照顾子女所需费用。该费用称为子女抚养费。
在安大略省,“子女抚养费指南(Child Support Guidelines)”规定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该指南规定,子女抚养费是根据无监护权一方或不经常与孩子生活一方的收入以及需要抚养子女的人数确定的。
在有些情况下,法庭可以判定一个数额,该数额可能高于或低于指南中所规定的数额。
• 在极少数情况下,法庭判定的数额可能比指南规定数额要低,因为支付指南规定的数额会对抚养费支付方造成“过度困难”。为了让法庭考虑减少指南所规定的数额,支付方必须出示证明,以证明困难程度以及他/她的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子女现在家庭的生活水平。
问 我如何才能知道“子女抚养费指南”是否适用于我的情况?
答 子女抚养费指南适用于所有在 1997 年 12 月 1 日以后判决的或更改的子女抚养令。
问 我认为我的配偶现在挣的比下达子女抚养判决令的时候要多。我怎样才可以验证?
答 根据“子女抚养费指南”,有权获得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每年向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索取他/她的收入信息。索取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必须提供以下财务信息:
• 他/她最近三次所得税申请表、评税通知书和复审通知书的副本各一份;
• 抚养费支付人当前的经济状况。例如,如果支付人是一位雇员,则他/她必须提供最近的工资单存根;如果他/她是自雇人士,则他/她必须提供当前业务的财务报表,以及一份显示向个人或伴侣支付抚养费的付款报表。如果支付人拥有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则对他/她还会有其它要求;
• 任何信托收益的报表以及信托财务报表的副本;
• 关于任何“特殊开支”或“非常困难”的书面信息。
问 当我配偶的收入改变时,子女的抚养费是否也自动改变?
答 不会。如果您配偶的收入改变了,您与您的配偶可以商定新的抚养费数额。可是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回到法庭以确定新的抚养费数额。此数额会依照“子女抚养费指南”并根据您配偶的新收入来判定。
问 我的子女抚养费判决是 1993 年做出的。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影响子女抚养费的税法已经改变。这种改变是否会影响我?
答 不会。新的法律只会影响 1997 年 5 月 1 日法律变更之后所做出的判决。现有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不得作为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减税手段,而收取子女抚养费的一方不必为抚养费纳税。
如果您与另一方愿意将新的税收规定施用于现有的子女抚养费,你们双方都可以给加拿大税务局寄一张申请表以陈述你们想要施用新税收规定的意愿。
如果你们回到法庭来改变你们原有的判决,新的税收规定将自动适用于您的新判决。
问 我的子女抚养判决是根据“子女抚养费指南”做出的,并且未注明抚养费要与生活费用相匹配。通货膨胀令我的抚养费在几年内发生贬值。我是否能改变这种情形?
答 “子女抚养费指南”并未规定随着生活费用的增长会对抚养费进行调整。抚养费是基于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而确定的。如果支付方的收入提高,您可以要求增加您的子女抚养费。
问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子女抚养费指南”已经更新,并且可能影响到我能够获得的抚养费数额。这些改变是否会自动影响我?
答 不会。更新后的“子女抚养费指南”只会影响那些新版指南生效后做出的判决。如果新的修正案适用于您的情况,您与另一方可以就新的抚养费数额达成共识。可是,如果你们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再到法庭来改变你们原有的判决。法庭将根据适用的“子女抚养费指南”中规定的数额做出新判决。
问 我一直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但现在我妻子开始对我探视孩子的时间敷衍搪塞。上周末我去接他们,我妻子却告诉我他们那天要去外祖母家。如果我见不到我的孩子,为什么还要我支付抚养费?
答 法律规定得非常清楚。无论您的探视安排出现什么变化,您都要负担子女抚养费。您所支付的子女抚养费是用来分担照顾孩子所需的费用。但是您确实有权利享有您的探视权。请咨询您的律师、调解员或者家庭辅导员,告知他们您现在探视孩子所遇到的困难。如果您可以不通过上法庭就能与您的配偶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事实婚姻配偶
问 我和 Martine 没有结婚。我们已共同生活了 8 年,并有一对 4 岁的双胞胎。Martine 感觉疲惫和厌烦,并且想要搬出去自己住。我们达成一致,我将拥有这对双胞胎的监护权。Martine 是否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答 是的。而且抚养费数额应该按照“子女抚养费指南”的规定来确定。确定数额的依据是 Martine 的收入。无论父母是否结婚,孩子们都有权从父母那里获得经济支持。事实婚姻配偶与已婚配偶一样要对孩子承担同样的抚养责任。
从未一起生活过的父母
问 一段时间以前,我和 Joan 有过短暂的关系,但是我们从未生活在一起。我们只是约会过几次。当我发现我们在一起时她还在约会其他人,我就和她分手了。她生了一个男孩并认定是我的,现在她把我告上法庭,要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不认为我是孩子的父亲,即便我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要为孩子支付抚养费。
答 如果孩子是您的,即便您与 Joan 没有结婚或住在一起,您也有法定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您也有权探视您的孩子,这样您就有时间与他相处。可是,如果您坚信那男孩不是您的孩子,您也可以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 Joan 不同意,您也可以要求法庭颁令进行亲子鉴定。
继父母
问 五年前我嫁给 Jason 时是一位单身母亲,带着一个需要照顾的三岁儿子。直到几个月前,我们一直都相处得很好。
现在,我想我们正面临分居。如果我们分手,Jason 是否应该为我的儿子支付抚养费?
答 如果 Jason 愿意承担作为您孩子的父亲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即便他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您也有权要求他支付子女抚养费。法官可以判定 Jason 是否确实对您的孩子视如己出,以及他是否接受承担作父亲的责任。如果确实如此,法官会考虑 Jason 的收入,并且依据“子女抚养费指南”确定抚养费数额。
赡养您的配偶
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被视为经济合伙契约,当这种关系终止时,经济状况稍好的一方可能需要赡养另一方。同时,法律也期望成年人能自给自足,并且尽自己最大能力满足自己的需求。
在婚姻期间,一方通常会花较多时间照顾家庭和孩子。这一方没有机会去工作赚钱,也不能跻身某行业或职业中经验丰富的高收入人群或有能力长期缴存退休金。当婚姻结束时,这一方就会处于经济劣势。
关于判定一方配偶应该付给另一方赡养费的数额,法律规定法官必须考虑接受赡养费一方对于赡养费的需求,以及另一方可以负担的数额。一方可以索取赡养费以帮助他/她在经济上实现自足,或者帮助他/她摆脱严重的经济困境。
通常情况下,结婚时间短的人只能获得短期的赡养费。赡养费可为一方提供回校学习或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
经过多年不工作或从事低收入工作,许多人在经济上可能永久无法自足。这样的人可能需要其配偶支付长期的赡养费。
具体应该考虑以下情况:
• 现有就业机会;
• 婚姻对就业机会的影响;
• 婚姻期间对家庭关爱的贡献;
• 对另一方事业的贡献;
• 分居前家庭的生活水平;
• 一方能够在经济上自足所需花费的时间;
• 是否需要在家照顾年幼子女或残疾成年子女
你们可以就赡养费数额和支付频率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其写入分居协议。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你们可以上法庭由法官裁决。
最近,一些律师和法官开始尝试起草“配偶赡养费咨询指南”。该指南根据接受赡养配偶的年龄、婚姻长短以及子女抚养费的有无,提供了赡养费的数额范围。这份指南可帮助你们根据法官在相同案件中裁决的赡养费数额达成赡养协议。“配偶赡养费咨询指南”还在酝酿制定中。
问 我该怎样计算出应索取的赡养费数额?
答 您需要详细写下您的收入和开支。列出购买食物的费用和家庭开支,以及如交通、药物治疗、牙科账单、衣服、干洗、剪发、汽车开支和保险、家庭保险、度假、礼物、娱乐、宠物食品以及兽医账单之类的开支。在计算赡养费的时候,这些开支都应该加进去。您也可以请您的律师解释如何将“配偶赡养费咨询指南”施用于您的情况。
问 我现年 55 岁。法庭判决我的配偶每月支付我 $500。现在还可以,但随着通货膨胀以及物价上涨,我担心五年后这些钱将不够维持我的生活。我能做些什么吗?
答 是的。您可以要求法庭在您的判决中增加最低生活费用调整。可以将您的赡养费与居住地区消费者物价指数挂钩。这样,您的赡养费每年都会改变,以适应通货膨胀的变化。
事实婚姻配偶
问 我们已经住在一起十年了。大多数时间,我都在家照顾我们的四个孩子。如果我们分居,我能够为自己争取到赡养费吗?
答 您可以要求获得赡养费。如果与同居配偶在一起生活超过三年,或者一起生活不到三年但一起生育或收养了一个孩子,您就有权为自己争取赡养费。
强制执行赡养费的支付
在安大略省,所有赡养判决都会自动归入家庭责任办公室(FRO)的档案。FRO 处理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以确保抚养费/赡养费的按期支付,FRO 也会对不按时支付或不全额支付的一方采取行动,以强制执行赡养判决。
赡养费自动扣减
当法庭判决一方支付定期的赡养费时,法庭也会颁发赡养费扣减令(Support Deduction Order)。法庭向 FRO 发送赡养费扣减令,FRO 写信通知支付方的雇主(或其它收入来源),告知雇主从定期薪金中扣减赡养费的数额。雇主将这笔钱转给 FRO,然后 FRO 再根据法庭判决把钱转给接受赡养费的一方。
如果您的赡养费安排出现在家庭契约(婚姻契约、分居协议或同居协议)或者亲子关系协议中,而不是法庭判决中,您仍可以通过 FRO 获得您的赡养费。要这样做,您必须根据家庭法规定的程序以及法庭规则将家庭契约或协议送到法庭备案。一旦家庭契约或协议在法庭备案,也就相应地会归入 FRO 档案,FRO 就可以代您收取赡养费。
退出 FRO
有些人不想通过 FRO 获取他们的赡养费。如果支付人(Payor)(应支付赡养费的一方)和接受人(Recipient)(收取赡养费的一方)都同意退出 FRO,则他们可以将经双方签字的退出通知书寄送 FRO,告知 FRO,他们希望收回赡养令、家庭契约或协议。
FRO 接到通知书后就会马上结案。可是,如果接受人正在接受社会救济,并且赡养令已经转给社会救济机构,则提供社会救济机构也要同意从 FRO 收回赡养令。您应该确认是否存在社会服务机构,且是否需要获得其同意。您可以通过填写并向社会服务机构发送委派确认书(Confirmation of Assignment)来实现。该机构会告诉您他们是否与此事相关。
如果支付人没有遵守赡养令并拖欠赡养费,则接受人可以不经支付人同意就从 FRO 收回赡养令并直接强制其执行赡养令。
接受人可以通过向 FRO 提交一份经签字的“赡养费接单边撤销通知(Notice by Support Recipient of Unilateral Withdrawal)”来解决此事。
一旦 FRO 收到此通知就会结案,而且接受人能够亲自执行赡养令。如果接受人正在接受社会救济,且赡养令已经转给社会救济机构,则提供社会救济的机构必须也同意从 FRO 收回赡养令。
如果赡养令稍后再次归入 FRO 档案,则支付人和接受人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强制执行不能按时支付或全额支付的赡养费
如果您的赡养令没有归入 FRO 档案,并且不能按时或全额获得赡养费,则您自己可以起诉,以追回拖欠的赡养费,并维护自身利益。您可以:
• 如果雇主不服从或忽视扣押通知,则将扣押支付人的工资,并将支付人的雇主传唤到法庭;
• 扣押支付人的银行账户;
• 查封支付人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
• 将赡养令注册挂靠在支付人的房屋、其它不动产或个人财产上;
• 报备一份针对支付人财产的书面命令。
采取这些法律行动既耗时又费钱,而且您可能还需要一位律师来帮助您。可是您不必自己去强制执行赡养令。FRO 可以代表您追回应得的赡养费。FRO 可以采取以上所有步骤帮您收取赡养费,除此之外,FRO 还可以:
• 如果不服从或忽视赡养费扣减令,就将支付人的雇主传唤到法庭;
• 从联邦政府欠支付人的款项中扣减(包括所得税退税和就业保险金);
• 向信用局报告支付人所欠赡养费的数额;
• 可截取支付人的彩票奖金,如果奖金额超过 $1,000,且在安大略省内抽奖;
• 暂停支付人使用驾驶执照的资格;
• 暂停支付人使用联邦许可证或特权,例如飞行员驾照或加拿大护照的资格。
如果您已经从 FRO 退出,如果您日后遇到赡养费问题并决定寻求 FRO 帮助,则您也可以将赡养令、家庭契约或协议重新送到 FRO 备案。
您应该了解,随时更新您在 FRO 办公室备案的信息可以提高其工作效率。请确保 FRO 知道您当前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您知道支付人已搬家或更换工作,也请告知 FRO, 以防支付人没有通知办公室。
为协助 FRO 有效地强制执行您的赡养令,请清楚地书写您的赡养令、家庭契约或协议,这一点也很重要。关于这方面的更多信息,您可参阅 FRO 的网站:www.theFRO.ca。
分割你们的财产
法律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赡养子女、家务管理以及赚取收入的责任。法律把婚姻看作是一个平等的合伙契约。当婚姻终结时,这种合伙关系就会终止且财产必须被分割。
基于对夫妻双方同等贡献的承认,通行规则是你们必须平分任何财产,50-50,包括在婚姻期间你们获得的财产,以及你们在分居时依然保有的财产。如果婚姻结束,您带入婚姻的婚前财产仍归您所有。这些财产在你们婚姻期间的任何增值都必须被平分。
对于这些规则也有一些例外。法律允许您在婚姻结束时自己保留一部分您拥有的财产。这类财产被称为 除外财产(Excluded Property)。它包括:
• 婚姻期间您继承的财产;
• 由于某人去世,您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金;
• 您获得的或您有权获得的,因人身伤害所获得的赔偿金,如车祸。
对于这些通行规则而言,家庭住宅是另一个例外。法律认定,当您的婚姻终结时,家庭住宅的全部价值必须平分,即便你们其中一个人在婚前就已经拥有了这所房子,或作为礼物获得了这所房子,或继承了这所房子,都是如此。
不同其它财产,您不能将家庭住宅在结婚时的价值作为自己资产。
您与您的配偶可以一致同意一种不同的分割方法。或者,在一些情况下,您可以向法庭要求按不同的分割方式分割财产。法庭只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且如果按 50-50 分割将对其中一位极为不公平时,才会改用其它的财产分割方法。
你们必须遵守的、用来计算财产价值,并在您与您的配偶之间进行分割的法规是非常复杂的。向律师咨询这些法规在您个案中的应用将是明智之举。
接下来的部分将让您了解这些法规是如何实施的。请记住,这仅仅是对通行规则的描述。在您的个案中,也许有其它规定和例外可适用于现实情况。
您与您的配偶必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分别计算出你们各自在家庭财产中所占份额的总价值。当你们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必须公正且诚实。如果你们上法庭,你们必须准备一份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你们全部的资产、债务及收入。你们必须宣誓这份报告是准确的。
您可以利用以下 1-4 步骤来计算您在家庭财产中的份额:
第一步:计算出您在分居当日您拥有财产的价值
• 您必须列出您所有的财产,包括在本国或在世界其它地方的财产。例如,您的财产清单可以包括您的住宅、生意(公司)、汽车、家具、音响设备,衣服,运动器材,珠宝,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及退休金计划的储蓄等,以及您有权获得的退休金,甚至是您从现在起几年后才能获得的退休金。
• 如果你们拥有一些联名财产,你们每人应把每项财产价值的一半列入自己的清单。
第二步:减去你们分居时所欠的所有债务价值
• 所有债务,包括如信用卡欠款、房屋贷款以及汽车贷款之未清偿的部分。
• 列出这些债务在分居日的价值。
第三步:减去法律允许您自己保留的财产价值
• 这些财产包括在婚姻期间您收到的、但不是由您配偶赠送的礼物及遗产、因某人去世您自保险公司获得的金钱,以及您获得的、或有权获得的人身伤害赔偿金。
第四步:减去您带入婚姻的财产价值(扣除债务价值)
• 合计您结婚时拥有的所有财产的价值总额。
• 不要将家庭住宅包括在内,即便您在结婚日时就已经拥有它了。
• 减去您结婚时所有的债务。
步骤 1-4 概要: | ||||||
分居时的财产价值 | 减去 | 分居时的债务价值 | 减去 | 除外资产 | 减去 | 结婚时的财产价值(扣除债务) |
(第一步) |
| (第二步) |
| (第三步) |
| (第四步) |
= 您占家庭财产价值的份额 |
第五步:找出是否有应付款项
• 用较大数额减去较小的数额
• 将差额除以2。这就是拥有较大份额的配偶必须支付给拥有较少份额配偶的款项。
• 这一款项被称为均等付款(Equalizing Payment)。
注意:如果一个人的债务多于财产,则他或她的家庭财产份额价值为零。
例如,如果你们分居时您欠银行 $15,000,而且您的财产价值只有 $8,000,那么为了计算出均等付款,您的家庭财产价值为$0。
问 我们的计算结果说我有权获得 $5,000。我会以现金方式得到这笔钱吗?
答 不一定。这笔付款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给予您价值$5,000 的资产。或者,每月用一定数额支付您的房租或抵押贷款,直至数额达到 $5,000 为止。以何种形式完成这笔付款是你们在分居协议中可以具体安排的一项内容。或者,也可将其列为法庭裁决的内容之一。
问 我们各自找律师,就依照法律我们的家庭财产应如何分割获得了一些信息及建议。现在,我们已经达成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在我们的分居协议中,我们能否用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分割财产?
答 可以。在你们的分居协议中,你们可以任意按照希望的任何方式去分割你们的财产。在你们签署协议之前,你们应该让各自的律师去斟酌查看你们的分居协议条款。以后你们将不能轻易对此分居协议进行更改。
问 我从我父亲那里得到一辆作为礼物的汽车。我知道法律上说如果我们分居,我不必与对方分享我在婚姻期间收到的礼物。我已经决定将这辆车卖掉。一旦我出售了这辆车,如果我们决定分手,是否出售汽车的所得款项就成了我必须与对方分享的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答 不是必须的。如果您将这笔钱分离开来,比如,储蓄债券,这样您就可以轻易追溯到这笔钱是卖车所得,在您婚姻结束时,这笔钱就会从您必须与对方分享的家庭财产中分离出来。
如果牵扯到家庭住宅,就是常规的一个重要例外。如果您将卖车的这笔钱用在偿还家庭住宅的抵押贷款,或者用在房屋的装修上,那么如果你们分居,您就必须与配偶分享家庭住宅的全部价值。一旦这笔钱用在家庭住宅上,那么它必须被分享,即便这笔钱来自礼物或者继承、或者法律认定您不必与配偶分享的资产。
问 由于我妻子的过错我们的婚姻结束了。她先找到了其他人,然后决定离婚。为什么现在我必须与她分享我的财产,然后顺理成章地让其他人得到它们?
答 当您的婚姻结束时,您配偶的新关系并不影响财产分割。法律认定财产分割与您婚姻结束的原因没有任何关系。法律把婚姻看作是平等的合伙关系。当它结束时,这种合伙关系的财务收益必须被均等、公平地分割。其计算方法与谁的过错或谁的责任无关。
问 我丈夫向公司的退休金计划供款已经 32 年了。我一直在家照顾孩子,并且现在我也在做一些零工赚一点额外收入。如果我们分居,我是否有权分享他的退休金?
答 是的。在大多数个案中,专业的财务顾问或者保险精算师肯定都会审查您配偶的退休金计划以便来估算其价值。这笔钱将被添加到您配偶应与您分享的家庭财产中。或者,您与您的配偶也可以达成共识,当他开始领取退休金时,您将得到这笔退休金一定的百分比。您应该约见一位律师,以确保适当地准备好所有相关的书面文件。
重要事宜: 一旦你们分居,您将不再被退休金法律认定为对方的配偶。例如,如果在你们分居后您的配偶去世,但此时你们尚未达成任何协议,则您将无权获得给与幸存者的补偿。
您应该确保你们的协议或者法庭命令明确规定了您有权利获得他的退休金。
问 去年夏天,我哥哥和我对我的房子进行了增建改造。费用为 $10,000,并且使我们的房子增值了 $20,000。现在我和妻子正在办理离婚。我能否要回这 $20,000?
答 不可以。您必须与您的配偶分享你们家庭住宅的所有价值。
这无关您是否在您的住宅上花费了更多的金钱,或者做了更多的工作。对于这项规定,只有很有限的一些例外情形。
问 我父母去世时将房子留给我。过去两年里,我和我的男友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我们正在计划结婚,并且将家安在这里。如果我们婚姻破裂,我不想失去这所房子而留给他。在我们的婚姻契约中,我们可否约定不管发生任何事情,这所房子都归我所有?
答 可以。你们的婚姻契约可以规定您拥有这所房子,即您将拥有在您结婚时它的所有价值,以及在您婚姻期间它的任何增值。但是,如果您的婚姻破裂,您的配偶拥有与您一样的权利留住在这所家庭住宅内。您不能在你们的婚姻契约中添加任何内容来改变这一点。
如果你们婚姻结束,您的配偶应能够留在这所房子里,直到您同意或者法庭裁定其它的协议。
问 我们住在一个很大的奶牛场。整个农场能否视为我们的家庭住宅?
答 不是。你们的家庭住宅仅是你们居住的那部分农场,即房子和房子周围的一小片区域。农场的其余部分与其它任何财产一样,不受家庭住宅特殊规定的约束。
问 每件事情都让我心烦,我现在不能立即列出财产清单。我是否必须立即做这件事?
答 从你们分居之日起您有六年时间可以告上法庭要求裁定均等付款金额。 如果你们离婚了,您的时间可能会短些。也就是说,无论分居还是离婚,您将有从分居当日起六年、或者从离婚判决当日起两年的时间(以先到之日为准)。
问 我担心的是我现在已经搬出去住了,而在我们有机会解决所有事情之前,我们所有的家庭财产将会消失。我想我丈夫有可能会处理掉所有财产,以让我不能分享其价值。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答 是的。您现在可以去法庭, 并请求法庭阻止您的配偶转移家庭财产。法庭将告知他不得变卖或者处置财产,或者法庭可以命令将财产由其他人托管以便保护财产。
事实婚姻配偶
问 我们没有结婚,但我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 15 年。如果我们分手,我们必须分享我们的家庭财产吗?
答 有可能。只有已婚夫妻自动享有平分家庭财产价值的合法权利。您可以要求您的配偶偿还您为其财产做出贡献的部分。
如果您的配偶不同意,您可以告上法庭索赔。但此项索赔申诉将基于法律的另一个领域,而不是家庭法。请找律师进行相关咨询。
您丈夫或妻子去世后财产的分割
分居时分割家庭财产的法律同样也可适用于在您丈夫或妻子去世后进行的财产分割。这样做也许有一些好处。
从您丈夫或者妻子去世到向法庭递交文件声称您希望使用这些法律来分割您的家庭财产,您有六个月的时间。在您做出决定之前,您应该先去见一下律师。
如果存在遗嘱
如果您的丈夫或妻子在去世时留有遗嘱,即说明了他的或者她的财产要如何分割,您有一个选择,您可以遵照遗嘱取走留给您的那部分财产,或者,您可以使用分居财产分割的规定对您的家庭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您的丈夫或者妻子将他的或者她的大部分财产留给了您的其他家庭成员或者其他人,使用这些分割规定也许会给您带来财务好处。
与分居时的解决方法一样,您必须列出你们所有财产的清单。您必须根据你们所有财产在您的丈夫或者妻子去世前一天的价值对它们进行估价。
如果没有遗嘱
如果您的丈夫或者妻子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则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即继承法改革条例(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用来规定如何在幸存家庭成员中分割财产。
您可以接受这部法律规定的分割方式,您也可以使用分居时财产分割的规定来分割相关财产。
留在家庭住宅内的权利
如果您的丈夫或妻子拥有你们的家庭住宅,并将其留给他人,则那个人不可以在您的丈夫或者妻子去世后索要您的住宅。您有权在您的家庭住宅中居住 60 天。在这段期间内,您不必支付房租。
在支付人去世后继续支付赡养费
您的家庭契约或协议可以规定在您的前配偶去世后,他的或她的不动产必须用来继续支付您的赡养费。
在 1986 年 3 月 1 日之前或按离婚法(Divorce Act)做出的赡养安排,如在家庭契约、协议或法庭判决中规定付款人去世后赡养协议必须继续执行的情况下,则必须动用此人的不动产继续进行支付。
如果依据家庭法(1986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判决,您现在已经在接受赡养费,则您已故配偶的不动产必须用来继续支付赡养费,除非法庭另有裁定。
如果判决是依据离婚法 制定的,并且没有规定在付款人去世后您的赡养费将继续获得支付,或者如果您不清楚判决是哪一类的,则您应该去咨询律师。
在获悉付款人去世后,家庭责任办公室(FRO)不能用付款人的不动产强制执行赡养令。
问 当我妻子去世时,我从她的保险公司收到一笔死亡保险金。我用这笔钱支付了葬礼的费用。既然现在我有这个机会,我想依据分居时分割家庭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家庭财产分割。请问现在是否为时已晚?
答 不晚。您仍然可以使用分居时的规定来分割您的家庭财产。
您必须从您将要得到的来自您配偶不动产的均等付款中减去这笔保险赔偿金,除非她指定,且有书面记录表明您可以获得保险收益以及均等付款。您可以要求从不动产中偿还您在葬礼方面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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