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事禁忌
陶弘景《养性延命录·御女损益篇》中云:“房中之事,能生人,能煞人,譬如水火,知用之者,可以养生,不能用之者,立可死矣。”性生活是心身高度合一的体验,十分强调在男女双方房事时的身心状态及房事环境,在良好的状态下,双方方能享受到性生活带来的乐趣,起到养生保健作用。因此,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不宜进行性生活,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即“房事禁忌”。
一、环境不宜,当禁房事
中医认为,人体与周围环境是一整体。自然界与人体是相通相应的,自然界有什么变化,人体也就有相应的变化。正如《灵枢·岁露论》所说:“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天地相交而生万物,男女相交而生子女。如果气候变化急剧,超过了人体的调节能力,就会打破人体阴阳平衡,气血运行失常,此时行房事对身体不利,若此时受孕则不利于男女双方及婴儿。反之,气候平和,温度适宣,环境舒适,身心舒畅,则有利于房事养生。因此古代养生家强调,当自然界发生急剧变化,如狂风暴雨,雷电霹雳,奇寒异热,日食月食,山崩地裂之时,应当禁绝性生活;在不良的环境中,如山峦瘴气之处、井灶圊厕之侧、冢墓尸柩之旁、脏乱秽浊之屋等,应禁止进行性生活。此外,在一些庄严的场所,如神庙佛寺之中,礼堂展厅之处,都不宜性生活。
二、七情太过,应禁房事
性生活本是男女双方精神情志的相互交融,必须在双方精神愉悦、情投意合的状态下才能和谐完美,有益于健康。如果在男女双方心情不佳,或气愤恼怒,或惊吓恐惧,或忧愁悲伤,或抑郁思虑等情况下,勉强进行性交,不但起不到愉悦性情、养护健康的作用,反而会招致损伤。若仅是男女某一方情志不遂,而另一方强意为之,则非但自身得不到满意的快感,而且会造成对方的强烈反感,其结果将会导致男女双方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造成性欲下降、性冷淡、性交疼痛等性功能障碍。中医认为,情志过激可导致气机失常,脏腑功能紊乱,精气闭塞。此时性交则气血更加逆乱壅滞,而导致内伤病变的产生,如果受孕则会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因此古代养生家强调,只有在双方精神愉快、情绪和畅的情况下,性生活才能完美和谐,才有益于身心健康。
三、醉酒入房,房事大忌
醉酒入房,是指大量饮酒之后过性生活。醉酒同房是古今养生家谆谆教诫的“养生大忌”。《素问·上古天真论》指出:“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故半百而衰也。”古人认为酒性大热,既能灼耗津液,又能煽动性欲之火。由于醉酒者处于高度兴奋和情绪失控的状态,往往任意放纵情欲,施泄无度,不但损伤身体,而且会造成其他种种危害。
其一,醉酒入房极易造成房劳损伤,招致种种疾病,甚至使人早衰短命。《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了西汉医家淳于意的二十五个“诊籍”,有八例是性机能疾病患者,其中两例“病得之饮酒且内”,也就是由于经常醉酒入房而致病。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谈到,经常醉酒入房,长期伤阴损精,易患“消渴病”。
其二,醉酒同房必然降低性生活的质量。性生活是男女双方身心的交融。性生活过程中男女双方感情和谐是享受性生活快乐的必要条件。然而在醉酒状态下进行性生活,头脑昏昏沉沉,很难进行充分的精神情感交流。况且醉酒行房者情绪过于亢奋,行为不能自控,动作粗暴,易造成房劳损伤,女方所受伤害尤重。因此,为了提高性生活的质量,应戒除醉酒纵欲的恶习。
其三,醉酒入房有害于胎孕,对优生优育不利。这一点亦是历代诸家反对醉酒入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玉房秘诀》:“大醉之子必痴狂,劳倦之子必夭伤。”认为在醉酒或疲倦的情况下交合成孕,其所生子女必然不佳。由于醉酒行房者的精子已被酒精损伤,故易使胎儿智力低下,甚至会产生痴呆或肢体残障的畸形儿。
另外,经常醉酒入房最易损伤男子的性功能,可造成阳痿、早泄或精子稀少,导致不育症。醉酒入房者往往纵欲无度,使性器官受累或造成损伤,容易出现阳痿不举,即使能勉强进行性交,时间亦很短暂,出现早泄。
四、劳倦病中,慎行房事
劳倦过度,体力精力下降,人体正气虚弱,抵抗力低下,此时应及时休息调养,不宜急于性生活。若犯此忌,势必耗伤精血,导致脏腑虚损,而灾害丛生。
患病期间,正邪交争,若病中行房,必然损伤正气,加重病情。病中交合而受孕,不仅对母体健康不利,甚者对胎儿的发育可能产生较大的危害。母体患病,再同房受孕,可能母病及子,对母体及胎儿的发育均有危害。病后康复阶段,精气尚弱,正气尚未完全恢复,此时需要静心调养。
若不顾元气未复,强行性生活,则精气更耗,正气难以复元,恐致旧病复发,甚或危及生命。对于一些慢性疾病,虽不完全禁欲,但应注意把握适度,切不可施泄太过。
总之,性生活当视个体体质强弱、疾病之进退而慎重把握,病情较重,体质又弱者,应严格禁止性生活。
五、经产孕期,房事不宜
女性有经、孕、产等特殊生理时期,女性的房事养生,尤当注意这些特殊的生理时期。
月经期要绝对禁止房事。《备急千金要方·养性·服食法》指出“妇人月事未绝而与交合,令人成病”。《诸病源候论·妇人杂病诸候》引《养生方》云:“月水未绝,以合阴阳,精气入内,令月水不节,内生积聚,令绝子,不复产乳。”证诸临床实际,妇女经期房事,易引起痛经、月经不调、带下异常、不孕症、癥瘕等多种妇科疾病。
妇女在怀孕期,必须谨慎对待房事。妊娠期妇女,需集全身精血养育胎儿,此时如不善养,不适宜的性生活,会引起母体生病,损及胎儿。尤其是在妊娠的早晚阶段,即妊娠期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内要避免性生活。
妊娠早期不节制性生活,则相火内动,阴气外泄,易引起胎毒、胎漏流产;妊娠晚期不节制性生活,则易导致胎动早产、难产和感染,影响母子健康。
产后百日禁房事。妇女产后,百脉空虚,体质虚弱,急需补益调理,恢复健康。若不加摄养,恣意交合,则动耗精血,不仅元气得不到恢复,邪气亦乘虚而入,衍生多种疾病,诸如月经不调、崩漏、少腹拘急胀满、胸胁肩背引痛、腹中积聚,甚至由于邪入导致神志昏迷恍惚,寒热时作。
因此,古代养生家再三告诫,妇女产后百日内当禁绝房事。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