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积精全神
“积精全神”,语出《素问·上古天真论》。“积精”是指积累、固护人体的精气,使之充实;“全神”是指使神志健旺,精神活动保持正常状态;“积精全神”,就是指利用精、气、神之间的互济关系,通过积累、固护人体之精气,资助人之“神”保持健旺,从而维持精神活动的正常,达到养生的目的。《内经知要·道生》云:
“积精全神者,炼精化气,炼气化神也。”积精之“精”应为有活力之精,如此才能化气养神,故此处当指精气。《类经·摄生类》指出:
“善养生者,必宝其精……神气坚强,老而益壮,皆本乎精也。”只有精气充盈,才能神气健旺,也才有延年益寿的希望。所以欲使神旺,必先积精,积精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一、节欲保精
《灵枢·本神》云:
“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提示精是人体生命活动包括神志活动的根本。精气以内藏为常,五脏皆藏精气,但精为肾所主。《素问·上古天真论》云:
“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由于肾主藏精,肾精充足才能气充神旺,因此保养肾精是保养精气的根本。保养肾精的方法,历代养生家一致提倡节欲,认为节欲是保养肾精乃至五脏之精的大法。
(一)内守精神以息相火妄动
中医学认为,心藏神,为君主之官,内寓君火,具有接受和处理外在事物的能力。肾藏精,为作强之官,内寓水中之火,也谓相火,常寄于肝、胆、三焦。一旦心神被外物所扰,则易动心火、起欲念,扰动相火,致使精气暗耗。朱丹溪《格致余论·阳有余阴不足论》就曾指出:
“心,君火也,为物所感则易动,心动则相火亦动,动则精自走,相火翕然而起,虽不交会,亦暗流而疏泄矣。”故而“淫欲邪思……损唯在肾”
(《景岳全书·杂证谟·虚损》)。说明在内外因素的刺激下,心中欲望过度也可使相火妄动,暗耗阴精,如果相火动极,则更伤阴精。因此节欲首先要使心神宁静。心为一身之主宰,心静则一身俱静。要使心神宁静,应避免引起欲念过度的环境刺激因素。亦如朱丹溪在《格致余论·阳有余阴不足论》中所言:
“善摄生者……亦宜暂远帷幕,各自珍重,保全天和。”“以温柔之盛于体,声音之盛于耳,颜色之盛于目,馨香之盛于鼻,谁是铁汉,心不为之动也。”可见远离声色过度的环境,“抑目静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是宁静心神的重要方法。再有,要保持理智,以思维、理性和意志乃至道德的力量以收心养心,控制人的过度情欲。《素问·上古天真论》强调的“精神内守,病安从来”,即包含以理性对待各种嗜欲的深意。
(二)情欲适度以防阴精过耗
《孟子·告子》言:
“食色性也。”《礼记·礼运》亦道: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说明男女依存是人类天性之需,是生理和生活情趣上不可缺少的活动。清代思想家戴震认为合理的欲望和需求是人类行为“至当不可易”的动力。从养生角度来看,只有合理满足人的生理欲望和需求,才能有健康平和的心理,才能保持形健神旺。如果过度抑制这种正常欲望,反会带来危害,特别是对于青壮年情欲旺盛者。然而,欲应有度,如若“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则“半百而衰也”。
1.晚婚保精 《泰定养生主论·论童壮》写道:
“孔子曰:人之少也,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古法以男三十而婚,女二十而嫁。又当观其血色强弱而抑扬之,察其禀性淳漓而权变之。”南齐名医褚澄也提出:
“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而后交合,则交而孕,孕而育,育而为子,坚壮强寿(《褚氏遗书·问子》)。”人在晚婚年龄时(男性25岁,女性23岁),形体和心智均已至极盛,生殖系统也发育完善,这时再婚育,相对而言,更有益于精气保存,有利于生育出健康的下一代,可见古代养生家主张晚婚的观点与现代医学是一致的。早婚早育,“男子破阳太早,则伤其精气;女子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三元参赞延寿书·欲不可早》),不仅“有子必癫痴顽愚……多病短寿”(《备急千金要方·房中补益》),还可能因阴精耗损过早过多,致阴精不能化气生神,影响身心健康。
2.婚后节欲 婚后欲不可禁,欲更不可纵。明代万全在《养生四要·寡欲第一》中写道:
“交接多,则伤筋;施泻多,则伤精。”过欲则势必暗耗五脏之精,尤以耗伤肾精为最,精伤则神散而诸病由生。另外,节欲正是“求子之道”,《类经·藏象类》有言:
“寡欲而得之男女贵而寿,多欲而得之男女浊而夭。”这与现代优生强调受孕之前的三个月内,夫妻双方要节制性生活,调养身体,使精气血充足,有利于后代健康的认识是一致的。《抱朴子·释滞》指出:
“人复不可都绝阴阳,阴阳不交,则坐致壅阏之病……唯有得其节宣之和,可以不损。”所谓“节宣之和”实即指行房有度,当然还应包括合房有术。由于年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精力和性要求亦有差异,故不能超脱年龄和实际精力而恣意行事,唯有行房有度方能身心健康,神全精足。否则易戕伐身体,折人寿命。因此,即使婚后,也应当控制情欲,适度节制房事,这是保肾藏精,颐养天年的关键要素。
3.老年寡欲 中医学认为神气坚强,老而益壮,皆本于肾精,只有保精全神,才可健康长寿。后世养生家多主张成年之后应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减少房事,至老年宜断欲,以免更伤年老不足之阴精。《寿世保元》云:
“年高之人,血气既弱,阳事辄盛,必慎而抑之,不可纵心恣意。”《泰定养生主论·论衰老》指出:
“六十者,当闭固勿泄也。”当然,寡欲并非禁欲或绝欲,是提示人们至老年时更应寡欲以保肾精,存精以养神。
《列子》曰:
“少不勤行,壮不竞时,长而安贫,老而寡欲,闲心劳形,养生之方也”。
二、饮食养精
《寿亲养老新书·饮食调治》明确指出:
“主身者神,养气者精,益精者气,资气者食。食者生民之天,活人之本也。”说明饮食可以充实真气,气化为精,以养元神。精作为维系生命活动、精神活动的基本物质,来源于先天,禀受于父母,内藏于肾及五脏。精在生命活动中不断地消耗,必须依赖后天水谷精微不断地滋养和补充才能为生命、精神活动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素问·六节藏象论》指出:
“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可见人体之神虽随着机体的形成而产生,但还必须依赖后天之精才能进行正常活动。《灵枢·平人绝谷》云:
“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素问·八正神明论》指出:
“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皆表明饮食是生命之本——精、气、神的物质基础。若饮食供应不足,精气就会逐渐耗散、削弱而神衰,如《灵枢·五味》所述:
“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饮食绝则精气尽,精气尽则神亡。饮食养精应在注意合理搭配饮食基础上,首重进食“五谷”,亦如卢和在《食物本草》中所言“五谷乃天生养人之物”。
就古今养生活动中常用的饮食物和食疗配方的主要作用而言,多以直接滋养精气为主,常服食米、麦、肉、蛋、莲子、桂圆、核桃等物品,而莲子、桂圆、小麦等还兼具养神之功。运用时若能根据食物的作用特性,适当选择调配,便可在补益精气的基础上达到体健神旺。但需要注意的是,饮食五味对人体既有滋养作用,还有伤害作用,故饮食养精须注意“食饮有节”,“谨和五味”。发育期的青少年、经带胎产等特殊时期的女性、日趋衰弱的老年人则需根据其个体情况规避饮食禁忌,选择合适的食物,这将在“饮食养生”章节中详细说明,不在此赘述。
三、方药补精
《类经·摄生类》指出:
“精不可竭,竭则真散。”精能化气生神,神能驭气统精,严重的精亏往往引起神的异常,即所谓精病神变,可表现为精病之后,伴见神情恍惚,失眠健忘,心悸怔忡,神情呆钝等神变,此时已非单用饮食可以调养而愈。对于已有明显精气耗伤之象者,选择方药以针对性地补养脏腑精气,也是积精全神之重要方法。方药补精宜分清虚实,辨证论治,具体方法有二:一是直接补精,多用于虚证者,常根据气血阴阳虚损的程度分别予以调补,如气虚者以人参、黄芪、四君子汤等补气化精;血虚者以熟地、当归、四物汤等养血益精;阴虚者以沙参、麦冬、六味地黄丸等滋阴填精;阳虚者以鹿茸、肉苁蓉、肾气丸等温阳生精。另外,依据五行相生理论,可采用“虚则补其母”的方法,如肺气虚者补其脾,即培土生金法;依据“肾为先天之本”“脾为后于之本”理论,还可采用补肾或补脾的方法,补肾以蕴育阴阳,补脾以化生气血。此即“虚则补之”、“损者益之”之意。因药物之偏性远大于饮食,故对于精气未伤者,不得滥用补虚方药,以免引起阴阳气血的平衡失调,对机体产生损害。二是间接补精,多用于实证者,常根据病邪的不同性质分别予以施治,如以麻黄、附子、麻黄汤、四逆汤等祛寒邪,以石膏、黄连、白虎汤、黄连解毒汤等祛热邪,以半夏、苍术、二陈汤、平胃散等祛痰湿,以川芎、丹参、血府逐瘀汤、下瘀血汤等祛瘀血。此即“实则泻之”、“盛则抑之”之意。《素问·评热病论》云:
“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邪留则精伤,邪去则精藏,正气自复,自然能达到养生的目的。
精气与神机在生理上密切相关,两者在病理上往往相互影响。所以,在运用方药补精以养神的时候,宜选用精、神同治的中药或方剂,如柏子仁、五味子等,或金锁固精丸、天王补心丹等;也可在方剂中适当配伍具有安神作用的药物,如龙骨、酸枣仁、石菖蒲、远志等,以加强神的统驭作用。
除以上所述积精、养精、护精之法外,通过按摩关元、命门、肾俞等补肾益精之腧穴也不失为固精摄精的方法。避免体劳、神劳过度,能起到很好的保精、积精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积精与全神相辅相成,若情志过激,则势必耗伤人体之精气,故调节情志,避免七情过激既是养神的基本方法,更是积精全神的基本保证。
本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