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论证的可靠性
在演绎论证中,如果前提是真实的而且推理是有效的,就称之为可靠的论证。结合怎样推导结论和如何揭示假设这两个批判性问题,我们熟悉了评估论证有效性的规则,以及运用这些规则进行评估的方法和步骤。接下来让我们了解评估前提的真实性的批判性准则,及其在评估论证中的应用。
一、关于真的理论
陈述是有真假可言的语句。判定一个陈述为真的标准是什么?这是一个重要而又易于产生争议的问题。让我们来了解在这个问题上较有代表性的三种理论。
1.符合论
我们通常对两类东西谈论真假:一类是事物自身的真假,如真老虎和纸老虎、真币和假币等。亚里士多德在这个层面上说,是的就是真的,真的就是是的。另一类是认识、理解、陈述的真假,对此亚里士多德曾说:“把是的东西说成不是,或把不是的东西说成是,这就是假。把是的东西说成是,或把不是的东西说成不是,这就是真。”[1]陈述的真假属于认识层面上的问题,一个陈述为真当且仅当它所说的内容符合事实。陈述“我的生日是10月22日”为真,当且仅当我出生在10月22日是一个事实。我们可以通过查验“我的”出生证等方式来确定这个陈述说出的是不是一个事实,符合事实的陈述为真,不符合事实的陈述为假。这就是符合论的基本观点。
对符合论的质疑之一是有许多被人们信以为真的陈述,没有与之相符合的事实。例如:
(1)没有最大的素数。
(2)你应该遵守你的诺言。
(3)巴赫是18世纪最伟大的作曲家。
(4)如果希特勒死于1918年,二战就不会爆发。
似乎找不到与以上陈述相符合的事实,按符合论的观点,如果没有与这些陈述相符合的事实,这些陈述就不能被认为是真的。符合论的支持者试图消除这种质疑,其策略之一是,认为诸如(1)和(2)这样的陈述,有与之相符合的事实,如数学事实和道义事实等。然而,这种事实与出生日一类的事实相比,是难以接近和查验的,如果它们是事实,那也是非同寻常的事实。
其策略之二是,认为诸如(3)和(4)这样的陈述,根本没有事实上的真假,因为它们没有陈述事实,而是表达了一种情感态度,或者做出了一种假设。
尽管符合论面临许多困难,对于判定事实性陈述的真假而言,它目前仍然是一种无可替代的理论。但是,这种理论不适合用来判定非事实陈述,或者基于无法查验的事实所做出的陈述的真假。所谓可查验的事实指的是能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观察而得到的经验事实,凭借经验事实可以判定对我们周围可观察世界有所言说的陈述的真假。
2.贯通论
对符合论的质疑,除了它不能为判定非经验性陈述的真假提供恰当的解释外,甚至它也不能为判定经验性陈述的真假提供满意的解释。质疑者指出,符合论呈现给我们两个相隔离的世界,一边是事实,一边是陈述,使陈述与事实相符的主张,要求事实必须独立于陈述;另一方面,如果事实独立于陈述,我们怎么能拿事实与陈述进行比较,以便知道二者是否相符?如果事实就是陈述所言,那陈述就自然与事实相符了。虽然对符合论的符合不能做诸如两半虎符相互咬合那样简单的理解,但是,对怎样符合的追问却引出了贯通论的观点。
贯通论在判定陈述为真的问题上,不是诉诸事实而是诉诸推理。如果一个陈述与我们信以为真的其他陈述是贯通的,或者说它是从我们确信为真的一系列陈述中推出的,那么它就是真的。
这就是说,一个陈述为真必须得到其他被确信为真的陈述的支持,而且不能与它们发生矛盾,如果一个陈述与陈述系统中的一个或多个陈述发生矛盾,那它就是假的。简言之,一个陈述是真的,当且仅当它与被确信为真的陈述系统是相贯通的。
贯通论与符合论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当我们无法通过查验经验事实来确定一个陈述的真假时,我们必须依靠已被确信为真的陈述的支持。
贯通论不能对被确信为真的陈述系统从何而来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符合论会对此回答说:它们来自我们的经验。贯通论所面临的其他问题如:
被确信为真的陈述未必都是真的;在由一系列陈述所构成的理论或信念系统中,某些陈述或信念的真实性是坚实的,而其他一些则有可能是脆弱的。
3.实用论
实用论者认为,符合论和贯通论忽视了人们的观念或信念在解决问题中的作用。他们认为,包括思考和语言使用在内的所有人类活动,都起源于解决问题的需要。就人类的层面上说,如果颜色无助于人们确定果子是否成熟到可以吃的程度,人们将不会去学习和关注颜色的概念。就个体的层面而言,学习乘法口诀是因为它对我们有用,比如帮助我们准确计算装修一间卧室该买多少壁纸。由于思想和语言实质上是人们解决问题的工具,真作为陈述或信念的一种性质,在于它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简言之,一个陈述或信念是真的,当且仅当它能引导我们成功地解决现实问题。
对实用论的质疑之一是有许多坚实的信念无助于解决现实问题。例如,“没有最大的素数”在数学中被确信为真,是因为它得到了有效的证明,而不是这一信念本身有助于解决哪个现实问题。
质疑之二是真与问题解决之间的关系不像实用论者所说的那样密切。当然,基于真信念的行动要比基于假信念的行动更有可能获得成功,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每一个引导我们获得成功的信念都是真的。例如,我确信油箱中的燃料能行驶250公里,而且从承德到北京的距离是220公里。因此得出结论:我的车不用加油就能从承德行驶到北京。假如事实上油箱中的燃料能行驶300公里,而且从承德到北京的距离是180公里,结论所预言的情况仍然能够兑现。也就是说,引导我们获得成功的信念未必都是真的。同样,没有引导我们获得成功的信念也未必都是假的。医学通过多年对癌症的研究仍然没有获得在治愈癌症上的成功,但是我们不能说引导癌症研究的诸多信念是假的。
质疑之三是实用论必须考虑如何确定问题是否得到成功解决这个问题。要确定问题是否得到了成功的解决,必须诉诸经验事实或逻辑推理,经验事实告诉我是否不用加油便从承德开到了北京,逻辑推理告诉我是否解决了一个数学方程式。由此可见,实用论实质上预先假设了符合论和贯通论的观点。
考察关于真的理论引导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符合论为我们评估前提和结论的真实性提供了判定经验性陈述为真的批判性标准。
(2)贯通论为我们评估前提和结论的真实性提供了判定非经验性陈述为真的批判性标准。
(3)实用论本质上不能为我们提供判定陈述为真的标准,但是,它提醒我们在对陈述的意义进行解释时,要充分考虑到它在解决问题中的作用。
二、经验性陈述与非经验性陈述
为了便于判定前提和结论的真假,我们把陈述分为经验性的和非经验性的,是否有可查验的经验事实是区别这两种陈述的标准。辨别二者的简易方法是质问:它陈述的是经验性的主张吗?
如果是,它就是经验性陈述。如果不是,它就是非经验性陈述。
让我们来看以下陈述:
(1)北大图书馆有第一版的《鲁迅全集》。
(2)汉武帝曾先后七次祭祀神坛。
(3)明天会下雨。
(4)90%的小甲鱼在出生后的前3个月夭折了。
(5)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
这些陈述都是经验性陈述,有的经验事实易于查验,如陈述(1);有的不易于查验,如陈述(2)和(3),判定陈述(2)需要根据历史的记录,陈述(3)是基于过去和现在的经验性证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某一事件所做出的预见,判定所需要的是间接的经验事实。当然,我们也可以等到明天看一看天是否真的下雨了,然后判定昨天的预见是不是真的,这时依靠的是直接经验。
判定陈述(1)、(2)、(3)的真假,涉及的是与某个特定的对象相关的经验事实,称之为特殊的经验事实。判定陈述(4)、(5)的真假,涉及的是与一类对象相关的经验事实,称之为一般的经验事实。陈述(4)被称为基于样本事实所做出的归纳概括,如果要求我们通过调查全世界所有小甲鱼的生存状况,来确认这个陈述的真假,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根据样本事实是否可靠,以及归纳程序是否合理来确定这类陈述的真实性。陈述(5)不同于陈述(4),陈述(5)概括了一类对象的全部,称之为全称陈述;陈述(4)只概括了一类对象中的一部分或一定的比例,称之为统计陈述。
陈述(4)和(5)都超出了可查验的经验性证据的支持范围,但是,在判定二者的真假方面却有所不同。判定全称陈述的真假,依靠的是反面的经验事例,只要发现一个反面事例,就能够证实一个全称陈述为假;如果没有发现反面事例,就暂时接受它为真。显然,我们不能用这种方法判定陈述(4)的真假,发现一个小甲鱼在出生的3个月后继续生存下来,或者没有生存下来,对陈述(4)的真假几乎不能构成任何威胁。只有当我们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超过10%的小甲鱼在出生3个月后继续活下来”为真,我们才能说陈述(4)是假的。
现在让我们来了解非经验性陈述:
(6)政府应当提供失业救济金。
(7)李白是唐代最伟大的诗人。
(8)单身汉是未结婚的成年男子。
(9)有些单身汉已经结婚。
(10)所有的结果都是有原因的。
以上这些陈述都无法通过查验经验事实来确认它的真假,因而它们都是非经验性陈述。
对于陈述(6),有什么样的经验事实能确定它的真假?比如,大多数人赞成政府这样做,这是一个经验事实,政府承诺这样做也可能是一个事实,但是这些事实不能表明陈述(6)是真的,相反,没有大多数人的支持和政府的承诺并不能证明这一陈述就是假的。假如政府承诺这样做,并且做到了,这两件经验事实证明政府履行了他的承诺,但是不能证明政府所承诺的是真的。例如,我承诺:(11)帮你在图书馆借到第一版的《鲁迅全集》。如果我做到了,我的承诺及其履行并不能证明陈述(11)为真。若要证明它为真,需要查验所借到的书是不是第一版的《鲁迅全集》,以及是不是在图书馆借到的等经验事实,也就是说,陈述(11)的真假,不依赖于我的承诺及其履行这样的经验事实。同样,陈述(6)的真假也不依赖于政府的承诺及其履行这样的经验事实。但是,与陈述(11)不同的是,没有任何经验性的证据来确证陈述(6)的真假,所以我们称之为非经验性陈述。
类似地,陈述(7)也是非经验性陈述,有关李白的诗和他同时代的诗人的诗等经验性证据都不能充分地确证陈述(7)的真假。通常把陈述(6)和(7)称为价值陈述,前者表达了一个道义价值观念,后者表达了一个审美价值观念。
那么,如何确定非经验性陈述的真假呢?根据贯通论的观点,我们只能诉诸已被确信的其他陈述来为它提供保证。如果已被确信的其他陈述能够为它提供正当的理由,我们就确信它是真的。
什么是正当理由?这取决于被确认的陈述的类型。比如,要确认勾股定理是不是真的,根据已知为真的数学知识证明它为真,这是正当的。
如果通过测量直角三角形各边的长度来确认勾股定理,这是不正当的,因为它试图用经验事实来证明一个非经验性陈述的真假。再比如,如果需要确认一个价值陈述的真假,我们必须诉诸某些更一般的价值原则来为它提供保证。比如,政府应当按着大多数选民的愿望行事,这个原则能够为陈述(6)提供正当的理由,至于陈述(6)是不是大多数选民的愿望,可以用投票表决的结果这个经验事实来证明。简言之,确认非经验性陈述的真假需要用其他非经验性陈述作为确认的根据。
陈述(8)和(9)属于另一种类型的非经验性陈述,仅凭陈述(8)自身的语义就知道它是真的,仅凭陈述(9)自身的语义就知道它是假的,无需查验任何经验事实。通常称陈述(8)
为分析陈述,称陈述(9)为矛盾陈述,它们都是非经验性陈述。
陈述(10)被称为因果律,它属于另一类重要的非经验性陈述。如果认为陈述(10)是假的,那将是不合理的。虽然有大量的经验事实支持这一陈述,但它本身却不是经验性陈述,因为我们没法用经验事实否证它。比如,我们试图用不知道得癌症的原因这一事实否证它,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已经假定癌症是有原因的。因果律不是一条经验的规律,而是科学和常识共同的潜在的假设。表达各种哲学和科学基本原理的陈述都属于这类非经验性陈述,比如,表达符合论、贯通论和实用论的基本观点的陈述,就属于这一类陈述。讨论这类陈述的真假是十分复杂的哲学问题,主要取决于理论的需要和人们在较深层次上的认同。
三、评估演绎论证的可靠性
论证的可靠性必须满足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两个条件,因而评估演绎论证的可靠性有两大步骤:首先,根据推理规则判定推理是否有效。要完成这一步需要对日常思维中的论证进行重构,也就是找出未陈述的前提或结论,将论证中的推理重新构造成推理的标准形式,然后我们就容易根据推理规则判定它是否有效,就如同在前几节我们所做过的那样。
其次,根据符合论或贯通论的观点判定前提是否为真。根据符合论的观点,一个陈述怎样才可以说是与经验事实相符呢?以最弱的立场回答:不能与经验事实相矛盾。根据贯通论的观点,一个陈述怎样才可以说是与其他陈述相贯通呢?以最弱的立场回答:不能与其他可选择的陈述相矛盾。从这两种最弱的立场可以概括出以下原则:
如果发现与某个经验性陈述相关的反面事例,就确认这个陈述是假的。如果发现某个非经验性陈述与可选择的其他陈述相矛盾,就确认这个陈述是假的或者是不可接受的。否则,就暂时接受它为真。
我们称上述原则为反例确认原则,它对判定一个陈述为假是充分的,因而它是确认论证不可靠的最强原则;它对判定一个陈述为真是不充分的,因而它是确认论证可靠的最弱原则。
1.假言论证的可靠性
就假言论证而言,确认前提或结论是否为假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其一,考查假言陈述是否属于滑坡的谬误。其二,考查假言陈述是否属于与事实相反的假设。其三,考查是否存在与前提或结论相关的反例。
让我们就第三种途径来分析两则论证。先看第一则论证:
依我看,一直到现在,人们对爱神的威力还是完全不了解。如果他们了解,就会给爱神建立庄严的庙宇,筑起美丽的祭坛,举行隆重的祭典。可是一直到现在爱神还没有得到这样的尊崇。[2]在这个论证中,小前提“人们还没有给爱神建立庄严的庙宇、美丽的祭坛和举行隆重的祭典”的真实性是令人质疑的,在古代人们早已建起尊崇爱神的庙宇和祭坛,如古希腊的阿弗洛狄特和古罗马的维纳斯,并对爱神进行祭典和颂扬。所以,这个论证是不可靠的。
再看第二则论证:
对写作思维操作模型的建构,首先是对写作思维原理——三种写作思维操作模型——的理解,主要是认真阅读教材,认真听老师的知识阐述、举例分析、操作演示。然后是对这些理论的思考、验证,看是否能推翻这些结论,如果不能推翻,就只有深信它,迷恋它,实践它,运用它。[3]为了确认前提和结论的真实性,从文中的推理整理出以下形式:
如果不能推翻写作思维原理,就只有深信它,迷恋它,实践它,运用它。
人们不能推翻写作思维原理,所以,只有深信它,迷恋它,实践它,运用它。
其中假言前提的真实性是令人高度质疑的,相关的反例是:“即使不能推翻写作思维原理,人们也不必深信它,迷恋它,实践它,运用它。”不能推翻的东西未必就是正确的,“地心说”、“物体越重下落的速度越快”、“光在真空中是直线传播的”等理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能被推翻,如果人们只是“深信它,迷恋它,实践它,运用它”,天文学和物理学就不会有今天的进步。再者,即使写作思维原理是正确的理论,要得出“只有深信它、迷恋它”的结论,还必须假设它是唯一正确的理论。这过于绝对化。该推理的假言前提和结论的真实性是令人高度质疑的,所以该论证是不可靠的。
2.选言论证的可靠性
就选言论证而言,确认前提或结论是否为假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其一,考查选言陈述是否属于非黑即白的谬误。其二,考查选言陈述是否属于强加非此即彼的选择。其三,在提供无遗漏的、正当的选择的情况下,对不同的选择是否都做了仔细的考查。
非黑即白的错误实质是忽略其他合理的选择,试图迫使人们在非此即彼的两个极端中做出选择,或者通过给出一个十分荒谬的选择,然后根据这个荒谬的选择是不可选择的,来为自己做出的不正当选择进行辩护。相反,强加非此即彼的选择指的是对实际上仅有的一种选择强加非此即彼的选择形式。例如,从前有个国家,死囚在处决前,要请神来做最后的裁决。办法是用两个纸阄,一个上面写个“活”字,一个上面写个“死”字,让死囚来抓。如果抓到“活”字的阄,就可以得到赦免。有一个死囚在被处决前,他的仇敌想尽办法将写着“活”字的阄换成了写着“死”字的阄。这样,无论这个死囚抓到哪个阄,都不会有生路。这件事被死囚的朋友知道了,就准备和死囚一起揭发仇敌的阴谋。死囚却说:“这件事如果没有别人知道就千万要保守秘密,也许我能得到赦免。”在抓阄时,死囚将抓到的阄吞到肚里去了,于是他得到了赦免。面对无选择的选择,死囚用他的智慧击破了不真实的前提。
再如:
法官允许医院对不可能康复的患者撤掉他们赖以维生的医疗器械。而我认为这是谋杀。我们要么停止现在这种作法,要么对无生还希望的人尽快找到安乐死的方案。与其撤掉他们赖以维生的医疗器械,不如让他们安然地离去。
在该论证中,“撤掉他们赖以维生的医疗器械”与“安乐死的方案”事实上是相容的,因此对之不能强加“要么,要么”这种非此即彼的选择关系;“与其,不如”通常联结的是具有矛盾或反对关系的陈述,若用来联结有相容关系的陈述,就会导致一种矛盾的观点。
评估选言论证的可靠性,在关注是否有其他可供选择的可能被遗漏,以及是否存在强加非此即彼的选择的同时,还要注意:对不同的选择是否都做了仔细的考查。在“不是我错了,就是你错了”这种情境中,人们天然的倾向是确信:我没错。并由此推断:肯定是你错了。例如:
虽然这个瓶子的标签标明的是“醋”,但是,当我将苏打加入时,里面并没有产生气泡。由于将苏打和醋这种酸性液体放到一起时,其混合物会产生气泡,所以这瓶里装的肯定不是醋。
为什么会如此武断呢?为什么不查一查你放入的是不是苏打?论证的结论是:“瓶子里装的肯定不是醋。”文中在提到“瓶子中的混合物没有产生气泡”时,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存在多种可选择的解释,比如,加入的不是苏达,或者瓶子里装的不是醋,也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
在对这些前提未进行确证的情况下便得出结论,因而该论证是不可靠的。
3.一般原则的运用
演绎推理也被理解为从一般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的结论。例如,直言三段论在论证中的应用,其潜在的逻辑原则是:“对一类对象的全部有所断定,对其中的部分也必然有所断定”。通常也把这条原则叫做三段论的公理,三段论的规则就是保证具体的三段论符合这个公理的规则。
当然,在日常思维的论证中,作为论据使用的一般原则是多种多样的,不一定都是逻辑学的。
在论证中使用的论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客观事实;另一种是理论原则。当我们使用理论原则作论据进行论证时,怎样判断一般原则的应用是恰当的?有两种思路:其一,判断其中的一般原则是不是真实的或者可接受的;其二,在推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对一般原则的曲解和误用。
先让我们就第一条思路来分析以下两则论证的可靠性:
当削减福利基金的议案引起争论的时候,我们肯定会听到自由党议员的宣称:这种议案对穷人将是有害的。然而,这些政客并不理解,随着预算的削减,税收就会减少,这样每个人将会有更多的钱而不是更少的钱。
作者反驳自由党议员的推理若能成立,必须依赖这样一个假设:“所有的人都交税。”事实上,大多数穷人的收入达不到交税的水平,有许多穷人需要靠从福利基金中得来的救济维生。由于该论证所依赖的这个一般性前提是不真实的,所以得出了与结论相关的反例:随着预算的削减和税收的减少,会使许多穷人得到较少的福利。
让我们看另一则论证:
某一畅销书的出版商在促销材料中声称,这一畅销书向读者展示了如何获得不同寻常的成功的秘诀。当然,人人都清楚,正像“不同寻常的成功”的本义所说明的那样,没有什么书能够将只属于极少数人的成功之道教给大多数人。因而,尽管出版商有意进行了虚假宣传,在这种情况下,这样做并不意味着不道德。
该论证的理由是:虽然出版商有意进行了虚假宣传,但是,只要这种虚假宣传不会被人相信和接受,那么,这样做就不意味着是不道德的。
潜在的理由是:虚假宣传虽然有欺骗的动机,只要没有人上当,就不是不道德的。这种判别道德行为的标准与通常的道德标准是不一致的,通常的判断标准是:如果一种行为具有恶意的动机,即使没有对他人构成伤害,那也是不道德的。
然后,我们就第二条思路来分析几则论证:
人们常说:人们在工作中付出的努力有多大,应该得到的酬劳就有多大。不过,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坏主意,因为它意味着那些用低等技术或靠自然体能去完成任务的人将会得到更大的奖励。
该论证在推论中把“多劳”这个概念的含义曲解为“靠低等技术而多付出自然体能的劳动”,忽视了对劳动效率的考虑,并试图推翻“多劳多得”这个一般原则。
接下来看第二则论证:
简装书比精装书更易于破损,但是,简装书比精装书便宜,如果在固定预算的情况下,公共图书馆把所有的资金都用来采购简装书,就会增加图书馆的新书藏量,读者就会得到更好的服务。
该论证涉及“质与量”的关系问题。作者站在量的立场上,试图证明通过增加藏书量来提高对读者的服务水平。但是,由于作者在论证中把这一立场绝对化了,因而导致了反面事例的产生,比如,一些只在图书馆才能读到的大型工具书只出版精装本。量的方面的理想化导致了质的方面的严重亏损。
让我们看第三则论证:
大自然在不断地调节大气中的碳含量。大气中碳含量的增加会增加大气中的热量,大气中热量的增加会导致海洋中水分的蒸发,这样就会增加降雨量。
而降雨又把大气中的碳带入海洋,最终变为海底的一部分。因此,一些研究大气污染的专家担心:燃烧矿物燃料会增加大气中的碳含量到一个危险的水平,那样会对人类生活构成很大的危害。但是,这些专家又宽慰人们说:大自然会不断地调节大气中的碳含量。
专家的宽慰依靠的一般原则是:“大自然不断地调节大气中的碳含量以保持大气中碳含量的正常水平”,这虽然是自然界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这一规律却是在无数偶然的波浪起伏的复杂变化中实现的。所以,在强调必然性的同时,不能忽视碳含量在某一期间有较大起伏这种偶然性给人类生活带来的灾难。该论证涉及“必然与偶然”的关系问题,专家的宽慰过于依赖大自然调节碳含量的必然性,忽视了偶然性的存在。
评估演绎论证的可靠性,对准的焦点是推理的大前提或者假设,证明其不可靠的方法是指出与之相关的反例。如果论证中所议论的问题涉及“一般与个别”、“质与量”、“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有限与无限”、“相对与绝对”、“先天与后天”等潜在的关系或原则,在推理过程中将某一方面的观点绝对化,就会导致另一方面的反例。比如,上述第二则论证,对量的方面的绝对化就意味着质的方面会出现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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