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定义方法
定义是澄清概念和语言意义的方法。语言是传达信息、交流思想的工具,概念是认识世界、组织思想的工具。语词的意义是语言意义的基础,我们把用于澄清语词意义的定义方法称为语词定义。概念的意义是推理论证的基础,我们把用于澄清概念内涵的定义方法称为内涵定义。
定义的结构有三个部分:被定义项、定义项和联结词。例如:“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商品”是被定义项,“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是定义项,“是”是联结词。其他的联结词诸如“就是”、“是指”、“当且仅当”等。“所谓……就是……”表达了典型的定义形式。
一、语词定义
语词定义就是对语词意义的标准用法或特殊用法的界定。常见的有报道性定义、约定性定义和修正性定义三种。
1.报道性定义
报道性定义就是对语词已有用法的报道。词典对语词的定义是典型的报道性定义,故又称这种定义为“词典定义”。例如:
焦炭:一种固体燃料,质硬,多孔,发热量高。用煤高温干馏而成。多用于炼铁。
匹夫:①一个人,泛指平常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②指无学识、无智谋的人:匹夫之辈。
许多字的意思需要借助字的使用来定义。例如,对“穿”有以下一些定义:
穿:①穿透:水滴石穿。②看穿:看穿了他的心思。③穿过:从胡同穿过去。④穿连:穿糖葫芦。⑤穿上:穿上衣服。等等。
还有许多语词需要通过指明它所指称的个体来明确它的含义。例如:
启明:我国古代把早晨出现于东方天空的金星叫做“启明”,黄昏出现于西方天空的金星叫做“长庚”,实际上指的是同一颗星,即“金星”。古代也称“金星”为“太白”。
2.约定性定义
约定性定义是通过约定来规定某些语词的使用含义。这种定义通常用来为冗长的叙述规定简约的表达,以便于记忆、表达和交流。例如:
“三个代表”: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简称。
“五讲四美”:是“讲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简称。
约定性定义所规定的词义,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只是一种暂时的约定,日久通用后可能会变成一个新的通用词被收入词典。例如“红眼病”、“白眼狼”等词汇如今已成为通用词汇。再如“愚公移山”、“黔驴技穷”一类的成语也有一个由暂时的约定到通用的过程。
3.修正性定义
修正性定义就是对语词已有的用法进行更严格、精确的限定,它是介于报道性与约定性定义之间的一种定义形式。通常也称这种定义为“精确定义”。例如,在国务院颁布的《发明奖励条例》中对“发明”一词做出如下定义:
本条例所说的发明是一种重大的科学成就,它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
其中对“发明”的定义就是在特定场合中做出的一个修正性定义,它不同于对该词的报道性定义。再如,以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停止作为死亡的定义和判定标准,人类社会沿袭了数千年,时至今日,英国的《牛津法律大词典》和我国出版的《辞海》仍将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作为判定死亡的主要标准。在1983年,由美国总统委任的一个医学伦理委员会发表了一份报告书,其中对“死亡”一词的定义是:
任何人遇到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死亡: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功能永久停顿,或者整个脑部(包括脑髓体)的所有功能永久停顿。
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体器官移植所造成的法律纠纷的增加,医学、伦理学和法学界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脑死亡的定义,认为脑死亡是比心跳停止更可靠的判定死亡的标准,于是出现了上述对“死亡”传统定义的修正。哈佛大学医学院对“脑死亡”的定义是:
脑死亡就是整个中枢神经系统的全部死亡,包括脑干在内的整个人脑机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具体标准是: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对外界刺激无感应性,无反应性;②无自主呼吸和自主运动;③生理反射作用消失,对光无反应;④脑电图平坦。以上四条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反复测试多次,结果无变化。
二、内涵定义
内涵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定义。标准的内涵定义是属加种差定义,非标准的内涵定义有发生定义、功用定义和关系定义等。
1.属加种差定义
属加种差定义是具备“被定义项=种差+属”这种结构的定义,它是揭示概念内涵的标准定义方法。认识世界的基础是对认识对象进行清晰的分类,使用属概念和种概念所刻画的种属关系来认识对象之间的类与分子的关系,这是亚里士多德发明的一种重要的思维方法。
如果一个概念的外延完全被包含在另一个概念的外延之中,而后者的外延并不完全包含在前者的外延之中,则这两个概念之间就具有种属关系,前者是后者的种概念,后者是前者的属概念。例如,“人是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人”是“动物”这个属概念的种概念,“会制造和使用工具”是将人与其他动物的种类区别开来的“种差”。再如:
哺乳动物就是以分泌乳汁喂养出生后代的脊椎动物。
天文学是研究天体的位置、分布、运动、形态、结构、化学组成、物理状态和演化的科学。
2.发生定义
发生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被定义概念指称的对象在产生或形成方面的特点。例如:“圆是平面上绕一定点等距离运动所形成的封闭曲线。”再如:
火成岩是地壳深处或来自地幔的熔融岩浆,受某些地质构造作用的影响,侵入到地壳中或上升到地表凝结而形成的岩石。
日食是月球运行到地球和太阳中间,月球掩蔽太阳而发生的天文现象。
3.功用定义
功用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被定义概念指称的对象的功用。例如:“气压计是用以测量大气压强的仪器。”再如:
粒子对撞机是一种通过两束相向运动的粒子束对撞的方法提高粒子有效相互作用能量的实验装置。
笔是用作书写的文具。
4.关系定义
关系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被定义概念指称的对象与某一个或某一些对象的关系。例如:“偶数是能被2整除的自然数。”再如:
夫妻是由合法婚姻所产生的男女间的身份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夫妻关系本身并非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
比重是物体的重量和其体积的比值。
发生定义、功用定义和关系定义,这些定义的“种差”揭示的是对象所特有的生成过程、功用或关系,而不是对象所特有的性质,它们不是严格意义的属加种差定义。由于这些定义的“种差”同样能将一个属概念之中不同种类的对象区分清楚,通常也将之视为属加种差定义。
三、内涵定义的规则
内涵定义必须遵守以下准则,这些准则也是评估一个定义是否恰当的批判性标准。
1.定义必须揭示出被定义对象所具有的实质特征。
对象所具有的实质性特征就是足以将这类对象与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特征,传统上把这种特征称为本质属性或固有属性。据说柏拉图学园派曾将人定义为“两足无羽毛的动物”,后来有人捉来了一只鸡,剥光它的羽毛,并把它挂在了柏拉图学园的墙上。学园里的人们于是又将他们的定义修正为:“人是有宽平指甲的、无羽毛的两足动物”。这仍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对象所具有的属性存在多样性,认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揭示同一个对象的实质性特征。但是,无论从哪一种角度去认识对象,都必须找出这类对象区别于其他对象的标准,否则就不能达到揭示概念内涵的目的。
2.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完全相同。
一个定义如果违反了这条准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例如,“商品就是劳动产品”这个定义就犯了“定义过宽”的错误,因为劳动产品的外延比商品的外延大,并非所有的劳动产品都是商品。如果把“商品”定义为“通过货币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就犯了“定义过窄”的错误。因为定义概念比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小,它不包括以物易物的商品。
3.定义不应该循环。
一个定义如果违反了这条准则,就会犯“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例如,“形而上学是与辩证法对立的宇宙观”,而定义“辩证法”时又说,“辩证法是与形而上学对立的宇宙观”,这就是“循环定义”,也叫“恶性循环”。再如:“主观主义者就是主观主义地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人”。
4.定义一般不能使用否定词或否定陈述。
否定词或者否定陈述只能告诉人们被定义的概念指称的对象不是什么,并不能使人明确它究竟是什么。例如,“累犯就是非初次犯罪的人。”这个定义的定义项使用了否定词。再如,“电笔不是写字绘图的文具”,这个定义使用了否定陈述。如果在定义中使用了否定词或者否定陈述,则无法从正面指出对象所具有的实质特征,通常达不到定义的目的。
5.定义项中不能使用含糊、晦涩的语言。
常见的违反这条准则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比喻定义”。例如,“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数学是科学的皇后”等。比喻虽然形象、生动,但它不能严格、准确地揭示概念的内涵。另一种是“含糊不清”。例如,“生命是通过塑造出来的模式化而进行的新陈代谢”。其中的“塑造出来的模式化”不知其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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