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释网络经济,商业术语被乱用一气(1991—2001)
互联网中爆发的“自由”
自从有了网络,世界变得复杂又充满了机会。
互联网的商业利用始于1988年。1993年Mosaic浏览器公开发布后,互联网的使用人数有了迅猛的增长。
1994年,该公司开发的浏览器Netscape一经发布就迅速占领了市场,1995年Internet Explorer通过和微软的Windows 95进行捆绑式销售,使当年的数据流量[3] 较上一年增长了12倍,且1996年的流量又达到了上一年的10倍。
两年翻了120倍!这在现实世界中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想象的。
网络不仅改变了信息蕴含的价值,还解决了“广度”(Reach)和“深度”(Richness)此消彼长的矛盾。[4]由此,在商业中,“向谁”“提供什么价值”“如何获取报酬”“如何操作”等,各个层面的自由度都有了成倍提高。
● 以前不可能成为顾客的人成为了顾客
● 以前不可能提供的价值现在可以提供
● 以前不可能实现的融资方法现在实现了(比如从100万人中每人融资100日元)
● 通过协同合作,涉及范围更加广泛了当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的话,商业形态的范围就会呈现几何倍数拓展。
于是,从中发现商机的人们,开始共筑“网络经济”,大批投资人、资本市场聚集一起。这一时期“网络经济”的发展态势散发着无穷的魅力。
1994年雅虎、亚马逊创立,1995年eBay创立,1998年谷歌创立……当今的互联网巨头,几乎都始创于那个时代。当然还有数以万计的公司在创业途中惨遭失败。
1998年,Priceline网站在美国成立,公司刚一成立即为其核心的业务模式“用户定价系统”申请了专利。这让许多人对“靠新模式赚钱”充满了信心。
世纪末的网络狂想曲:商业模式论的滥用以及相关著作到了20世纪末,人们都认为 “速度就是生命”“有新观点、有新模式就能赚钱”(也称作积极的误解),很多人把“商业模式”简单地理解为“企业计划”,于是大家都在拼命地撰写“计划书”。
在当时,所谓的创业人士只要把一份名为“商业模式”的企划书拿给投资方,再用网络术语一忽悠,就可以拿下百万美元的投资了。
创业者(很多是大学没念完的人和一些怪咖)、投资人、学者,大家都沉醉在“商业模式”一词当中。
20世纪90年代后期,许多关于商业模式创新的优秀观点也出现在了世人面前。
其中包括:
《网络资本主义的企业战略》(Blown to Bits,菲利普·埃文斯,1995)明确了网络的本质。
《合作竞争》(Co-opetition,拜瑞·内勒巴夫等,1996)基于游戏理论,阐述了合作和竞争的作用。
《发现利润区》(The Profit Zone,亚德里安·斯莱沃斯基,1997)
在商业模式(而非市场份额)中寻找企业成功的原因。
《开放体系战略》(国领二郎,1999)提出企业应构建为对外开放的形态。
这些著作,即便在今日,依然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2000年,在“IT产业”的强劲推动下,纳斯达克指数突破了5000点,较4年前翻了5倍。与此同时,关于商业模式的著作、论文也与日激增,年度发表数量将近500部(篇)。
从1991年开始,商业模式论在短短的9年间,从无名之辈一跃成为时代的宠儿。
但这波狂潮,随着2001年网络泡沫的崩溃也戛然而止了。
“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全球经济一蹶不振,甚至有人认为商业模式论也终于走向了时代的终点。
本书评论
“通过推陈出新和广告投放,让消费者感到自己的商品已经过时,这种营销方法被称为“计划性淘汰”。这种灵感来自时尚界,却被巧妙地运用到了汽车行业。” --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