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结束
焚 烧 皇 帝 马 可 · 奥 勒 留 遗 体 的 火 焰 渐 渐 熄 灭 , “expeditionGermaniasecunda”(第二次日耳曼战争)也随之烟消云散。
这是因为继位的皇帝康茂德宣布了。但是将军们,尤其以先帝马可的左膀右臂、年轻皇帝的姐夫庞培亚努斯等人为首,似乎极力主张把战争进行下去。他们认为,再有一年,至多两年,战争的预期目标就可以达成。
因为在火葬结束两天后举行的作战会议上,如果新皇帝结束战争的主张没有遭到任何反对的话,那么康茂德4月就可以回到首都,最迟也不会超过6月。然而实际上,当康茂德回到首都时,已经是10月下旬了。康茂德当然想尽快回到首都,所以我们只能推测是有人拖住了他的脚步。
将军们看到新皇帝已经下定了决心,于是转而提出了一个妥协方案,即如果保持目前的攻势,然后在此基础上讲和,罗马就可以抛出类似城下之盟那样的和约。这种和约条款肯定会把各项苛刻条件都罗列进去,比如提供人质担保、支付战争赔偿、解散武装,以及在没有得到罗马允许的条件下,即使是自卫也不能行使交战权等等。“军人”是战争专家,军人主张既然开战就要坚持到底,如果开战却不能坚持到最后的话,那还不如当初就不开战。令人意外的是,很多战争却是“文官”在主导。文官并非战争专家,却往往受到舆论的压力,匆忙开战,或者无法承受舆论的打击,草率停战。也就是说,多数文官都对“拖延”这种战争最大的“恶”缺乏理解。从这个角度讲,康茂德就是这种文官,而且在他这个“文官”的头脑里,唯有停止战争的想法,没有其他。
毫无疑问,在这个年轻的皇帝面前,将军们都面临着一种茅盾。
他们在马可临终的时候,都曾发誓要把战争进行下去,同时他们也发誓要协助康茂德,避免内战的发生。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违逆新皇帝的旨意继续战争的话,就违背了协助新皇帝的誓言。可是,对罗马的男人们而言,违背誓言,哪怕没有誓约书仅仅是对口头发誓的违背,也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行为。
罗马人是“法之民”,而且他们认为,如果指望用法律来规范人类社会的话,那必须从法律关照不到的地方开始做起,这样才能成为法治民族。即只有把不合理的地方也纳入视野,合理的追求才会成为可能。他们讲求法治的同时,却又重视人情和裙带关系,原因也在这里。到了战场上,这种思考方式就变成了利用辅助兵力协助主力、后勤补给的兵站必不可少等指导思想。这些罗马人认为,纵然是口头誓约,也和书面契约拥有同样的效力,因为二者的基础“信义”都是一致的。
罗马人是能将任何东西都神化的民族。他们供奉的神明,不仅包括逝去的皇帝和败者的神明,而且还把道德这种不可替代的价值也予以神化。例如调和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协和女神”(Concordia),还有“信义之神”(Fides),都在此列。
临终的马可并没有要求将军们签署书面誓约,而是要求将军们以“信义”为基础遵守誓言,而将军们也都答应了。
可是,将军们立下辅佐康茂德的第一项誓约,是熟知罗马法的马可和将军们个人之间的约定,而把战争进行下去的第二项誓约,则是一位皇帝和他的部下之间的约定,这二者是不一样的。总之,第一项誓约即使某一方死去也仍然有效,而第二项誓约,既然皇帝已经更换,那么誓言是否履行则要看新皇帝本人的意见了。
罗马将士效忠的对象,是罗马全军的最高司令官皇帝,宣誓作为一种礼仪每年都要举行。在罗马帝国,每年1月1日,所有的军团基地都举行向皇帝宣誓效忠的仪式。
将军们当然也有向新皇帝康茂德宣誓效忠的义务,而康茂德又执意结束战争,于是将军们为了恪守面对马可立下的第一项誓言,不得不违背第二项誓言。
有的学者批评说,此时将军们已经开始向新的掌权者卑躬屈膝了。可是我并不这么认为。康茂德在位时间达12年,如果观察各路将军们在此期间的行动,也不能说他们紧随马可离世而发生的“转变”只是单纯地服从新皇帝。并且马可· 奥勒留时代的作战会议有个特色,即皇帝和部下之间都可以自由发表言论,想必在马可死后,这种特色还是会继续延续。然而从结果看,将军们还是没有拗过皇帝。非常可惜,没有一部史书记载了当时4个多月的时间里作战会议是怎样进行的,以及什么人都说了什么话。
面对着一个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战争为何物的年轻“文官”,将军们只能服从。唯一值得众人庆幸的是,康茂德在和蛮族草草媾和之后,把多瑙河防线完全委托给了将军们,而他自己则匆匆赶回罗马。
防守还在将军们的权限范围内,也是可以做到的。不过防守环境却比以前恶化了。造成恶化的原因,还在于与蛮族的媾和条款。
在罗马军队的强大攻势下,各蛮族已经走投无路,也是命不该绝,这时罗马方面突然释放出讲和的消息。马尔科曼尼人和夸地人当然求之不得。但是,根据长年与罗马人打交道的经验,他们也能略微探察出罗马此时讲和的原因,结果被抓住弱点的反而是罗马方面。
罗马同马尔科曼尼人和夸地人分别签署了和约,蛮族方面的义务条款为:
一、立即遣返逃兵与俘虏。
二、每年向罗马方面提供小麦,代替进贡。
三、有权参与罗马境内的集市贸易,但是每月仅限一次,而且地点仅限于罗马方面允许的都市,在百人队队长和属下士兵的监视下进行。
四、对于从后面威胁“近蛮族”的“远蛮族”,允许他们移居1.2万人到达契亚行省内。各族不许与这些移民发生争斗。
五、马尔科曼尼人和夸地人分别担负向罗马军队提供1.3万名士兵的义务。
六、沿多瑙河北岸设置5罗马里(相当于今天的7.5公里弱)宽的无人地带。罗马方面设置于此的要塞及监视塔予以拆除,而蛮族的牧人和家畜也严禁进入该区域。
这的确不像城下之盟。由于罗马比较着急,没能仔细考虑如何能对己方更加有利就签署了。这与以往罗马为暂时休战而与蛮族签署的协定并无二致。
并且,和约的第二条一次都没实施过就已经化成了泡影。这项要求原本代替战争赔偿,或许可以为罗马保住些颜面。康茂德甚至没有要求明确小麦的数量、提供时间、持续时期等。蛮族还没有愚蠢到那种地步,竟然去履行连对方都不坚持的要求。
至于第五条,马尔科曼尼人和夸地人分别向罗马提供1.3万名士兵,合计2.6万名日耳曼士兵,很多现代罗马史学者批判这一条款,认为这开创了罗马军队混编蛮族的先例。
我对这种观点还是不能同意。无论称他们为蛮族也好,还是称他们为异族也好,罗马军队收编他们的做法可以一直上溯到战胜迦太基名将汉尼拔的西庇阿· 阿非利加努斯时代。如果当时未把努米底亚的骑兵纳入,罗马军队就不可能在扎马会战中获胜。尤里乌斯· 凯撒也毫不犹豫地在刚刚征服的地区募兵,就连进行高卢战争时,凯撒军中的骑兵也有很多高卢人和日耳曼人。
图拉真记功柱堪称达契亚战争的战记,遍布其上的浮雕也表现出了罗马军队的多民族性。其中有身着及踝长裙的东方弓弩兵,有轻装上阵的毛里塔尼亚骑兵,有上身赤裸的日耳曼步兵,还有全身包裹着鱼鳞状铠甲的萨尔马提亚骑兵,他们和罗马军队的主力军团兵、辅助战力的行省兵一起参加战斗。
而电影《角斗士》主角的原型瓦莱利乌斯· 马克西米亚努斯出身于潘诺尼亚行省,很明显是日耳曼后裔。这名罗马武将体内流淌着日耳曼民族的血液,却在对日耳曼人的作战中战果累累,功勋卓著,后来一直升至执政官。
问题不在于罗马军队是否可以收编异族,而在于这些被收编的异族是否认为自己是留在罗马的异类,或者他们已经融入罗马社会,认为整个帝国就是一个大家庭,自己已经是罗马公民中的一员。至于前线的基地,问题就在于他们能否作为罗马军中的一员服从军规,并与同一民族的敌人作战。
公元2世纪末的这一时期,罗马军队还是具有这种风纪和吸引力的。第一,以叙利亚行省出身的庞培亚努斯为首,多瑙河防线上的异族将军为数不少。不,甚至可以说他们比出身于意大利本土的人还多。第二,基地附近的居民本来就以日耳曼裔为主。第三,在罗马军队的强大攻势下,田地荒芜,无论是耕种还是放牧,都很难取得从前那么多收获了。也就是说,蛮族的男子及其家庭失去了赖以维生的手段。而这次媾和,这些男人可以在罗马军中服役,也得到了一个获取收入的门路。总之,罗马通过提供职业的方式,让他们能够糊口,使
2.6万名随时可能入侵罗马的危险分子变成了稳健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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