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卫
第一个建设街道的民族并非罗马人,但不仅仅建一条街道,而是将其阡陌纵横、连成网络,提高运输效率,并且付诸实践的却是罗马人。第一个制定法律的民族也并非罗马人,然而,最先想到把法律分为各种部门,形成法律体系,建成法治国家,发挥效用且付诸实现的也是罗马人。这两个事例共同体现了这样一个道理:顺应实际要求、及时作出“维护”,以避免功能退化这样的人类社会的现实规则。根据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对法律进行修订,就是法律上“维护”的真正含义。对于法律体系的创始人是罗马人的说法无人质疑,然而,罗马人从未认为法律被制定后就要一成不变地捍卫到底。“法律”也应当像街道一样,适时作出必要的“维修”。这种理论适用于各种体制。换言之,不论是什么样的体制,都应该符合实际地作出“维修”,如果疏于“维修”,体制本身也会出现疲劳,直至最后崩溃。长远来看,这是非常不经济的。对功能的不懈追求,就是只有通过对既有的力量高效且灵活、巧妙地加以运用,才可能达成目标。正是这种被称为罗马人“哲学”的理论,也正是这种“从自身做起”的精神,才使得罗马人战胜了与自己势均力敌的迦太基和希腊。在罗马人看来,就算是神君奥古斯都创设的体制,也绝非一成不变。对于从奥古斯都时代传承下来的体制,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这种做法,本身与继承奥古斯都的传统并不茅盾。因为,只有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修改,才能永远维持创设者本人的意图。这样一个只要作出适时“修改”就能维持其效用的体制,对于体制的创设者本人而言也是非常高兴的事情。显而易见,这说明了他已经完美地将雏形制造了出来。在这方面奥古斯都的才能,确实是值得单独提出加以赞赏的。
然而,“维修”一事并非是交给谁都可以完成的。从事这项工作的人,需要有这样的能力,懂得在什么地方修改,懂得如何保持系统的运作,懂得如何维持功能,以及在实行过程中具有决断力与执行力。
从这方面来看,提比略的确是自凯撒以来最适合担任罗马帝国第三任皇帝的人选,对此,现代的研究者也没有任何异议。这种“修改”的最好例证,就是以维护“罗马统治下的和平”为目的对防御系统进行的调整。
提比略对奥古斯都在公元9年后定下的帝国防卫基本形态没有进行更改。也就是说,也许是出于对公元1世纪当时的人力与经济实力的考虑,奥古斯都建立了一个由25个军团、15万罗马公民组成的主要兵力,加上不足15万行省人民所组成的辅助部队,总计近30万军人来保障国家安全的帝国防卫基本形态,而提比略对这种形态也没有加以改变。就连《罗马人的故事6 ·罗马统治下的和平》中记述的军团分布的情况,在14年后的公元23年,也没有重新布防。提比略只是重新调整了莱茵河与多瑙河前线的几处驻守兵团的任务。
在罗马帝国莱茵河前线,驻扎在上游的高地日耳曼的4个军团与驻扎在下游的低地日耳曼的4个军团,总计8个军团的任务已经发生了改变。他们的目标不再是奥古斯都时代那样,以征服日耳曼、将霸权推进至易北河为目的,防守莱茵河才是他们的主要任务。对于8个军团的数目,提比略并没有进行增减。而继续对他们冠以“日耳曼军团”的名称,对高卢也能产生心理上的安抚。罗马仅仅在里昂驻扎了1000名士兵,以维护广阔的高卢地区的安全。提比略完全放弃易北河、撤回莱茵河这个决定,单从推进高卢罗马化这一角度来看,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因为如若高卢发生骚乱,而8个军团从易北河撤回的话,从时间上讲根本就来不及。
提比略对多瑙河南岸一线的7个军团的布防也未进行调整。这里的局势比起莱茵河前线更加复杂多变。
在莱茵河前线方面,决定把此地设为帝国防线的凯撒,已经完全征服了直至莱茵河的全部地域,所以提比略只要防御好不失守就算完成了任务。在多瑙河前线,凯撒也曾设想把这里作为帝国防线,但在着手实施前就遇害身亡,所以后续工作实际上是由奥古斯都来完成的。由于奥古斯都并非那种在前线冲锋陷阵的领袖,所以战斗任务就交给了阿格里帕,而阿格里帕死后则由提比略接任。虽然两人都是出类拔萃的将军,却并非如凯撒一般有天赋。多瑙河防线的最终确立,是依靠一城一池的速度缓慢推进的,如果从刚开始的年代算起的话,前后花费了100年左右的时间。
对于多瑙河防线,德国历史学家蒙森这样写道:“在公元1世纪的罗马帝国眼中,多瑙河是‘政治上的国界'而非‘军事上的国界'。”言外之意,虽然多瑙河被确定为防卫线,罗马帝国事实上却没有完成到多瑙河为止的疆域的霸权事业。蒙森还提到,当时的多瑙河就相当于奥古斯都时代的易北河,也不过是地图上的国界罢了。多瑙河沿岸的维也纳与布达佩斯被纳入罗马帝国也是提比略时代之后的事情了。
虽然罗马史的研究者认为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并且蒙森根本没有单独拿出来叙述的必要,但是在罗马人看来,多瑙河与易北河有一个本质差异——罗马人放弃了易北河,却对多瑙河死抓不放。虽然这一过程十分缓慢,然而,罗马确实在确立多瑙河防线的事情上一直努力,这可以从提比略对防御体制的调整中看出缘由。
罗马人把发源于阿尔卑斯山脉、注入黑海的多瑙河南岸作出了如下的划分,从上到下分别划分为:雷蒂亚、诺里克、潘诺尼亚、达尔马提亚、米西亚与色雷斯。提比略必须完成的任务,与其说是完成全区的防御,不如说是确立罗马在此地的霸权。因此,在多瑙河流域如何布置安排7个军团,就成了与战役推进紧密相连的大问题。
第一,提比略布防的目标是地处多瑙河最上游的雷蒂亚行省。因为早前提比略的军事行动,山岳地带和从这里到多瑙河的平原地区,包括博登湖和奥格斯堡都已纳入了罗马统治之下。虽然当时多瑙河沿岸的雷根斯堡还没有成为罗马军队的营地,然而,罗马的霸权已经从此地延伸至多瑙河。提比略在此未布置任何军团,因为此地离西北莱茵河上游的高地日耳曼军团不远,随时可以派军队过来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提比略在以流入多瑙河的因河为界的东部诺里克行省,也没有部署任何军团。此地,即萨尔茨堡早已纳入罗马帝国版图,即使是困难重重的阿尔卑斯山区也被罗马帝国占领,而罗马帝国的霸权延伸至多瑙河流域也指日可待。我认为,提比略大概是想把称霸雷蒂亚和诺里克的任务,交给固守莱茵河一线的“高地日耳曼军团”。
多瑙河流域图
第三,提比略在位于多瑙河上游的潘诺尼亚行省布防了3个军团,只要这个地方的称霸任务顺利完成,那么也能实现对维也纳、布达佩斯的称霸。由于此地一马平川、无险可守,所以罗马暂时也没能完全实现对这个地区的称霸。而在此地的罗马军队的任务,攻大于防。实际上,驻扎在潘诺尼亚行省的这3个军团是7个军团中实力最强的。
第四,至于位于潘诺尼亚以南、又不与多瑙河相连接的达尔马提亚行省,提比略也在此安排了2个军团。因为维护好了这里的和平,对保证与此仅有亚得里亚海之隔的罗马帝国本土的和平来说意义深远。
当然,这2个军团在必要时刻也能北上驰援潘诺尼亚军团。
第五,提比略在多瑙河中游的米西亚行省布防了2个军团。这个地方的霸权确立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罗马军团在此地最主要的目的,不在于攻击多瑙河对岸,而是保护多瑙河南边的希腊免受袭扰。罗马帝国要永远保持“霸主”的地位,面临着许多困难。因为只有保护好霸权下的被保护人,才有继续当“霸主”的权力。
第六,地处多瑙河最下游的还有一个色雷斯王国,提比略采取了和处理东方地区亚美尼亚问题时相同的策略。提比略之所以这么安排,其实是凭借这个事实上是罗马属国、形式上是独立的王国的区域来防御多瑙河下游。
前面已多次讲到过,提比略与多瑙河北岸的几个部族确立了友好关系。在这一政策的确保之下,加上多瑙河北边盟友的奥援,很容易保证罗马帝国实现未竟的多瑙河南岸霸业。所谓的“分而治之”,是敌我都很适用的策略。
但是,提比略对罗马帝国军事力量的“重整”,却并不局限于军队调整。
在《罗马人的故事6 ·罗马统治下的和平》中已有叙述,罗马的一个军团,从军团长到士兵,从工程师、医生到财会,总人数约为6000名,是一个独立的单元。在新开发殖民地时,尤里乌斯·凯撒通常是将整个军团的退伍军人都移过去,原因在于罗马军团中有维持开发的几乎所有人才。此外,凯撒也没有补充因年老、战死或重伤而短缺的士兵,因为他的目的是进攻。凯撒创立的以进攻为主要任务的军队,后继者的做法性质相同最好。防御却是提比略首要的任务。谈到防御的话,质量与数量都同等重要。因为除了帕提亚王国之外,已经演化成为元首制的罗马,他们共同面临的最大敌人都是战役中以量求胜的蛮族军队。
补充罗马帝国军队中的缺员士兵是提比略要做的第一件事。而补充士兵,能够让罗马帝国现役的25个军团,每一个都能成为充分发挥防御作用的独立单元。然而,仅仅把人数补足是远远不够的,维持军团质量这一课题也不容忽视。如若让社会边缘人混进军队,极有可能会出现扰乱军纪、军心不稳的局面。
而且,随着服役时限的届满,所有的士兵都梦想着早日归乡。对于这种想法,提比略允许服兵役届满20年的士兵可以退役,也保障了退役金的发放。在赞助角斗比赛上备受指责的提比略,对于发放士兵退役金倒是十分大方。
此外,扩充罗马军队中的辅助兵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这是因为,对主要战斗力和非主要战斗力的合理使用,直接影响到军事成果的大小。在军团长看来,统率罗马公民组成的正规军团,要比行省人构成的辅助兵军团更容易。在莱茵河防线的各军团的辅助士兵,虽然他们在莱茵河西岸居住了很长时间,但他们还是不得不与河对岸的日耳曼人为敌,然而这些士兵也是日耳曼人。此外,辅助部队没有人员限制,使得各军团都有故意压缩人数的倾向,以方便扩大实力。
提比略对辅助兵的名额进行了限制,他规定辅助兵的名额可以与正规军的名额相同,然而,绝对不能超过军团正规士兵的名额。当然,提比略也延续了奥古斯都时代的做法,规定服役期满的辅助兵可以获得罗马的公民权。此外,提比略也知道“军团士兵”与“辅助士兵”有着抱怨之处,他们除了服役期满还不能退役之外,还得参加土木建设。虽然提比略知道这些情况,然而,士兵们在被征服的土地上进行桥梁、街道建设,是罗马的传统。提比略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不要让这些士兵承担过重的劳役。虽然没有任何史书对此予以记载,我想提比略一定采取了一定的折中方案。因为,现代德国南部、奥地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与波斯尼亚四通八达的罗马街道网络,几乎都是在提比略统治时期建成的,而士兵们未以此为借口,再次爆发“罢工”。
此时,提比略所进行的“调整”,就是由军团长承担一切事务的执行。在他看来,唯有实行责任分担,才能保持庞大的罗马帝国的运行。
那么,要采用分担责任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人选自然成了很重要的问题。在这方面,就连厌恶提比略的历史学家塔西佗也不得不说:
“从未有一任皇帝能像提比略这样知人善任。”
提比略在选贤任能方面,始终贯彻知人善任与实力至上的理念。
军团长必须具备军事才能,行政官必须具备行政才能。而与别国处理外交事务的行省总督则起用名门贵族,这种渊源源自共和制时代,出身名门的人担任总督更有利于外交谈判。虽然选拔人才的标准各不相同,但是在知人善任和实力至上两个条件方面从未改变过。哪怕是出生于行省的罗马公民,也不会因为出身而影响仕途。曾被认为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而一度被逐出罗马帝国本土的犹太人,在提比略看来,只要他有足够的能力,也可以担任埃及的长官。而遴选总督和军团长级别的官员,提比略对实力至上为基础的判断更加明显。且不论提比略其后的四任皇帝能力怎么样,仅他们统治时期负责军事和治理行省的人物,每一位都出类拔萃这一点,就足以使人大吃一惊了。提比略不是提拔这些人,就是提拔这些人的后代。此外,提比略向整个帝国的人灌输并让他们深信,只要有实力就一定会有用武之地这一想法,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不论一个组织有多么完美,只有人才会让它发挥作用。
“提比略在其子杜路苏斯离世之前,就完成了所有的改革。”塔西佗这样记载道。提比略在其子死后无心政务,将一切都委托给了身边的亲信塞亚努斯。
然而,对于塔西佗的这些记载,笔者存疑。首先,提比略在其子死之前已经完成了所有工作,缺乏史书证实。其次,提比略所做的工作,与其称之为“改革”,还不如称之为“修改”更为贴切。当然,仅仅是在工作中制定路线还远远不够,还要监督是否得到落实,再根据执行时的实际情况适时加以“修改”,这样,才能期待得到成果。要达成这样的目标,一年时间根本不行。更何况,提比略返回罗马与经历儿子之死,仅仅只有一年的时间。更为重要的是,塔西佗对自负的人完全不了解。
对自己严格要求的人,才可以称之为自负的人。对于自己要求十分严格的人,绝不会因为儿子的离世,而允许自己败在悲伤的脚下。
普通人遇到这样的悲剧,肯定会以泪洗面、无所事事。然而,自诩为不是普通人的人,即使是死也不会自暴自弃。恐怕只有当最大的伤痛袭来之际,他才会奋起埋头于艰苦的工作之中吧。只有这样,自负的人才能够活下去。当普通人摆脱悲伤拾起工作时,自负的人才与此同时感到身心疲惫吧。公元25年,在提比略之子杜路苏斯去世两年之后,有议员称颂提比略的政绩,并提议为他兴建神殿。塔西佗引用了提比略在元老院婉拒的演讲,记载如下:
我无非是难逃一死的平凡人而已,我操劳之工作,议员诸君都能够做到。为了不让各位赋予鄙人的崇高地位蒙羞,我克勤克俭,不敢放松,对鄙人而言,已经是⾟苦之至了。
后世会怎样评价鄙人?我所做之事是否不坠先祖之名?是否有助于维护各位议员诸君的立场?是否有益于国家的和平?此外,为了国之利益,即使批评如潮,我仍旧不为所动,努力完成心之所想,后世是否会给鄙人些许正面颂扬呢?
若有,对鄙人而言,那才是真正的神殿,也才是最美且永远被铭记的雕像。另外,就算是用坚固的大理石所造之神像,若后世的唾骂不断,那它只是个比坟茔还要低贱的事物。我之渴求,乃是希望在我有生之年,众神在赐予我精神上的宁静之际,赐给我洞悉人类法则的能力。
从上面的文字不难看出,这难道会是两年前因丧子而情绪低落、抛开所有政务的人说的话吗?这又何尝不是看淡生死之人的一种宣示呢?一位当代研究者用如下的拉丁语格言来形容皇帝提比略,非常合适:
“FATA REGUNT ORBEM!CERTA STANT OMNIA LEGE.”
(不明之事乃命运之域,确定之事乃法之所辖。)
对于我们这些两千年之后活在当世的人而言,想必很难对提比略的想法产生共鸣。议事厅内用心聆听的议员们,对提比略并不认同。
部分议员认为提比略所谓的生命短暂是出于他的谦逊,而另外一群议员则认为这是提比略没有自信的表现,余下的议员们都认为这正好是提比略精神上的卑劣之处。然而议员们较为一致的观点在于,身居高位的人本应追求更高之境界,在这方面,先皇奥古斯都的确比提比略更加出色。塔西佗这样评论道:
虽然只要成为最高权力者就能享受到许多特权,但他们有一件必须至死追求的事——给世人留下关于自己的美好回忆,因为不重视名声的人,就是轻视道德的人。
与其说这句话阐明了古代与现代领袖的差异,倒不如说它更加让人思考,让我们体会到了不论古今内外,作为一位领导人的艰难。把自己看做是一个终归会死的凡人的提比略,他竭尽所有来完成他力所能及的事情,使他的帝国统治顺利进行,对于这一点,连一直对他持批评态度的塔西佗都给予了赞许。
罗马帝国的边境,随着提比略对军团的重新布防而更加巩固。罗马人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拥有不必担心敌人袭击的安全感。所谓的“和平”,当然不仅仅局限于边境安全。对于无须担心外敌入侵的罗马人而言,他们最关心的身边的事,就是走出家门也不用担心会遇上强盗或窃贼。在这方面,提比略贯彻了公共安全第一的政策,并且这样的政策遍及地方政府。提比略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执行得很彻底。
对于一国而言,仁政的最佳评估标准就是税收。对此,提比略未增加任何新税种,也没有上调税率,甚至对未能坚持公正征税的人进行了严惩。只要税收被控制在一定的水平,绝大多数人都会认真缴纳。而对于将征税事务交由私人代办的罗马帝国,为了保证征税工作的公正,只要警戒过度征税而非逃税就行了。
不论提比略在治理国家事务上多么能干,当他一回到家中,仍然还得面对命运之神对他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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