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与蛮族
公元5世纪是罗马帝国的末世纪。这是一个“蛮族”(barbarus)的重 要 性 剧 增 的 时 代 , 不 论 这 蛮 族 是 不 是 日 耳 曼 系 。 被 统 称为“barbarus”的蛮族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的人出身于蛮族,至少从在罗马军队中从军的父亲一代就开始了与帝国的关系,可能还利用父亲的罗马公民权以及通过父亲获得的人际关系,在罗马帝国内部有了丰富的经历。模仿第二代移民的说法来说,他们该是第二代蛮族吧。
第二种类型的人从未离开自己出身的部族而一直担任统率同胞的部族长,但本部族与罗马帝国结成了“友好同盟”关系。所谓“友好同盟”,是指当时盛行的拉丁语“foederatus”的直译。
这种同盟关系是建立在下面这种约定之上的:罗马在帝国领域内给蛮族居住地,而蛮族要与罗马军队共同战斗,击退来犯的其他蛮族。因为是一种佣兵关系,所以罗马方面要付军饷。蛮族则因居住地和军饷得到保障而不再侵犯和掠夺罗马领域内的其他地域。
4世纪末的蛮族分布
在势压周边的时代,罗马帝国经常可以看见蛮族人在皇帝亲任总指挥的军中从军。不过,那个时代不需要给予与罗马兵一同作战的蛮族集体聚居地,何况他们又约定不侵犯和掠夺罗马领域内的其他地域,不论是罗马人还是蛮族,压根儿不会多虑。3世纪前的罗马和4世纪后的罗马,虽都称为罗马帝国,内在实质却有非常大的不同。一言以蔽之,在4世纪以后的罗马史中,罗马人和蛮族的地位已经攻守互易了。
这最后的第三类蛮族,对他们而言,罗马帝国只是侵略和掠夺的对象,所以与罗马的关系实在是很淡薄。他们来犯、掠夺财物,然后撤退。可是后来,他们来犯、蹂躏之后却久待不去,这对罗马来说就很难对付了。罗马人曾经遭到远自亚细亚西进而来的匈奴人的驱赶。
匈奴人就属于这第三类非日耳曼系蛮族。
到了这样的时代,宗教信仰上的不同就具有了重大意义。
在属于第一类的蛮族中,很多人是天主教派的基督徒。这一教派亦称“三位一体教派”,在君士坦丁大帝主持的尼西亚公会议上被定为正统。
第二类蛮族是由阿里乌斯教派的基督教徒抱团而成。大概在尼西亚公会议之后,该教派被打成“异端”,其宗教活动受到阻碍。不仅如此,很多阿里乌斯教派的神职人员遭到驱逐。他们热衷于向居住于帝国之外的蛮族布教,才形成了这样的情形。
而第三类蛮族,无论是日耳曼系还是亚细亚系,“异教徒”是他们的共同点。这些异教徒并不信奉希腊和罗马的诸神。日耳曼系的蛮族继续信仰自古以来的日耳曼诸神。在北方蛮族的异教徒之间,仍然流行用活人当祭品的做法,而这种做法因罗马人的厌恶,700年前即已在罗马绝迹。
我们把4世纪以后的蛮族分成了这三种类型,但这三种类型后来并非一成不变。比如,属于第二类蛮族的部族长,一旦因为某种原因心怀不满,就会摇身一变而为第三类蛮族。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此外,原来的第三类蛮族被赶出家园后,因无家可归而转为第二类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所谓亡国,并不是默默地过日子、静静面对国家末日的现象。正像被狂风掀起的巨浪,前后左右相互碰撞,扬起泡沫一样,亡国就是社会不受控制地汹涌流动的结果。尽管可能意识到这三类蛮族在性质上有所区别,但这个帝国最后的主角大多都有“蛮族”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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