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阿拉伯人菲利普(公元244—249年在位)
虽然菲利普这个名字非常具有希腊人的特点,但是正如他经常被人在名字前面加上“阿拉伯人”的称号一样,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阿拉伯人。菲利普出生于叙利亚行省西南部的一个小城镇,当他坐上皇帝的宝座之后,便立刻将自己的故乡命名为“菲利普波利斯”(现在保加利亚的普罗夫迪夫)。他的家族是久居于此的阿拉伯贵族,这位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阿拉伯年轻人,选择罗马军团作为自己将来发展的道路。但是关于他取代突然死亡的提梅吉提乌斯出任近卫军团长官之前的履历,在史书中找不到任何记载。也许对于不问民族出身的罗马军队来说,他之前的业绩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地方吧。
行省出身的人成为皇帝,自从图拉真开始已经有150余年的历史。
而且在3世纪的时候,以“色雷斯人”的称号而为众人所熟知的马克西米努斯,其母亲出身于多瑙河防线外的哥特人分支。至于母亲出身于叙利亚的皇帝也有卡拉卡拉、埃拉伽巴路斯以及亚历山大· 塞维鲁三位。
所以要想成为皇帝,血统并不是问题。不管你体内的拉丁血统多么稀少,甚至一点都没有也没关系,只要你拥有身为罗马帝国最高统治者的自觉,就可以出任这个职位。至少在当时的罗马人看来,皇帝的血统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其有没有身为皇帝的责任心。
“阿拉伯人”菲利普在继承皇位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波斯国王沙普尔派遣使节商议媾和。皇帝菲利普并不是什么和平主义者,他只是不想犯下和“色雷斯人”马克西米努斯一样企图以战胜蛮族来获取元老院认可的错误罢了。
萨珊波斯王朝的第二位国王沙普尔一世,虽然在军事才能上和他的父王相比差了许多,但是在其他方面则都明显优于他的父亲。特别是把握时机并最大限度加以利用的能力尤为突出。在罗马方面的领导者普遍缺乏这种能力的公元3世纪,东方却出现了像沙普尔这样的人物,只能说是罗马帝国最大的不幸。
在公元244年时,波斯方面明显处于劣势。甚至毫不客气地说,沙普尔的命运就好像处于强风之中的蜡烛一样岌岌可危。虽然他在打败兄长继承皇位的第三年就成功掠夺了安条克,但是随后便不得不面对罗马帝国的大军压境。波斯宫廷内的反对派趁机活跃起来,说不定在被罗马军队攻入首都把他赶出东方之前,沙普尔有可能被宫廷内的反对派所杀。而向沙普尔伸出援手的人,正是阿拉伯人菲利普。而且自认为拥有东方民族之中最高文明的波斯人,对于在这种情况下阿拉伯人所可能采取的做法可谓是心知肚明。
阿拉伯人菲利普
沙普尔接受了皇帝菲利普的媾和提议。但是作为媾和的条件,罗马人必须完全放弃美索不达米亚北部地区的控制权。不仅如此,沙普尔还要求罗马皇帝默许亚美尼亚王国成为波斯的附属。
虽然这个要求对于罗马帝国来说会留下诸多后患,但是渴望尽快以皇帝的身份回到首都罗马的菲利普,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沙普尔提出的所有条件。罗马与波斯之间最终达成了媾和协议。
3世纪的罗马帝国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失去了其在政略层面上的连续性。这一点与皇帝统治的时间长短无关。从前的罗马帝国,即便是被后世称为暴君的皇帝,如果他的继任者认为他的政策是良策的话,不但会彻底地继承下来,甚至还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发扬光大。因此罗马帝国的基本政策才会得以延续。罗马的皇帝们深知,继承和发扬前人留传下来的政策才是防止资源浪费的最好方法。而3世纪的罗马帝国,却不断地消耗着自己的资源。这也是罗马人逐渐失去罗马人特点的征兆。
拉丁民族在哲学和艺术方面不如希腊人,在体力上不如高卢人和日耳曼人,在经济能力上不如迦太基人和犹太人,就连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依靠从伊特鲁里亚人那里学来的技术完成的。但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什么长处的民族,却将其他所有民族都收归于自己的统治之下,建立起庞大的罗马帝国,并且将其维持了数百年的时间。究其原因,完全是因为罗马人执着于彻底且合理地活用自己所拥有的力量。
在3世纪的罗马帝国中,几十位皇帝相继登场又逐一退场,甚至多到要列表才能搞清楚的程度。伴随着皇帝的不断改变,罗马帝国的政策也随之被打断。在活用力量这点来说,“持续即力量”的确是真理。
而对这种浪费力量的情况最为敏感的莫过于发挥这些力量的当事人——战斗在罗马帝国最前线的军团兵。由于同波斯的媾和而返回多瑙河基地的士兵们心中难免会有不满的情绪,而从海路匆忙赶回罗马的新皇帝菲利普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当皇帝菲利普回到首都罗马时,发现大家对他的评价并没有他担心的那么糟糕。这和他对元老院毕恭毕敬的态度不无关系。在元老院议员们的心中,一直因为这位新皇帝的贝都因人出身而对其持轻蔑的态度。在过去,位于地中海与幼发拉底河之间广阔的沙漠地带,一直是骑着阿拉伯马袭击沙漠商队的贝都因盗贼的天下。后来执着于在境内确立“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的罗马帝国,将这些沙漠之中的盗贼团伙收编为辅助部队。位于叙利亚沙漠中心的帕尔米拉之所以在罗马时期达到繁荣的顶峰,就是因为在沙漠地区也实现了“罗马统治下的和平”。被吸收进罗马军队的贝都因人,在这200年来从游牧民族逐渐转变为定居民族。因此,他们认为皇帝菲利普出身于贝都因人的传言,也并非空⽳来风。
不管怎样,皇帝菲利普在首都罗马的这两年间,并没有遭到元老院的弹劾,普通市民也没有对其表现出任何的不满。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平稳的局面,一是因为东方的波斯王国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北方的日耳曼人也一直老老实实,二是因为这位阿拉伯人对元老院从始至终都表现出非常谦虚谨慎的态度,三是因为菲利普在政策层面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行动。
皇帝菲利普提案征求元老院通过实现法制化的政策,基本上都是根据元老院的意见提出的。阿拉伯人菲利普在位期间共通过了以下几项法案:
一、没有皇帝辅佐机构“内阁”的同意,皇帝就无法提出法案。
二、被从首都流放的人全部回归。因为在当时并没有任何人被流放,所以实际上因为这项法令而回到首都的人数为零。这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元老院议员不会被从首都流放而制定的法案。
三、将亚历山大· 塞维鲁统治时期法制化的、赋予各行省总督的控诉权重新收归皇帝和元老院所有。
但是这项法案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一切都是因为卡拉卡拉所颁布的“安东尼努斯敕令”。因为“安东尼努斯敕令”使所有的行省居民(除了罪犯之外)都变成了罗马公民,导致司法层面上的问题陷入无法处理的状态。曾经控诉权是只有罗马公民才享有的权利,而现在拥有这个权利的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几十倍,位于首都罗马的高级法院每天都人满为患。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亚历山大· 塞维鲁统治时期才将控诉权下放到各行省总督的手中,而20年后菲利普又想要将其恢复过来。但是,在卡拉卡拉颁布的公民权法还继续存在的情况下,他的这种做法根本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只不过是为了帮助元老院维持他们的既得权而做出的一种姿态。
四、地方自治体议员的后代之中,必须有一个人和父亲一样承担议员的责任和义务。
这项法案在历史层面上的意义远大于其政策层面的意义。罗马帝国地方议会的议员和元老院议员一样都是没有薪水的公职。因此这些职务被看做是在社会地位以及经济条件上都处于优势地位的人用以回报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这些职务不仅没有薪水,甚至还需要任职者自己承担公共支出的费用。就算是“光荣职务”,也是需要凭借自己的财产来回报社会的“光荣职务”。但即便是这样的职务,仍然有很多人对此趋之若鹜,必须经过激烈的选举竞争才能够最后胜出。这只能说那时的罗马人拥有极强的奉献精神。
但罗马人对“光荣职务”的热情在进入3世纪之后逐渐冷淡下来。举世闻名的庞贝古城原本是公元1世纪时罗马的地方都市。时隔1800多年考古学家把它发掘出来后,至今在这些遗迹的墙壁上,还能够看到许多关于地方议会议员选举用的宣传画。但是,如果公元3世纪的地方城市也能够像庞贝古城一样完整保留至今的话,我们一定很难在那个遗迹的墙壁上找到类似的东西吧。就连当时罗马社会的中产阶级,都尽可能地回避参与公职。从这个角度来看,罗马人正在逐渐失去其身为罗马人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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