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权
英语中的citizenship源自拉丁语中的civitas,英日词典是这样翻译的:
市民、国民身份、公民权、、国籍。
查意日词典,要查cittadinanza,日文的翻译是:
、国籍、公民地位乃至身份。所以,应该一样。
但是,翻看日语词典,里面对的解释则是:
作为市民的权利、公民权、人权、民权。
作为市民,其行动、思想、财产的自由受政府保护,享有所在国、地方自治体的参政权利。
于是,市民的解释应该是:
居住在城市里的人、城市的居民。在西欧,指享有参政资格和地位的国民、公民。
尽管只是引用词典上的解释,但是,在日本,对市民及的解释还是颇有意思的。
首先,不含国籍的意思。其次,列举了市民享有的权利,却没有提到义务。也许日本的这种独特现象和宪法第九条不无关系。
要理解古罗马人用授予或不授予来区分的想法,必须在这里明确罗马的含义。为此,除了词典上的解释,根据是否拥有罗马,列举各自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一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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