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体系
就算一部机器,它的每一个齿轮都品质优良,但也没法保证组合出来的机器效率就会提升,齿轮间良好的磨合度才是高效率的保证。
这就好比每天发一班时速500公里的列车,却不如每15分钟发一班时速300公里的列车更能够提升效率。
早在公元前波斯帝国就有了高速公路式的道路,然而把这些道路连成道路网的是罗马人;最初使用邮政的也是波斯皇帝,然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邮政网的还是罗马人。
罗马帝国的第一位皇帝奥古斯都设立的国营称之为“cursus publicus”,直译的话就是“官用信差”。光从字面上来看,就能知道这是专门为官府传达公文和情报的。要治理庞大的帝国,“官用信差”是不可或缺的。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在共和制时代,书信来往要不就委托私营邮政,要不就差使自家的奴隶去跑一趟。
到了元首制时代,既然罗马帝国创建了官用信差制度,公家的公文和信息就利用官用信差传达,而普通百姓的书信往来就用共和制时代的方法。不过,一开始只是作官府驿道用的罗马式军用道路网,到了后来也准许民间信差使用。
罗马道路每10公里或15公里就会设置一处“mutationes”,字面上的意思就是“交换所”。交换所之间的间隔因地势而定:山岳地带每10公里设一处,平原地带每15公里设一处。通常交换所里会有备用马匹,有些地方还会有备用信差。平均每隔5个交换所左右,就会设一个名叫“mansions”的“驿站”。在这里,除了像交换所一样换马补给以外,还可以吃饭住宿。另外还有马厩、修马车的人、邮政办事员等等,可谓应有尽有。在现在看来,“mutationes”相当于是现代的高速公路边的加油站,而高级公寓“mansion”的语源“mansiones”,等同于现代配备有汽车旅馆、餐厅与修理厂等的大型服务区,同时还有提供咨询旅途各种必备资料的作用。
一直坚信“民众最关心的是治安,而维持安定就是维持治安”的第二任皇帝提比略,除了扩展驿道网的覆盖面外,还在各个驿站设置警卫处。这样一来,不管是人们出行还是书信的送达都变得更加安全。
第四任皇帝克劳狄乌斯推行的改善邮政政策就是对民间开放国营邮政体系,改变其官府专用的状态。
史书中没有记载克劳狄乌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不过,从他一直想要改善被派去参加自己发起的不列颠远征的将士们的生活环境来看,再考虑到不列颠行省当时正在开发,他可能就想至少要改善邮政体系,使远在水汽腾腾的不列颠而出生地却是在干燥的意大利的士兵们,能方便快捷地和在本土的家人通信。而当时的不列颠比其罗马帝国的其他任何地方都落后。
不过,受到国营邮政的受众拓宽到平民这一措施的冲击,私营邮局举步维艰,私营邮局再度复苏已经是罗马帝国进入衰退期以后的事了。
克劳狄乌斯是一个着眼于诸如邮政体制改革等能切实改善民众生活环境的举措的皇帝。他另一个惠民举措就是立法限定辩护费不得超过一定的额度。
一个人不管再怎么讨厌罗马人,他也不会否认罗马人是法律体系的创始人。熟知辩护重要性的罗马人,自古就有律师活跃于法庭之上。不过当时普遍认为为当事人辩护是上层社会的责任,所以一直是免费提供的。
不过,光靠个人的责任感是无法维系法律系统的。这种贵族捆绑式的免费服务,会使一些有能力但穷困的律师不再接受人们的委托,这最终还是会损害到罗马共同体的利益。加之即使是再完善的体制也会被钻空子,虽然请律师不用辩护费,然而往往要送礼给律师,或是委任人让律师成为遗产赠与对象之一等等,所以实际上还是有偿的。
共和制时代末期,罗马最著名的律师西塞罗是出身于农村的骑士阶级,他正是钻了体制的空子才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罗马共和制时代出了许多非常优秀的律师,这不仅仅是因为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就意味着金钱,还因为成功律师的名声是进军政界的跳板。当时执政官等国家要职是通过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的,律师辩护的能力直接与拉票能力挂钩。不过由于律师的选票一般是那些请他辩护的人或将来可能委托他的人投的,所以任凭一个律师的辩护能力再高,如果他收的费用高的话,也是得不到选票的。所以自然而然的,那时的辩护费用必须得设置一个限额。
进入元首制时代之后,奥古斯都摄政时执政官以下的国家要职(仅限于文官)是由公民大会选举的,到了提比略时代则把这项选举移回到元老院举行,卡利古拉摄政时又把这项选举交还给公民大会,到了克劳狄乌斯时代,这项选举又转回到元老院,可谓几经波折。
然而,真正的问题不是选举的地点,而是执政官这个职位已经失去了它本来的吸引力。第一,现如今是元首制,执政官大权旁落;第二,执政官任满后,以前执政官的身份前往行省任总督,然而由于提比略和克劳狄乌斯对利用职务之便敛财的行省总督的处罚十分严厉,只要总督被发现利用职权威胁行省人民,证据确凿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冒死积累的财富也会被悉数充公,所以总督们也不敢在行省敛财了。
在这样的形势之下,也难怪会有人想通过当律师来获取财富了。
因为明着说是免费辩护,其实暗地里走后门成风,而且送礼的人送的钱往往是没有上限的。不过这样一来,保障被辩护者的权益就成了痴人说梦。
为了保障公民享有较为平等的辩护权,克劳狄乌斯实施的政策是,认同律师收取辩护费,并设定上限。辩护费的上限是1万塞斯特斯,这相当于一名普通士兵10年的薪水。这个价格绝不便宜,然而要明白的是,辩护费是以这个价格封顶的。而且,正如罗马法律中最重要的一条,保护私有财产所示的一样,罗马人向来尊重个人所有物,包括有形的财物和无形的才华。所以在罗马,较高的收入是优秀的律师应得的。
克劳狄乌斯施行的政策成绩斐然,然而他偶尔还是会暴露出一些继位以前研究历史时的习惯。对历史的爱好使他有点吹毛求疵(拘泥于细节)。公元48年,克劳狄乌斯表示要举办“百年节”(LudiSaeculares),因为这一年恰逢罗马建国800周年。
大家都很不解距上一次“百年节”不过才64年,还不到100年,怎么又要举办?对此,身兼历史学家的皇帝克劳狄乌斯作了以下解释:
上一次“百年节”,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是在公元前17年共同举办的,但这其实是算错了时间,因为按一个世纪举行一次“百年节”来算的话,今年才是罗穆路斯建立罗马的第800周年,也就是说,公元48年才是举行庆典的正确年份。
罗马是在公元前753年建国的,经他这么一说,大家都觉得有道理,就只好同意了。不过罗马的第一次“百年节”是在公元前17年举行的,当时奥古斯都还特请诗人贺拉斯撰写了《百年节赞歌》,甚至对举办的地点、流程等细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这些来看,我觉得奥古斯都是故意算错举办年份的,对于他而言,罗马到底建国了多少年无关紧要。他结束罗马内战,确立了元首制,到了公元前17年的时候,整个罗马帝国一派祥和,罗马公民作为唯一的霸权者,站到了肩负罗马和平重任的最前线。看到自己的成就,奥古斯都选择在公元前17年举办庆典的真正目的是想加强罗马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公元前30年,奥古斯都成为罗马唯一的最高权力者,公元前23年,他成了名副其实的皇帝,把统治大权抓在手里,成了元首的他之后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成立罗马帝国。在公元前17年,罗马帝国成立。所以他选择这一年举行“百年节”,规定“百年节”的细节,并把这些细节刻在大理石碑上,嵌于罗马广场的一角。凡此种种看来,他故意算错建国时间举办庆典的目的就是想要强化罗马人的民族自豪感。
公元48年刚好是罗穆路斯建国800周年。虽然克劳狄乌斯深知奥古斯都的用意,然而学者的学术良知不容许他对这样的学术性错误坐视不理,就算这个“错误”是神君奥古斯都犯的。
身兼大祭司的克劳狄乌斯任命维特里乌斯协助他举办“百年节”,不过公元48年的“百年节”,连细节都照搬奥古斯都的规定。至于“百年节”的实况是怎样的,还请参阅《罗马人的故事6 ·罗马统治下的和平》。
我觉得,通过举办“百年节”让罗马人深刻体会到能称之为罗马帝国领路人的除了克劳狄乌斯别无他人。公元43年,他已经58岁,是在位的第7年。远征不列颠的行动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其他防御也充分体现了帝国防御系统的牢固,不仅如此,他还做到了保障整个帝国和平这一皇帝的首要职责。管理行省,罗马历来的做法是,在行省驻扎罗马军团,让退伍军人建设殖民城市,给予原住民充分的自治权,让他们管理内政,建立地方自治体等等。克劳狄乌斯围绕这一核心措施,在各个城市间铺设罗马式街道,形成城市网。从此罗马对行省的统治从凯撒、奥古斯都的大动脉时代进入无处不在的微血管时代。不过这种实际但不浮夸的政绩,往往是塔西佗和苏维托尼乌斯等热衷于追逐奇谈怪论新闻的知识分子所不关注的部分。
虽然一边是拥有权力、负责统治国家的皇帝,另一边是没有实权然而可以作出自己的评判的普通公民,不过他们同为罗马人。只要是罗马人,自然就会明白加大对基层的建设就是强国之本,克劳狄乌斯的贡献,百姓们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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