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思想的演变
那么,听好了。为了让你充分理解思想和脆弱的灵魂有生有灭,我花了很长时间搜罗恰当的字眼,孕育爱意,为你写出这值得你生命呼唤的诗篇。但这么做对我同样有好处,把这两个概念用同一个名字约束起来,比方说,我说到精神,说它也会消亡,要理解,我同样是在指思想,两者的结合,就是灵魂。
——卢克莱修,《物性论》第三卷,第417~425行
喜剧演员埃莫·菲利普(Emo Philips)曾开玩笑说,他曾以为,大脑是他身体里最迷人的器官,直到他察觉到这是谁对自己说的。这是一个切中了“自我”(也即心灵、思想、意志或灵魂)荒谬性的笑话。从真实存在的角度来讲,它们都是身体的表现,而非独立于身体。但我们说起自我,总当它是真正存在的,就像机器里有幽灵。或者,用哲学家盖伦·斯特劳森(Galen Strawson)的说法,就如同我们身体的躯壳里有一颗意志的明珠。颅骨内灰色稠粥的深处存在一块统一的自我,这个概念显然只是一种强大的错觉。而且,一旦你接受自我是一种身体现象,那么,很明显,说自我主导身体,就如同是说蒸汽主导水壶。自我是思想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认识的方向反了过来,无异于给非物质的精神安上了神奇的化身。
要把人从“蓄意思想”当中解放出来,必须大费周章,尤其是在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笛卡儿为此提出了肤浅的合理正当性之后。笛卡儿虽然经常被人描绘成彻底的二元论者,可惜他并不是。但不管怎么说,他已经成了二元论概念的代言人:我们的有形躯体中存在无形的灵魂,不受物理世界的定律约束。他认为,松果体就是两者连接的地方。这是好几个世纪对思想的主流认识,而且,时至今日,它仍然还有好几种存在形式。我们大多数人还是惬意地觉得,我们脑袋里仿佛有个小人儿,坐在“笛卡儿剧场”(以笛卡儿为名)的前排,观看着我们眼前上演的一出出剧目。电影《黑衣人》有一幕,琳达·费奥伦蒂诺(Linda Fiorentino)扮演的角色就在一具显然是属于人类的尸体里,发现了这样一个外星小矮人,坐在头部的控制室。
然而,有一段时间,笛卡儿和他同时代另一位相当年轻的荷兰哲学家同遭流放,后者是葡萄牙的犹太后裔,对思想持有更为激进、更开明和演变的观点。巴鲁赫·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以异端邪说罪名遭到迫害和流放,却以不可思议的准确性,预见了现代神经科学的结论。斯宾诺莎反驳笛卡儿,主张物质和心灵之间是彻底平等的,弗朗西斯·克里克日后称之为“惊人的假说”。用斯宾诺莎的话来说:
“思维实质(心灵)和扩展实质(物质)是同一种实质,要把它们放在这一特点下去理解。”
严格地说,斯宾诺莎并不是唯物主义者,因为他认为物理事件有着心理原因,反之亦然。不过,他认为自由意志,至少有一部分是错觉。他说,我们都夸耀自己拥有作为人的自由,“实际上,它仅仅是人意识到了自己的欲望,却忽视了决定欲望的原因”。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自己生活的控制度,不超过山顶滚下的石头对自己运动的控制度。
异端
今天,人们普遍相信,上述观点足以让斯宾诺莎被以异端身份逐出教门了,因为他对灵魂的存在提出了怀疑。其实,我们并不真正清楚斯宾诺莎为什么会在1656年年仅24岁的时候,就被他所在的阿姆斯特丹犹太教会视为异端,逐出教门,他当时什么东西也没有发表;但很可能,是因为他质疑《圣经》的准确性,或者暗示上帝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正是这些异端观点,导致斯宾诺莎遭到了和卢克莱修同样的压制,甚至在死后也长久受诋毁,从而使得他对思想和自由意志的科学见解遗散人间。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在他去世后的1677年出版,引起了公愤。
犹太教徒、天主教徒、加尔文教徒和国王大公们一同反对。就连在荷兰,这本书也遭到禁止,抄本被收缴。整整一个世纪,只有私人图书馆里偷偷保存着仅有的抄本。引用斯宾诺莎文字的唯一合法方式,就是用各种贬损的绰号把他给包围起来。1748年,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没这么做就引用了斯宾诺莎,结果遭到批斗,强迫他公开认错以挽救自己的声誉。孟德斯鸠的作品在日内瓦匿名出版,这足以证明,哪怕在路易十四死后很久,天主教的法国对知识分子也毫不宽容。狄德罗和让·达朗贝尔(Jean d'Alembert)的《百科全书》用了五倍于约翰·洛克的篇幅来介绍斯宾诺莎,为了掩盖其异端观点,对他丝毫未表赞许。就连伏尔泰也用反犹主义的嘲弄口吻贬低斯宾诺莎,不同寻常地做了一回从众的羊。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斯宾诺莎引燃启蒙运动的功劳,未能得到应有的荣誉。
斯宾诺莎不光认为思想是身体情绪和冲动的产物,还指出,就连受冲动驱使的人,也认为自己有着行动的自由:
婴儿相信,他自由地向往牛奶;愤怒的孩子认为,他自由地渴望复仇;胆小的孩子认为,他自由地渴望逃跑。同样,喝醉酒的人认为,他自由地决定说出心里的想法,可事后,他清醒过来,却宁肯什么也没说过。于是,疯癫的、嘴碎的、有这样那样毛病的人,也都认为,自己的行动来自自由的决定,而非被冲动冲昏了头脑。
酒鬼解释自己的失言,说那是酒后的狂妄,但清醒的人则可以同样轻松地说,没了酒(没了他父母、社会和理性算计的影响),他就不会选择侮辱自己的朋友。用安东尼·达马西奥(Anthony Damasio)的话说:
“思想,为身体而存在,参与讲述身体各种各样的故事并推动这一故事优化生物体的生命。”
寻找小矮人
不管你怎样搜寻,在人体的大脑里你也找不到思想,或者说,在心脏里也找不到心灵。你只能找到额叶、结节、细胞和突触,它们各不相同,并行运作,互相对话。那么,意识的统一到底来自什么地方呢?
就在这个瞬间,我冒出了一个想法,做了一件事,看到了某个场面,可在无穷无尽的可能性当中,到底是谁决定我应该做什么呢?是存在某种形式的竞争吗?我并不觉得是数十亿细胞达成了民主的共识,我只感觉有一个“我”。
而且我感觉“我”才是说了算的人,我能够决定此刻要想什么而不想什么,要做什么而不做什么。我拥有自由意志,我的意思是说(这个定义来自约翰·希尔勒),我可以不做事实上做的这件事,而去做其他的事情。而且,我本来能够做的其他事情,既不是前述力量的产物,也不是原子层面上的随机量子偏离。正如决定论似乎没有令人满意的自由意志,随机性里同样没有。
神经学家迈克尔·加扎尼加(Michael Gazzaniga)认为,哪怕是最顽固的决定论者,其实也并不相信自己是大脑棋盘里的一颗走卒。
然而,毋庸置疑的地方在于,意识自我是一种构造,是原本丰富的体验经统一后所讲述出来的故事。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尼克·汉弗莱(Nick Humphrey)称意识是“你自己脑袋里为自己演出的魔术秀”。
视错觉现象揭示出这是一种创造或生产,也即大脑对其所见的阐释超出了现实。加扎尼加做了一个简单的示范,说明为什么意识是事后编出来的即兴故事。用手指触摸你的鼻子,你会体验到鼻子和手指同时出现触感。然而,神经认知必然是在不同的时间到达大脑的:神经冲动的传播速度一样,而指头离大脑有3英尺远 [1] ,鼻子离大脑只有3英寸 [2] 远。大脑要等到两个信号都到达以后,才将之整合成单一体验,传递给意识。
大脑的研究并未找到自我(或意识、意志)寄居的明珠、器官或结构,永远找不到,因为这些现象散布在不同的神经元当中,就像怎样制造一支铅笔的计划,散布在市场经济体的不同参与者当中。心理学 家 布 鲁 斯 · 胡 德 ( Bruce Hood ) 在 《 自 我 幻 觉 》 ( The SelfIllusion)一书中说,自我“从大脑的不同处理流程里产生,就像交响乐队演奏出了交响曲”。如果要人们闭上眼睛,从脑袋的侧面或前方指出自我认知的起源之处,他们一般会选择两眼中间、眉骨往下1/3的某个点。必须说,这个位置离笛卡儿认为至关重要的松果体不远。
不过,打开大脑看看在这个位置,你找不到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松果体并不特殊,只是激素补给站罢了)。同样地,如果有外星人想要寻找美国经济的神圣核心,大概也只能在荒郊野外找到某座互联网服务器中心罢了。
[1] 1英尺=0.3048米。——译者序
[2] 1英寸=0.0254米。——译者序
惊人的假说
那么,唯一的结论就是,弗朗西斯·克里克提出的“惊人的假说”是对的,也即“一个人的精神活动,完全来自神经细胞、神经胶质细胞、原子、离子和分子的行为,它们构成了精神活动,也影响着精神活动”。他称这个想法惊人,是要让人们注意到,哪怕是在20世纪80年代,拒绝笛卡儿的二元论仍然是那么不合时宜。然而,克里克的宏大目标,是要找到意识的源头。要知道,他和詹姆斯·沃森曾找到DNA的自我复制代码,偶然撞破了生命的秘密。他渴望着揭示到底是哪些大脑结构表现出了意识现象(与无意识、感知相对)。比方说,你看到一种乍看是这样,再看又是那样的光学错觉(比如内克尔立方体),这种认知的翻转,必须是发生了神经变化。那么,这种神经变化来自什么地方呢?
克里克没有找到答案。2004年,他正在校对一篇论述屏状核的论文,这是大脑组织里片片相连最为紧密的一个部分,难以对其开展至关重要的实验,但或许他仍然在从过度自上而下的角度思考问题。或许,意识疏离地散布在各个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神经元之间。早前,克里克注意到,一位大脑布罗德曼24分区(靠近前扣带沟)受损的患者变得沉默寡言,因为她没有了沟通的动力。还有一种问题,叫作“异己手综合征”(一只手似乎有了生命),也与相同的大脑部位相关,所以,意志的部分源头或许就在这里。诚然,“丧志”或者说缺乏动力,跟这部分大脑受损相关。但哪怕这确实是动机的位置,没有它,你无法做出自发举措,这仍然没有解决哲学上的难题。你挪动手的“决定”,是手部运动的原因,但它本身又是对大脑施加影响的结果。换句话说,24分区只是大量大脑活动的下游。是有东西轻轻推了它一下,它才发起行动。
神经科学中最有名的干扰实验来自25年前,本杰明·里贝特(Benjamin Libet)和同事将电极固定在人的头皮上。受试者要按下一枚按钮,并记下自己决定按下按钮时,示波器某个点的位置。里贝特发现,虽然受试者注意到自己采取行动的决策,比真正采取行动要提前200毫秒,但自己的电极则在500毫秒前就探知了大脑里的活动。
简单地说也就是,里贝特能比受试者本人提前300毫秒判断出后者将有所行动。更为近期的实验也证实了这一现象。如果你在人等着按下计算机键盘上按钮时看到其头部内的活动,那么,你就能比当事人自己更早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在莱比锡的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约翰·迪伦·海恩斯(John Dylan Haynes)和同事使用核磁共振成像测量大脑的电活动,他们发现,有两个区域(额极皮层和楔前叶),能提前整整10秒,在受试者以为自己还在拿主意的时候,可靠地预测其将按下按钮。
对这一点持怀疑态度的人或许会应对说,这只是因为人们报告自己何时做出决定是滞后的,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恰是关键:意识知觉是对脑袋里发生情况的事后报告。“你”或许和“意识的你”不是一回事儿。一如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所说:“我能随意改变自己的心意(mind)吗?当然不能。是心意在改变我。”
自由意志的错觉
那么,这给自由意志留下了什么余地呢?近些年来,许多科学家,比如加扎尼加,就很舒坦地把自由意志称为错觉,虽然这是一种强大甚至有益的错觉。你按下按钮的决定,是各种确定力量带来的结果,比如实验人员的指示,以及你从孩提时代所养成的习惯。若非如此,你希望它是什么东西的产物呢?随机性?随机里没有自由。加扎尼扎没有追问自由从何而来,而是追问我们想脱离什么获得自由。他写道:
那么,我们到底是要脱离什么获得自由?我们并不希望脱离个人的生活体验,我们必须依靠生活体验来做出决定。我们也不想脱离自己的性格气质,因为我们得靠它的指引来做出决定。我们甚至也不希望脱离因果关系,我们要靠它来做出预测。
作家萨姆·哈里斯也得出了“自由意志是一种错觉”的相同结论,因为“思想和意图来自我们并不知晓的背景原因,而对这些背景原因,我们不能施加有意识的控制”。此外,他指出,哪怕意识和无意识之间没有延迟,你仍然无法决定自己的所思所想,除非你想到了它,这算得上什么自由?如果要靠民主竞争来决定应该先遵循哪一种冲动,这又算什么自由?
生物学家安东尼·卡什莫尔(Anthony Cashmore)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任何行动,不管看起来多么自由,“都仅仅反映了在该行动之前不足一微秒的短短瞬间有机体的遗传和环境的历史”。除了内外部的一切影响因素,还有什么能决定你的行动呢?他认为,对自由意志的信念,类似于宗教信仰或者生机说谬论(这是一种早就不足为信的概念,认为构成生命的物质,与生命有着物理上的不同)。尽管如此,卡什莫尔认识到,科学家并不像批评上帝和生机说那样猛烈地抨击自由意志。至少,它仍然是一个方便的虚构概念,一道能把实用必要(比如来自刑事司法系统的必要之物)挂在上面的天钩。卡什莫尔沉吟道,或许,我们继承了对自由意志的信念。
这些思想家所立足的决定论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斯宾诺莎,但他们免受了决定论者常常受到的宿命论指控。混沌理论认为,初始条件的微小差异,会导致结果出现巨大的不同。考虑到每一场橄榄球比赛在开赛伊始,球员人数相同,开球距离大致相同,所用球的类型相同,比赛的规则相同,可每一场比赛却都独一无二,岂不是很神奇的事情吗?人的一生,充满了偶然的相遇和错失的机会,又是何等更加难于预测呢?哪怕是同一幢房子里出生、长大,在同一所学校接受教育的双胞胎,也多多少少有些不同。虽然我们是过去一切影响带来的产物,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将来有着特定的命运。
哈里斯、加扎尼加、克里克、胡德和卡什莫尔想要对我们施加影响的地方是,放弃成见,接受事实:我们无非是大脑的神经信号,再复合我们遭受的多重影响所形成。谢天谢地,自我也可以施以影响,要不然,在陌生的城市里找出租司机把我们带到酒店的做法就行不通了——司机的行为和经历也部分地由你决定。决定论者只求你接受:
没有因,就没有果。
毫无疑问,这些思想家放逐了有关自由意志的流行二元论版本(这一版本与宿命论不相容),但大多数哲学家并不认为自由意志不存在。后一类的“相容论者”指出,源自身体的无意识自由,本身就是意志的源头,而这一决定论也属于自由意志的一种形式。哈里斯认为,这并非普通人所谓的自由意志。普通人所说的自由意志,指的是意识意志,独立于我们所受的任何影响:跳脱出人自身的历史,自由在哪里?在哈里斯看来,相容论仅仅是一种论点,认为我们遭受的某些影响更为可取:
“只要爱着身后的提绳,木偶就是自由的”。实际上,哈里斯还说,相容论就是一道天钩:
“其结果,比学术理念的任何分支都更类似神学”。丹尼尔·丹尼特恰恰是一位最著名的相容论者,他说,哈里斯的朋友和无神论天启录骑士战友们使用的这一套是下三滥的手段。哈里斯实际上是说,他找到了批判天钩的丹尼特(最初引入天钩比喻的就是丹尼特)走得还不够远的一个例子。
不足为奇,丹尼特并不认同。他称赞了哈里斯精彩地阐明了反对二元论自由意志的论点,但接着说:
“一旦你理解了自由意志真正是什么(为维持我们的道德责任感,它也必须是),你就能看出,如果决定论是科学最终的基础,那么,自由意志能够轻轻松松地与决定论相容”。丹尼特说,既然哈里斯可以是他作品的作者,为什么不能成为自己性格的作者呢?“我们能在多大的程度上用哈里斯的批评来反对他的主张?”丹尼特甚至批评哈里斯其实是笛卡儿式的二元论,后者曾说:
“我,虽然在有意识地见证自身的经历,却并没有主动发起前额叶皮层的活动,一如我并没有主动让自己的心脏跳动”,这句话把“我”贬低成了一个没有维度可言的点。但要说哈里斯的大脑未曾发起前额叶皮层的活动,那可就是彻底的胡说了。总之,丹尼特认为,在支持自由意志是大脑的一个自发特性上,哈里斯走得也还不够远。
很明显,不管是丹尼特还是哈里斯,都不是要建立意识第一的论点,也不打算从无形精神的意义上恢复自由意志。两人都主张自由是一种自然产生的特点。这对“责任”意味着什么呢?
决定论世界里的责任
对很多人来说,固守民间版自由意志天钩的主要原因,跟固守神祇天钩或政府天钩的原因是一样的:维护社会秩序。如果没有了自由意志的假设,就没办法告诉孩子要努力工作才能有所成就,杀人犯似乎也无须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成了外界影响力的受害者。无政府主义的借口会泛滥成灾,社会崩坏,没有人再自行其责。
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西方世界的历史表明,我们已经逐渐接受了自下而上的解释,如果不是当事人的错,我们也不再指责他们。
我们曾经责怪病人,是堕落让他们生病;我们也曾经指责事故的受害者,认为他们是罪人,所以才遭受神的惩罚。迟至20世纪60年代(某些国家至今仍然如此),我们还因为同性恋者的取向而谴责、惩罚他们,不相信他们只是身体种种影响因素(遗传或发育)的产物。今天,同性恋出于天生、不受意志左右的事实,成了支持宽容最有说服力的论据。一代人以前,我们指责诵读困难症患者的残疾,我们因为孩子患有自闭症而责怪家长。如今,我们已经不再这么做。我们也逐渐为犯下暴力罪行的疯子开脱,对其进行治疗,而非施加惩处。我们的自由意志相关政策,已经在演变中告别了怪罪。
毫无疑问,科学仍将轻轻推着我们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神经科学家大卫·伊格曼(David Eagleman)指出,我们在解剖学、神经化学、遗传或生理层面上对大脑的认识越清晰,对犯罪行为的成因也会理解得越深刻。在此过程中,我们将认识到,在很多情况下,人并不是出于本意在行事。生物学家罗伯特·萨波尔斯基(RobertSapolsky)认为,我们日益增加的大脑知识,“使得意志、罪责,甚至刑事司法制度的根本前提,变得甚为可疑”。安东尼·卡什莫尔指出,只基于疾病理由却不基于贫困理由原谅犯罪,是不道德的。神经科学知识的进步,只会进一步压缩刑法适用的范围。
但我们在这个方向上能走多远,肯定是有限制的。丹尼尔·丹尼特认为,我们从前过分喜欢惩罚,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惩罚都不合逻辑。他说,哈里斯“想把罪与罚的古代污点从我们的文化里洗掉,废除对我们热心甄别出的罪人常用的残酷惩罚”,其动机值得称赞,惩罚只不过是人类对报复的渴望,但打扮成了可敬的样子。但丹尼特并不认同哈里斯“所有惩罚都没有道理,应该遭到废除”的结论。丹尼特说:
“惩罚可以是公正的,惩罚可以是合乎情理的,事实上,没有惩罚,我们的社会无从管理。”
21世纪初,弗吉尼亚州一位40岁的教师,此前一直品行良好,此时却开始收集儿童色情图片,还试图骚扰自己8岁的继女。他被送去接受治疗,但行为愈发恶化,最终被判入狱。在判刑的前一天晚上,他开始抱怨头痛、眩晕。扫描显示,他的额叶皮层左侧,压着一个猕猴桃大小的良性肿瘤。切除肿瘤后,他的恋童癖倾向消失了。几个月后,他再次对小姑娘表现出兴趣。原来,肿瘤没切除干净,还剩下一部分,此刻它重新长了出来。所以,他的行为又恢复了正常。
这位恋童癖,跟没有脑瘤却调戏年轻姑娘的电视明星主持人相比,在多大程度上缺少自由呢?两者的行动,都出于无意识影响因素(来自大脑内部或其他地方)的怂恿。两人都知道自己在做错事。我们显然认为后者比前者更“难逃其责”,可前者真的不如后者自由吗?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认为,一旦我们认识到,即便是最可怕的食肉动物,它们也只能做它们自己,“恨它们(与怕相对)的逻辑就逐渐散架了”。
当然,人们会对不同的成因展开争论。保守派会强调个体经验,自由主义者则强调阶层环境。当然,我们更加“理解”而非惩罚犯罪的倾向,也会遭到滥用:一定会有人谎报实情,减轻责任,或者逃避严厉的惩罚。但只要公众能得到保护,它真的事关重要吗?据说,我们如今关押神智正常的杀人犯,更多的是为了保护公众,震慑其他罪犯,并非单纯为了惩罚。
如果这样说,那么,每当我们称赞某人克服不利背景条件,实现了了不起的成就(比如杂货店店东之女撒切尔夫人,克服了性别歧视和卑微的出身,成为英国现代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首相),我们就是在暗中诋毁那些没能克服这些不利条件的人。每当我们赞美癌症幸存者的勇气,我们就是在暗示那些没能活下来的人是胆小鬼。在我看来,把人视为非物质的自我,有着做出决定的力量,这一幻觉并不一定比相反的假设(也即每个人都是内外所有影响因素的总和)更正确。
故此,没错,放弃二元论自由意志,接受行为是演变的大脑自发产生的特定的观念,带来了更宽容、中立的态度,但这是不是一件坏事,我们还完全不清楚。它为我们的社会政策带来了更多的人道精神,而非更多的无政府主义。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一些吧。让我们承认吧,自由意志跟怎样审判罪犯没有关系。我们更宽大地对待无心杀死父母的孩子,更严厉地对待杀害孩子的虐待狂,不是因为谁比谁拥有更多的自由意志。凶手的行动是事件、环境和基因的产物;孩子的行为则主要是偶然事件的产物。这改变了我们对他们的惩罚方式,但并不意味着谁拥有更多的自由意志。
去掉大脑里的“小人儿”,更容易理解自由本身。丹尼特在《自由的进化》(Freedom Evolves)一书中指出:
“鸟儿想在什么时候飞就在什么时候飞的自由,绝对是一种自由,较之水母想什么时候浮就什么时候浮的自由,是截然无误的进步,但和我们人类的自由相比,就显得像是个穷亲戚了。”丹尼特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自由意志不是一件二进制的,非此即彼,你要么拥有要么没有的东西。影响你自己命运的自由,是生物学的产物,几乎变数无限。行动能力就是走向自由的一步;行动得更远、更快的能力,则是走向自由更远或更快的一步。看、听、闻和思考的能力,为改变你的命运提供了更多的自由。技术、科学、知识、人权、天气预报,它们都增加了你改变个人命运的自由。事实证明,政治自由(political liberty)和哲学上的自由(philosophical freedom)其实建立于、根植于同样的事情。为了理解它们、重视它们、为之沉醉,你不必相信一套超出物质宇宙之外的简化版自由意志,就像为了欣赏大自然之美,你无须相信它来自一位留着长胡子长者的创造;为了享受世界贸易带来的奇迹,你也不必相信世界大政府。偏离是不需要卢克莱修的。
把意识和自由意志看成是从无生命物质中自发产生、演变出来的东西,存在一个内在的悖论,也即这让对灵魂的信念和灵魂的超然性变得更容易解释、更真切了。意识哲学家尼克·汉弗莱就提出,还原论理论的长处之一在于:
“可以通过让人相信所有还原论理论都是错的,解释意识体验怎样增进了人的生活”。他认为,人类对意识是内行,对“存在”的形而上学分支很感兴趣,而这为意识赋予了真正的功能。意识是一种“不可能的虚构”(impossible fiction),“能创造奇迹,改善主体的生活”。对意志、对不朽灵魂的信念,本身就是大脑改变带来的演变结果,是自发产生的。比起“灵魂和意志是真正的东西,但没有历史、起源,不可追溯”这一概念,前一种设想更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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