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探讨了货币的定义之后,要进一步解释清楚货币究竟为何物,接下来还需要继续探讨货币的本质问题。而要全面理解货币的本质问题,除了首先要研讨货币的概念和特征之外,还要弄清楚“本质”一词所包含的哲学中应然和现实中实然的含义。“本质”一词有四个基本释义:一是指事物中常在的不变的形体;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三是指某类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特质;四是指事物存在的根据。其近义词有实质、性质、本体、本色;其反义词有现象、表象、表面等。一般认为,本质是指本身的形体,本来的形体,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属性。“本质”一词语出晋代刘智《论天》:“言闇虚者,以为当日之冲,地体之荫,日光不至,谓之闇虚。凡光之所照,光体小于蔽,则大于本质。”对一个事物“本质”的理解和研究,可以使人们脱离事物具体的形象或者表象,有助于了解这个事物在整个事件中的作用和运作规律,从而有助于人们进行改变世界的创新活动。比如,当人们知道了凳子的本质就是一个可以让人们坐下来休息的东西,那么人类就可以脱离其木质材料、传统结构样式,开创各种新型的凳子,如冰凳、水果凳、气球凳等。再比如,既然人们知道了动物的本质是由细胞构成的物体,那么人类也就知道了所有动物都是由细胞组成的一般规律。所以,我们也可以说,本质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事物存在、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包括了事物本身和本来的形体、状貌、事实和资质,一句话,就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属性。
从以上对“本质”一词的理解来看,作为货币,它需要同时具备两种属性。首先,它不需要有任何的内在价值。一种货币之所以值钱,是因为我们人类社会赋予了它价值。其次,货币还需要其化学性质稳定、容易携带、没有毒性,而且还比较稀有,一般不能轻易得到。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两种属性的物质,才能够成为货币。
中国传统货币理论认为,货币的本质是商品或一般等价物,而西方经济学则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任何被普遍接受的东西。中国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货币理论和西方经济学对货币本质的认识都存在偏差,前者的理论只适用于金属货币经济,不适用于信用货币经济;而后者的理论只是描述了货币的表象,没有涉及货币的本质内容。他们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信用,利用这一观念能较好地描述各种货币形式的内在特征。也有学者赞同上述观点,并进一步认为,在货币演变过程中,货币的信用担保主体逐步外化,但其信用结构最后都收敛为对货币具有普遍接受能力的信任,所以货币的本质是信用,它贯穿了货币演变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交易成本递减和货币的信用风险递增又是货币发展的两个本质规律,它们共同决定着货币演变的历程。也有学者把货币的本质理解为,货币起源于债权债务的量度及偿付,任何主权国家有能力赋予其国民一定的税收负担,同时定义税收缴纳的货币单位,由此税收制度创造了公众对国家主权货币的需求。主权货币是一国的负债,而国民持有货币的需求来自于国家承诺接受以该货币支付其对国家的债务(税收)。
中国的教科书中一般这样讲述货币的本质:货币的本质就是一般等价物。货币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理论是马克思在对货币起源问题的分析中得出的,其含义有两点:其一,货币具有商品的属性。
在马克思看来,货币的前身就是普普通通的商品,它是在交换过程中逐渐演变成一般等价物的。马克思将黄金视为货币的最高阶段,而黄金本身就是价值十足的商品。因此,任何在商品交换中充当货币的东西,首先就在于它们是商品,与普通商品一样,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没有这种与普通商品的共性,货币就不具备与商品进行交换的基础。其,货币与普通商品有本质的区别。货币是商品,但又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商品。其特殊性并不在价值方面,而在使用价值方面。货币在充当一般等价物时,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货币能够表现出一切商品的价值。第,货币对一切商品具有直接交换的能力。一般等价物是商品交换赋予货币的属性。者的区别是:普通商品的意义在于通过交换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方面的特殊需要,而货币的意义则在于充当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为商品交换服务。因此,无论货币由什么来充当,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本质决不会改变,否则就不能称其为货币。
但是,我认为,认为货币的本质就是一般等价物的论点并没有深入货币的本质属性,仅仅是对于货币所表现出来的特征、职能和功能的一种描述。也就是说,货币的功能或者作用相当于一般等价物。而我们要想真正理解货币的本质属性,必须透过货币的表征现象,深入到货币自身更为抽象的、背后隐藏和蕴含着的、反映出人类对货币这种现象的认可和自觉使用的深层次的心理因素。只有解析出了这个层面的东西,才能够真正揭示出货币的本质属性。我认为,货币本身是一种信用,也是人类的一种信仰。
在历史上有很多商品曾经被人类作为货币,书中所叙述的石头货币现象,也反复地被无数次演绎和探讨。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雅浦岛的货币不是费币,而是背后的一套以信用记录以及靠这种记录进行清算构成的体系。费币只是用来记账的表征。货币,是信用记录以及信用清算构成的体系,通货只是这个体系的代表。
在位于北纬9度的太平洋上的一个群岛之中,有一个岛屿叫雅浦岛。直到19世纪60年代德国的哥德弗罗伊公司(J.C.Godeffroy &Sohn)在这个岛上建立起商栈之前,这个岛屿几乎不为外面的世界所知。在此之前,这是一个名符其实的世外桃源。其实,早在18世纪30年代,就曾有一批天主教传教士,因为来到这里进行传教惹恼了当地的巫医,被当地的居民杀了个一干净。自此以后的近一个半世纪里,再没有外人来打扰这座寂静的小岛。
1869年,德国的哥德弗罗伊公司开始在岛上设立商栈,并且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德国人的这一举动,引起了西班牙人的关注,1885年他们宣布拥有雅浦岛,建立了一个行政机构,派驻了一名地方长官行使管理权。
最终雅浦岛的归属问题演变成了一场国际官司,交由教皇裁定。最后,教皇裁定,西班牙可以在政治上控制这座岛屿,但德国享有全部的商贸权。但是,经过1898年的美西战争,1899年,西班牙以330万美元的价格把岛卖给了德国。
雅浦岛真正让世人了解并且开始关注,要归功于美国的一位名叫威廉·亨利·福内斯三世(William Henry Furness III)的冒险家。他于1903年在岛上生活了2个月,并于1910年发表了一篇关于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构成的详尽报告。在这篇报告中,作者记述了雅浦岛上属于自己的一套种姓制度,记录了岛上人们日常的生活,特别是记录了岛上丰富多彩的歌舞活动,以及岛上的宗教活动。但是,最让福内斯三世震惊的是,雅浦岛拥有自成一体的货币体系。
岛内仅有鱼、椰子和海参三种产品,没有任何农作物和手工制品。可以用来与外界交换的商品仅有鱼、椰子和海参三种。但是,即使是在这样的一个独立的、简单的、自然的经济体系里,却隐藏着一套高度发达且独具一格的、仅属于这个岛所特有的货币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就是费币(fei),费币构建起了当地的货币体系。
这种叫作“费”的货币是一种又大又厚的石轮,直径从1英尺到12英尺不等。这些石轮有的直径达4米、最重可达5吨。石轮中间有一个孔洞,孔洞的大小各异,与整块石头的尺寸相当。这个孔洞可以插进一根粗大的棒子,目的是为了方便运输。
这些石轮是从距离该岛300海里之遥的帕劳群岛中的一个名叫巴伯尔图阿普岛的地方开采出来,然后经打制,用独木舟运回雅浦岛的。
这种钱币的价值主要由其自身的大小来决定,越大的石轮所代表的价值越高,小的石轮价值就相对较小。但是,在看大小的同时,也要看石轮的纹理是否光滑,石轮的质地是否纯正。一般来说,纹理越清晰、质地越光滑、颜色越发白的石轮价值要略高一些;而纹理不够清晰、质地不够光滑、颜色发灰或发暗的石轮价值则相对较低。
在这里,虽然这些被称为“费”的石轮起到了货币的作用,但是,岛上的居民在平时很少搬动它们,一来是因为这些石轮十分沉重,不易搬迁;来是因为这些石轮所代表的价值并非很高,比如,要由四个壮汉才能搬动的一个石轮的价值仅仅相当于一头猪的价钱;三来是因为这里平时所进行交易的方式往往是债务之间的相互抵销,而非立即付清账款。账款一般留到以后的交易中进行再转结,也就是说,这块石轮可以成为下一次交易中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账款的结算依据。即便是到了需要清算的时候,也很少需要真正搬动费币,因为,这种石币对于所有者来说,无需现实地持有它。在交易完成后,原来应当从原来主人那里搬走的石币,依然原封不动地留在了原来的主人那里,甚至于在石轮上都不需要为交易做出任何的标记。
在岛上,衡量一个家庭是否富裕的标准,不是看他是否占有费币或者实际占有多少费币,而是是否具有一种口誉——人们所口口相传或者公开认可的、可能是任何人根本就没有见到过的、历史上曾经属于他们家的费币。哪怕这块费币在很久以前就永远地沉在了海底。即便如此,这块费币的交易价值也丝毫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他们家所拥有的这块石块所代表的财富也不容置疑。在这个岛上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形——当年统治这个岛的德国人,在向当地居民征收罚金的时候,就在“费”上画一个黑色十字,表明此块费币已被政府征收,费币的所有人竟然非常尊重这种做法,在被迫履行义务之后,再请求德国人把石轮上的十字擦去,以示费币的主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这块费币又物归原主了。这就像我们现在所说的那样,如果世界上都在传说某一个国家很富有,因为在他们国家的国库里堆积着山丘一样的真金白银和稀世珍宝,虽然人们并没有亲眼看见过或者亲手摸过这些金银和珠宝,但是,人们就是相信这是事实。于是,所有国家都争先恐后地去购买这个国家的国债、股票和其他资产。这是什么?这就是信誉,一个国家的信誉。这种信誉是被普罗大众认可的,在普罗大众的眼里是毋庸置疑的!这也就难怪,当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看到了福内斯的这本《石币之岛》一书后感慨道:“福内斯的书让我们了解到,有一个民族对货币的观念,可能比其他国家的人聪明得多。雅浦岛的实践更有逻辑,储备黄金这种现代的做法可以从中汲取很多的经验。”
因此,《货币的祸害——货币史片断》一书的作者M.弗里德曼评价说:
雅浦岛的石币与我们文明社会的黄金并无区别;既然我们认为黄金是真实而且合理的,那么雅浦岛的石币也应当被当地居民认为是真实且合理的;当1932年法兰西银行在美国卖出美元,换回黄金后,也要求纽约联储银行把黄金存至其会计账簿上。作为回应,联储银行把黄金从一个抽屉中,放入了另一个抽屉中,并做个记号,表明抽屉中存放的是法国财产。这与雅浦岛的信用货币制度并无区别。
我们从石币之岛的故事中至少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印象和启示:
第一,雅浦岛本身不出产能够用于制造货币的这种石灰岩质的石块,否则该岛将无法抑制货币的泛滥及通货膨胀。
第,制造石轮应当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情,否则无法体现其稀缺性。制造货币的人,也要付出相当的劳动和风险才能采集和制造出这样的石轮。首先,石轮的开采、雕琢与运输都是需要付出巨大的劳动,甚至要冒着生命危险,否则其他人是不会认可石轮的价值的,也不会愿意以自己的产品来换取轻易取得的石轮。其次,制造这种石轮需要专门的技术,一般人无法轻易学到。所以,石轮的价值是无法轻易估算得到的,因而它的非同一般的价值能够得到全岛人的高度和充分的认可。
第三,在雅浦岛上根本没有现钞,也不存在任何银行,货币完全是由一些专门的采石工制造出来。
第四,这种原始的信用制度可能只适合于自然状态下的小规模经济,也就是所谓的熟人社会。雅浦岛的信用制度存在至少需要依托于两个前提条件:其一,岛上必须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交易不普遍,且货币的周转速度也比较慢。当地居民甚至有可能终其一生,也没有几次交易行为产生。否则,石币今天归甲,明天归乙,后天归丙,大后天归丁……这样长此以往,世界岂不乱了套?其,必须是小规模的经济体。在这种经济体中,所有权的公示成本很低,一项交易,全岛人都知道,只要交易一开始,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石币的所有权的归属已经转移,自然不必再需要有其他的特别的公示。如果石币的所有权的归属上有瑕疵,就象德国人在上面划了黑十字,是根本无法继续作为支付手段的。谁都不愿意接受有麻烦或者不确定的货币和商品。
英国人菲利克斯·马汀在《货币野史》这本书里,提出了货币是信用记录以及信用清算构成的体系,是一种信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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