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货币的诞生
物物交换虽然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便。
首先,物物交换中对于物品的价值的计算过于复杂。交易中,一种商品可以和多种商品交换,比如,一只羊,可以换四十斤米或一块铁;而一张兽皮又合1/5只羊和一把斧头。这样的计算既麻烦又难以准确。其不方便性显而易见。这种不方便逐渐影响到产品交换的速度,更加影响到产品交换的质量。
其次,物物交换极易导致交易的失败。如果在现实中都是像羊和斧头之间这样简单的等价交换,那自然还算方便。但是这种情况并非经常出现,在现实中往往是按照参与交换各方的各自所需来进行互换。如同上文所提到的那位制作陶器的工匠想用陶器换取粮食的情况,往往会发生费了许多周折而依然无法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可见,社会发展得越快越复杂,商品交换的过程就越来越复杂,物物交换的困难也就越多,甚至会导致交易的失败。
再次,物物交换容易发生纠纷,如果换不到满意的物品,或者双方对交换物品的价值有争议,不仅可能导致交易的失败,还可能因此而发生纠纷。
虽然物物交换并不方便,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人类使用物物交换这种交易方式的时间要比使用货币的时间长得多。在经历了长期的无数次的物物交换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如果先把自己手中的商品换成一种比较容易被大多数的人接受的商品,再拿这种商品去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这样的交换就比较容易成功,也解决了物与物直接交换可能产生的矛盾。经过不断地筛选,人们逐渐从许多商品中遴选出一种或者几种交换频繁并得到大家接受的产品,于是,所有的商品都用这一种商品来表现价值。这种商品就是一般等价物。渐渐地在一个地域内,人们选定了相对集中的一种商品能够直接同其他一切商品交换,这样一来这种商品就成为了这个区域内的一般等价物,原来的物物交换变成了由一般等价物做为媒介的商品交换。
这里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一般等价物与货币之间的关系问题。从一般等价物与后来人们所说的货币的本质上来看,二者其实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只是一般等价物一般不太稳定,还没有取得独立的地位。事实上,在复杂的社会经济中,要严格区分两者是困难的,因此,人类历史上这种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就是货币。
在人类历史上,商品价值形式发展到一般价值形式阶段,有多种商品充当一般等价物,比如牲畜、兽皮、布帛、粮食、食盐、贝壳等。例如,在古埃及,在物物交换时代,镰刀可以交换谷物和纺织品等。但随着商品交换的日益频繁和发展,被定为执行一般等价物职能的是谷物,后来是铜块。幅员辽阔的古代中国,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一般等价物是多元的。从父系社会到夏、商时期,已经有许多商品曾经起到一般等价物的作用,比如贝壳、玉、刀、铲、弓、箭、皮、牛、马等,都曾经在不同的地区被作为一般等价物使用过。但是,由于一些物品计数不方便,有的在流通过程中容易损坏,有的笨重不便使用,逐渐被淘汰,只有贝壳始终被使用着,并到商代发展成为主要的一般等价物——货币形式。这是因为:
首先,贝壳具有美丽的形态和滋润的光泽,是人们喜爱的装饰品,一度曾是美好的象征,被看作辟邪或者吉利的护符。
其次,贝壳产自海中,内陆的居民要经过交换才能得到。对于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中原地区来说,产自海中的贝壳来之不易,具有一定的收藏和玩赏价值。
再次,贝壳可以一只一只地计数,具有天然单位的特性,同时又具有坚固耐久,便于携带的特性。
因此,世界上许多民族历史上都曾用贝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形态。但是,贝的种类很多,用得最多的是“货贝”。
在中国,距今3800年前的二里头文化的墓葬中就已经发现有贝。《盐铁论·错币》说,“弊与世易,夏后以玄贝”,肯定了夏代已以贝为货币。
可见,贝就是夏代的货币形态。
实际上,中国早在舜的这一时期,已经产生了最原始的货币形态。货币形态的产生是产品大量交换的结果。随着交换的日益增多,物品贵贱的概念逐渐形成,交换价值的形式已经由原来的物物交换发展到一般等价物的阶段。当时的一般等价物(货币)主要是海贝。在马家窑马厂期、齐家文化晚期、龙山文化等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发现了大量的海贝以及仿制的骨贝、石贝、蚌贝等,这些海贝及其仿制品已经不是专门的装饰品了,而是作为货币使用了。海贝是生长于海洋沿岸的生物,由海贝串成的饰品,在古时候象征着财富与地位。海贝具有轻便、不易获得(只能在有海的地方得到)、较坚硬、不易破损、不可食用、体积小、有美感等特征,因而在古代,印度洋、太平洋沿岸的印度、缅甸、孟加拉、泰国等国也都用海贝作为货币。天然海贝在中国的黄帝和尧、舜时期(新石器时代晚期)就被当作货币用于商品交换,是中国最早的古代货币。
除海贝外,珠玉也曾被用为货币。珠玉价值贵重,原为高级装饰品,个人消费数量有限,不可食用、不可御寒,体积小、携带方便,但没有更多的使用价值,在具有一定数量后,用作货币以交换其他所需的物品更适宜,这种货币称为“上币”“大币”,只能流通于上层人物中间,不宜在社会上广泛流通。因而,海贝便成为了比较适宜作为一般等价物——货币而被广泛使用。
货币的出现大大促进了商业的发展,自此以后,人们不再需要以物换物的交换方式,代之以货币作为产品交换的媒介,只要根据其大小和成色,基本核定了每一只海贝的大概价值,就可以用海贝换取自己需要的产品,而不必像前面所述的那位制作陶器的工匠那样为了能够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产品而艰苦奔波了。
到了夏代已经有了成形的货币。夏代的货币为玄贝。在夏代,通过与商族和南方各族的交换,贝的来源逐渐增多。夏人尚黑色,故贝一般选采(或染制成)黑色,称为玄贝。至于布币、刀币的出现则更是商朝以后的事情了。
到了商代,货币形态更为确定。人们从商墓中发现了大量的随葬贝,一般的墓中一至三枚,多的十几枚、数十枚,乃至数千枚不等。商王武丁的夫人之一妇好墓中,随葬的贝达6600多枚。商墓出土的贝币,有的背部钻有一个或两个细孔,有的钻有一大孔,有的则背部磨去。我以为,这种现象可能与贝币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有关。
在卜辞和商代的铜器铭文中有“取贝”“易贝”“赏贝”“囚贝”“亡贝”等记载。这里的“易贝”即“赐贝”,意为赏赐,是指上级因下级有功或者下级家中遇有丧事而由上级赏赐给下级的贝币。
贝除以个数计数外,还以“朋”为单位。卜辞中以个数计的有一百、六百,以朋计数的有二朋、五朋、七朋、八朋、十朋、三十朋、五十朋、七十朋等。一朋的贝数一般为10枚。
在中国商代,除了海贝外,还有各种石贝、骨贝、蚌贝、玉贝、铜贝等。其中铜贝可能是中国最早的铸币。其他各种材质的贝,也是当时的货币形态,而不见得都是装饰品。甚至这些非海贝的其他材质的贝的单个价值有可能要高于海贝。因为,这些贝是经过加工制成的,有人称之为仿制贝,其价值应当高于纯自然的海贝。而铜贝极有可能具有最高的价值。而且青铜应是秤量货币。
汉字造字的时期正是贝成为货币的时期,因此,汉字中带有价值、财富意义的字多从“贝”,如财、资、货、贷、贵、贱、赏、赐、赠、买(買)、卖(賣)、宝(寳)、价(價)、贸、费、贯、赈、贡、贺、贮、赊、赁、赢、赚、赔、赎、贫、贪、赌、贿、赂、贼、赃、贬……
从这些记载来看,中国至少在夏代(公元前2070—公元前1600年)和商代(公元前1600—公元前1046年)时期,就已经有了固定的货币形态,而且,已经进入了由国家发行货币的时期。因而可以断定,中国在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000年间,就已经出现了由国家发行的货币,国家的货币制度也已经建立了起来。
从世界范围看,除了中国在公元前21—公元前17世纪的夏代确定了海贝作为货币之外,最早的有关货币制度的记载,始见于公元前18世纪初期到中期的古巴比伦王汉穆拉比建立的巴比伦王朝期间。汉穆拉比在位期间(公元前1792—公元前1750年)为了审理案件之需要,他下令废除了各邦原有的法律、法令,制定了一部全国统一的成文法典——《汉穆拉比法典》。该部法典是目前所知道的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成文法典。它于汉穆拉比即位第30年(公元前1762年)颁布的。全部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共49栏,3500行,8000余字。法典正文共282条。法典中规定了许多有关契约和人身侵害赔偿的条款和内容。
例如,法典第196—199条规定,伤害阿维鲁(全权自由民或依附民,包括奴隶主贵族、神庙祭司、高官富豪、自耕农、佃农、独立的手工业者和各行业的雇工)的眼睛或骨头,必须受到同样的惩罚;若伤害了和穆什根努(非全权的自由民或依附民,包括王室和神庙的经济代理人、从王室领取份地的士兵以及投靠王室分得田园房屋的佃耕者)的眼睛或骨头,只需赔偿一明那银子;伤害奴隶或骨头,则只需向奴隶的主人赔偿奴隶身价的一半。再例如,法典第215—217条和第221—223条规定,如果医生为自由民施行了手术治疗,治愈了其病,应获得银十舍客勒的报酬;如果医生为穆什钦努(王室土地的依附者或外来人)治病,应获得银五舍客勒的报酬;如果医生为自由民之奴隶治病,奴隶之主人应给医生银二舍客勒的报酬;如果医生为自由民接骨,或者为自由民治愈了肿胀之疾,医生应获得银五舍客勒的报酬;而如果病者为穆什钦努之子,医生则应获得银三舍客勒的报酬;如果病者为自由民之奴隶,则奴隶之主人应给医生银二舍客勒的报酬。这里的明那和舍客勒都是货币——银子的计量单位。既然法典明文规定了侵犯他人身体所应当赔偿的银子数额,那就说明,银子在那时就已经是巴比伦王国法定的货币,而明那和舍客勒就是巴比伦王国货币银子的计量单位,其性质就相当于今天的美元、欧元、人民币的元。可见,至少在公元前18世纪,也就是3700年前,人类就已经发明出了法定货币,并且明确了货币的计量单位。只不过,那时对于货币银子的计量,是以银子的长度和重量来计算而已,其与当代相比仅仅是衡量的标准和方式不一样罢了。
古代埃及各王朝,先后曾用铜和白银作为货币。例如,据记载,公元前27世纪的古王朝时期,贵重物品交换要用一定的金环或铜环,这是埃及最早的用金属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记载。但那时,白银较少,白银的价格比金子还贵。但是,那时的这种交换仍然是属于物物交换的范畴。目前,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远在距今4800年前,古代埃及就发明了货币,甚至出现了法定货币。而历史上有明确记载的,是自公元前11世纪的埃及第21王朝开始,铜块和银块开始成为交换的媒介,直到公元前7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的第26王朝(公元前672—公元前525年)白银才成为主要的交换媒介,国家开始铸造货币。
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古代中国和古代西亚地区是人类最早使用货币的地区,而且,至少自公元前18世纪开始,人类就已经开始有了由国家发行的统一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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