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短暂的繁荣
1715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尚未结束,法王路易十四(Louis XIV,法国波旁王朝国王,号称“太阳王”,1643—1715年在位)一命归西之后,奥尔良公爵被路易十五(le Bien-Aimé 15,“太阳王”路易十四曾孙,勃艮第公爵之子,法国波旁王朝国王,1715—1774年在位)指定为摄政王,总揽朝政大权。由于长期的战争和不良的金融制度,法国国库空虚,债台高筑,超额的赋税,致使农村凋敝、工商业停滞,国家财政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法国国债当时总额高达30亿里弗赫,每年的债务利息就有300万里弗赫。而国家年财政收入仅1.45亿里弗赫,政府年开支1.4亿里弗赫,剩下还债的钱只有500万里弗赫,即便不算利息,法国政府偿还债务本金也需要600年的时间。
为了挽救法国的封建统治,奥尔良摄政王公开宣布法兰西政府破产。路易十五下令重铸货币,法国的硬币立即贬值了1/5。政府强迫人们拿硬币到造币厂去兑换金银含量只有原来4/5的新铸币。仅此一项,法国政府总共掠夺了法国人民7200万里弗赫的财富。民众怒火中烧,路易十五的政权摇摇欲坠。为了安抚大众,法国政府不得不下令减少税赋。但是,国家的财政状况依然每况愈下,经济陷入更加难以自拔的泥潭。
正当法国政府焦头烂额之际,法国政府的“救星”——约翰·劳凌空降世。
1671年在苏格兰的首府爱丁堡的一位富有的金匠家里出生了一个儿子——约翰·劳(John Law,1671—1729)。年轻时代的约翰·劳在从事商业投机的同时迷恋上了赌博,并在一次为了女人而与邻居的决斗中因杀死了对手而被判处死刑,但他于1715年从英国越狱逃到荷兰,荷兰繁荣的金融业和金融市场,令天生具有冒险精神的他十分着迷。他对那些自身并不拥有股票,却从事股票投机交易的所谓“风中成交”股票投机商钦佩、羡慕之至。1705年,约翰·劳出版了《论货币和贸易》(Money andTrade Considered)一书,在书中,他表达了自己的信用货币思想。约翰·劳认为,增加货币,就能提高就业率与土地利用价值,有利于货币借贷,有利于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制造业,有利于改善各阶层人民的经济状况,也有利于增强国力与发动战争。但金银的供应量有限,并且价格频繁变动,因此,纸币比金银币更适于充当货币。当时的纸币是银行券或信用货币。他认为,人们要利用土地来生产所有的物品,而土地的供应量不会增加,因此土地价值比金银要稳定,所以,以土地等不动产为担保来发行纸币,不仅具有无限创造信用的能力,还具有比金银币稳定得多的价值。因此,通过银行实行信贷扩张政策来创造信用、增加货币量,就可以创造财富,繁荣商业。
于是,他在思考中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一个国家具有足够的信誉,就能实行一种脱离黄金白银的新的货币体系——纸币。他的中心思想是,要求银行发行带有利息的票据,以取代金银货币的流通,即所谓的“点纸成金”。他认为,国家信用可以担保纸币发行,并可以使经济活动的范围迅速、无限地扩展。进而他认为,特权可能会创造更大的利润。但他很快就发现荷兰人过于保守,于是,他踏上了法兰西的土地,准备在这里施展他的才华,实现他的梦想。恰在此时,一筹莫展的法国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认识了这位金融“奇才”——约翰·劳先生。
1716年,约翰·劳来到法国,他对摄政王说,法国货币的屡屡贬值不是因为钱太多,而是因为钱太少。因此,要解决法国的财政问题只有银行发行纸币来弥补贵金属货币的不足。奥尔良摄政王最终听从了约翰·劳的建议,于是,在奥尔良摄政王的鼎力相助下,l716年5月5日,约翰·劳成立劳氏银行,路易十五特准这家银行的纸币可以用来缴税。
由于劳氏银行所发行的纸币可以随意购买商品、兑换金属货币,并且还可以用于交税,法国人开始信任起纸币。约翰·劳的纸币日益受到大众的欢迎,其价值甚至比等面额的金属货币还要高1%。由于纸币价值稳定,劳氏银行向法国工商业提供大量信贷,法国经济开始逐渐复苏,日渐走向繁荣。到了1717年,约翰·劳的纸币价格甚至超过了面值的15%,而此时法国国债的价格却下滑到原有价值的21.5%。
初次尝到甜头的法国政府,又支持约翰·劳买下了密西西比公司,这家公司与劳氏银行有紧密的联系。政府授予这家公司拥有与密西西比河广阔流域以及河西岸路易斯安那州做交易的专有特权,并规定公司股票可以用法国国债支付。两年后,法国政府又授予密西西比公司在东印度群岛、中国、南太平洋诸岛以及法国东印度公司所属各地进行贸易的特权。1719年4月,价值500里弗赫的法国东印度公司股票,到了10月竟然高涨到每股1.8万里弗赫。接着,1719年,法国政府又授予劳氏银行法国烟草销售和铸造金银币的垄断权。劳氏银行被法国政府国有化为中央银行,改称法兰西皇家银行。尽管约翰·劳坚决反对,但在摄政王的强迫下,法兰西皇家银行一开始就发行了10亿里弗赫的纸币,在此之前,劳氏银行发行的纸币从未超过6000万里弗赫。
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展,密西西比公司在1719年增发了5万新股。约翰·劳承诺,每股的投资回报率将达到120%。于是,从贵族到平民开始疯狂地抢购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购买新股的申请者居然有30多万人。为了清偿法国政府所欠的15亿里弗赫内外债,密西西比公司为此又增发了每股股价为500里弗赫的30万新股。当时的法国人既可以用银行发行的纸币购买股票,也可以用持有的债券购买股票。这样一来,人们就可以用法国的债券,来换取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而且,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的红利是4%,比法国国债券的收益要高得多,于是,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的价格迅速飞涨了数十倍。约翰·劳在被授权组建法国国家银行后,他控制了法国的税收,并被任命为财政大臣。在约翰·劳的操纵下,法国经济连续三年快速增长。1717年,法国新成立了一家“西部公司”,经法国许可获得了北美路易斯安那的商业垄断权,期限为25年,公司资金限制为1亿里弗,用以鼓励法国公民以及外国人用国债前来购买股票,约翰·劳为首位公司董事会成员。该公司享有对法属美洲殖民地进行贸易、殖民的权利。从1718年开始,法国政府授予西部公司烟草买卖征税权、在塞内加尔的优先经营权。在随后的几个月中,西部公司的股价上升到了令人眩晕的高度,成群的股民购买股票的热情近似疯狂,人人都希望通过投资股市一跃而成为百万富翁。
但是,约翰·劳控制的法兰西皇家银行发行的纸币太多了,而用于流通的铸币则严重匮乏,法国铸币总值不到13亿里弗赫,而流通纸币却高达26亿里弗赫。1720年初,约翰·劳银行发行的银行券达30亿里弗赫,而银行的储备仅有7亿里弗赫。消息传出后,引起了兑换金银的狂潮,愤怒的人群拥挤在银行门口扔鸡蛋,砸玻璃。迫于无奈,约翰·劳规定铸币贬值5%,紧接着又将铸币贬值10%。同时,法兰西皇家银行规定,一次提款只能兑换10里弗赫的金币或100里弗赫的银币。但人们还是源源不断地涌入银行要求兑换金属货币。1720年2月,政府下令:市场上禁止流通硬币,只能使用纸币,违者将被没收所有铸币资产并处以高额罚款;严禁任何人购买金银首饰、贵重器皿以及钻石珠宝,甚至鼓励人们踊跃告密,并承诺告密者可以得到被告发者违法金额的一半作为报酬。
但这些措施都无法阻止劳氏纸币的大幅贬值,法国人对银行和密西西比公司的信心完全动摇了,人们开始疯狂地抛售股票,纸币随之进一步贬值。1720年5月,约翰·劳发布了股票贬值令,同时降低纸币面值。民众陷入极度的恐慌之中,密西西比股票的价格一泻千里,从1720年9月的每股2000里弗赫狂跌到1721年8月的500里弗赫,一个月后又跌到200里弗赫以下。
万般无奈的法国政府最终放弃了约翰·劳的银行与公司。1720年11月,纸币彻底变成废纸,法兰西皇家银行倒闭,法国的信用货币体系完全崩溃。1721年,法国债务又攀新高,达到31亿里弗赫,相当于当时的1.24亿英镑,法国再次陷入财政混乱的危险局面。
这次股灾导致了时至今日法国人仍对投资股票市场反映冷淡。法国一直到约翰·劳股灾发生后的40多年后才又建立起了新的公共银行。1776年,瑞士金融家伊萨克·潘乔德在巴黎建立了贴现银行发行纸币,到1796年,巴黎商人和贴现银行内部的一些人又成立了经常账户核算公司来发行纸币。但这两家银行都未能重建起稳定的货币信用体系。后来,这两家银行都被法兰西银行兼并。
约翰·劳给法国带来的那段短暂的繁荣,引起了同样因战争而负债累累的英国政府的兴趣,他们也打算把国债转换成公司的股票。他们选中了成立于1711年、持有皇家特许证的、以中美和南美的贸易为主要业务的南海公司,当时的南海公司基本垄断了英国对中美和南美的贸易。1720年,南海公司在接受了近3000万英镑国债后开始发行新股。仅短短几个月内,南海公司的股价从125英镑飙升到1000英镑。一时间,“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人们眼中的摇钱树。这一年,英国成立了202家“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此时,出于保护南海公司利益的需要,1720年4月,英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泡沫法案》,法案规定:凡没有议会法案或国王特许状给予法律权利的,禁止任何人以公司的名义发行和转让股票,或转让任何种类的股份。通过该法案的表面目的似乎是要为公司降温,立法者的真正本意却是希望通过这个法案,让投资者抛弃其他公司,都购买南海公司的股票。但是,该法案一出台,带来的后果却是大量的股份有限公司倒闭,南海公司的股价也跌至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成千上万人一夜之间破产,其中包括伟大的科学家、皇家铸币厂厂长艾萨克·牛顿,他也购买了2万英镑的南海公司的股票,但股价的暴跌,也使他血本无归。这个法案的出台实际上给股民们发出了一个错误信号:政府要制止公司股票的交易活动了,于是,才造成了可能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的股市泡沫的破灭和崩溃。此时,与南海公司一样,约翰·劳的密西西比公司也处于崩溃之中,法国投资人损失了5亿利佛尔的财产,约翰·劳仓皇出逃。人们这才似乎从噩梦中惊醒:公司不仅仅是个能够赚钱的工具,同时它也能够带来极大的灾难。股灾过后,人们痛定思痛,但是,并没有从中悟出公司的真谛,而是采取了最为简单的处理方法:禁止公司发行任何股票。于是,此后100多年里,再也没有出现过一家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人们把公司看成了不祥的、可畏之物,甚至不愿意再提起它。
那些曾经如日中天的特许公司从此后也渐渐日薄西山。直到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以后,公司才又获得了真正发展的黄金时期。
约翰·劳的根本错误是他没有认清楚货币和财富的关系。他错误地认定货币可以带来财富,而没有想到货币其实只是财富的结果和表征。他在代表作《论货币和贸易》里所提出的一国的实力和财富,与人口、军火和外国商品的数量有关,这些东西依赖于贸易,而贸易又依赖于货币;没有货币,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动员人民、改进产品、促进制造业和贸易;如想和他国一样强大富有,就必须拥有与该国数量相等的货币等观点,表明他是一个典型的货币至上论者。他以为货币和财富是一回事,创造货币就等于在创造财富。真实的情况是:重要的不是创造货币,而是创造财富。任何国家只开动印钞机,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它只能带来无尽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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