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雜草的世界
第一次參加禪修營幾天後,我在樹林裡散步時遇到了我的老冤家。
它的大名是大車前草,通常又稱為車前野草。多年前,我還住在華盛頓特區時,我的草坪就飽受這種雜草折磨。我花了很多時間與之搏鬥,卻多半只是把它拉出地面而已,有時我會非常歇斯底里地用上除草劑。我自認不是那種成天只想著怎麼剷草除葉之人,但必須承認的是,在某種程度上,我對這種植物的態度已經構成敵意。
然而,在這個禪修營中,我首度因雜草的美麗而震懾。也許我應該把雜草二字放在引號中,因為當你覺得「雜草」美麗,就該質疑這是否真的該被稱為「雜草」。當我站在那裡看著我的老冤家時,我就問了自己這個問題:為什麼這種長著綠色葉子的東西會被稱為雜草,而周遭其他符合相同描述的東西卻沒有獲得如此稱號?我環顧四周,再看著雜草,發現自己無法回答。似乎沒有客觀的視覺判準可以區分雜草和非雜草。
現在回想起來,我想我會把自己第一次對事物的近身觀察稱為「空」的經驗。也許這不像前一章羅尼.史密斯和格里.韋伯所描述的經驗那麼戲劇化,當然也沒那麼普遍和持久。但這具有相同的關鍵特徵:雜草所投射出的身分,沒有一般那麼強烈。儘管雜草在視覺上跟過去一樣是可辨別的,但從某種意義上說,它與周圍的植被相比,已沒有那麼明顯。它現在缺乏原本可讓它從其他植物中脫穎而出、看起來比外觀更醜的雜草本質。
所以本質很重要!前一分鐘你在某種東西中看到它的本質,讓你想殺死它,下一分鐘本質已經消失,讓你想留它活口。
當然,這裡的風險並不高。據我所知,雜草沒有感受愉悅或痛苦的能力,所以從地面拉出一根雜草並不是嚴重的道德罪過。儘管如此,面對雜草,總是比面對燈、鉛筆或眼鏡,更接近道德心理學的領域(也就是判斷善惡的領域),這影響我們對待其他生物的方式。當你要面對的是有感知的生物(例如人類)時,風險就可能很高。
我之所以花費大量時間在談論空的教義,正是因為這些道德風險。
我認為,待人方式的根本,就是我們認為對方所擁有的本質。因此,對本質的感知是否為真,或者在某種程度上是錯覺(一如空的教義所示),就十分重要。
從達爾文主義的觀點來看,人們把本質歸到他人身上的原因,與把本質歸到東西之上的原因是相同的。我們會以此評量人們,然後為他們發配本質。人類同胞不僅僅是食物、工具、掠食者、保護者,也是演化環境的一部分。因此,天擇設計我們以特定方式對他人做出反應,並給予我們對他人的感受,以藉此操控這些反應,而這些感受塑造了我們在他人身上所感受到的本質。但是,人類同胞比環境中其他非常非常重要的部分還複雜。所以我們有理由認為,我們會擁有特化的心理機制以評量人們,然後為他們發配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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