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 Visitors
我认为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喜欢交往,看到任何血流充足的人站到我的路上,我会随时像一条吸血水蛭一样紧紧咬住不放。从天性讲我不是什么隐士,倘若我因为什么事情走进酒吧,那么我可能把那里的老常客取代了。
我在我的房子里备有三把椅子:一把独处时坐,两把朋友来时坐,三把交往时坐。来客结队而来,不速之客很多,这时也只有那第三把椅子招待他们,不过他们一般只好在屋子里站着凑合。令人吃惊的是,那么多男男女女可以在一所小房子里容身。有一次,我的房子屋顶下竟然站下了二十五个或者三十个灵魂,外加他们的身体,而且我们往往在分别时并不觉得我们互相贴得很近。我们的许多房子,不管是公共的还是私有的,房间多得简直数不清,宽敞的大厅和储藏酒与和平时期军需品的地下室,我看对它们的居住者来说太夸张,大而无当。它们过分空旷,过分豪华,居住者住在里面好像只不过是一些寄生虫,对它们有害无利。我看到大豪宅如特拉蒙特、阿斯托或者米德尔塞克斯的通报者通报来客,在所有居住者的游廊前跑来跑去,像一只滑稽可笑的耗子,一转眼钻进走道上的窟窿无踪无影,这总是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有时,我在这么窄小的房子里也会经历一种不便之处,那便是我和客人用大字眼谈论大思想时很难互相保持一种适当的距离。你需要给你的思想找到容身之地,它们才能扬帆起航,顺着一两条航道航行,然后顺利到达它们的港湾。你思想的子弹必须克服它的横向跳动和飞行跳动,才能沿着它最后的稳定射线笔直穿行,到达听者的耳朵,要不然它会滑出弯道从听者的脑袋一旁溜掉。还有,我们的句子也需要容身之地舒展开来,形成段落。个人,如同各个民族,其国土与国土之间必须具备合适的宽阔而自然的边界,甚至具备一条中立的地带。我发现,和湖对面的伙伴隔湖谈话,是一种独特的奢侈。在我的房子里,我们相距过近,一开口说话总让对方听不清楚——可我们又不会把话音放得低一点,让别人听清;这好比你把两块石头扔进了平静的水面,由于离得太近,它们会把彼此的涟漪破坏掉。倘若我们仅仅是喋喋不休大声说话的人,那么我们站得很近,近得耳鬓厮磨,感觉得到彼此的气息,倒还没什么;但是倘若我们讲话含蓄,讲出思想,那么我们就想保持更远一点的距离,这样我们的动物般的热力和湿度可以有空隙蒸发出来。倘若我们喜欢那种最亲密的交往,其间我们每一个人都表达出言语之外或者之上的内容,那么,我们不仅必须做到沉默,还往往要在身体方面保持相当距离,以至于我们不能够听见对方的声音,这样才行得通。参照这个标准,宣讲只是为了方便那些几乎没有听力的人;可是,如果我们非要大声嚷嚷,那么许多美好的事情是我们说不出来的。谈话一经开始,调子变得更崇高更庄严时,我们便会逐渐把我们的椅子挪得远远的,挪到对面角落里的墙根前,这时候我们往往就觉得地方十分狭窄了。
不过,我“最好”的房间,我的避人眼目的房间,却是随时准备迎接客人的,它便是生长在我房子后面的松树林,尽管地毯很少照到阳光。夏天来了,尊贵的客人来访,我便把他们带到这里,因为一位尊贵的用人已经打扫了地板,擦净了家具,把样样东西归置得秩序井然。
倘若一个客人到来,有时分享我的简单的饭食,我们就一边进行谈话,我一边翻动玉米粥,或者盯着火上渐渐膨胀渐渐烤熟的面包,两不耽误。但是,倘若二十个客人一起来了,坐在我的房子里,饭食的事就无从谈起了,尽管也许现有的面包足够两个人吃,可是仿佛吃饭成了一种禁忌的习惯,我们自然而然地实行禁食了;这种情况永远不会让人觉得待客不周,而是最合适最周到的办法。肉体生命的浪费和腐败,按照通例是需要补救的,在这种情况下却不可思议地拖延下来,生命的活力坚守着自己的阵地。我在这种情况下能招待二十个人,也能招待一千个人;倘若有人从我的房子离开时感到失望或者饿着肚子,而我又在家待着,那么他们无疑认为我至少是同情他们的。尽管许多管家对此表示怀疑,但是建立新的更好的习惯,代替旧的习惯,是十分容易的。你大可不必把你的声誉建立在你请人吃饭上。就我这厢来说,我永远不会因为这样的原因退避三舍,就是刻耳柏洛斯[1]也吓不住我频频造访人家,如同有人大摆宴席请我做客,我认为这是一种客客气气兜着圈子的暗示,要我永远别再去打扰他了。我想以后我永远不会再去出席这样的场合。我应该感到骄傲的是拥有斯宾塞[2]的诗行做我的小房子的箴言,这是我的一位客人写在一片黄叶子上权作名片留下的——
到了到了,客满小屋,
不求娱乐,小屋本无;
边歇边吃,一切自便,
至高心灵,最佳满足。
温斯洛[3],后来做了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总督,与一个伙伴同去拜访马萨索伊特[4],徒步穿过森林,到达马萨索伊特的棚屋时又累又饿,受到了马萨索伊特酋长的热情接待,可是那天却没有提到吃饭的事。夜幕降临,不妨引用他们自己的话:“他让我们上床睡觉,他与妻子也在同一张床上,睡床的一头,我们则睡在床的另一头,床是木板铺成的,离地面一英尺高,上面只铺了一条薄薄的席子。他的两个头目,因为没有地方睡觉,也挤在我们的身旁;这样一来,我们受累于住宿竟然更甚于我们一路的劳顿。”第二天一点钟,马萨索伊特“带来两条他捕获的鱼”,有太阳鱼的三倍大;“两条鱼煮熟时,至少四十个人一起分吃它们。大多数人都吃到了它们。在两夜一天中,我们就吃了这么一顿饭;要不是我们两人中间的一人买到了一只鹧鸪,我们便一直是在饿着肚子旅行。”没有食物可吃,因为“野人的”野蛮歌声干扰(他们习惯唱着歌儿入睡)也睡不好,他们害怕自己会晕倒了,因此为了在他们还有力气走路时赶回家里,他们就离开了。至于吃住,他们真的没有受到像样的招待,尽管他们深感不便之处毫无疑问是一种高规格礼遇;不过就吃喝问题而言,我看印第安人所做的是再好不过了。他们自己都没有什么好吃的,对他们的客人即使说尽好听话也代替不了食物,他们不如表现得更明智一些;所以他们勒紧他们的裤带,只字不提吃饭的事儿。温斯洛后来又拜访了他们,适逢他们食物充足的季节,因此在饮食的招待上便不再节俭了。
至于人,任何地方都不会没有人的。我在树林里生活期间,接待的客人比我一生中任何时期都多;我的意思是说,我不乏朋友。我在那里遇到几位客人,比在别的地方遇到客人所处的环境要有利得多。不过很少有人来见我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在这方面,我交往的人群由于我与镇子这点距离得到了筛选。我已经退隐到了很远的地方,到了孤寂的大洋深处,社会的河流纷纷注入大海,而且就我的需求而言,大部分都是最优良的沉淀物在我周围沉淀下来。另外,漂流到我跟前的还有地球另一面未探索未开化的各种证据呢。
这天早上来到我的小房子的,只应该是一位真正的荷马式的或者帕菲拉格尼亚[5]式的人物——他的名字与他相得益彰,颇有诗意,我很遗憾不能在这里把它写出来——一个加拿大人,伐木工,做杆子的人,一天能在五十根杆子上凿出眼儿来,昨天晚上吃过的晚饭是他的狗逮住的一只土拨鼠。他也听说过荷马,而且,“如果不是有那些书本”,我很可能“不知道怎么打发下雨天”,尽管许多个雨季也许他并没有读过一本完整的书。在他那遥远的故乡郊区有一个牧师能念希腊文,曾经教他读《圣经》里的赞美诗;现在他手里拿着那本书,我必须翻译给他听:阿基里斯对帕特洛克勒斯[6]满面愁容的样子十分不满,“你为什么哭哭啼啼,帕特洛克勒斯,像一个小女孩?”
——
要么你一定从毕蒂亚那里听到什么说法?
据说阿克托的儿子麦厄提俄斯仍然活着,
爱考斯之子帕琉斯就在密耳弥多涅人中
他们两个要是死了我们才应该感到难过。
他说,“写得真好。”他的腋下夹了一大捆白色橡树皮,是他星期天早上为一个病人收集起来的。“我推测今天为这样一件事情而去不会有什么害处吧。”他说。在他看来,荷马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尽管荷马到底写了些什么他并不知道。比他更简单更自然的人怕是难找到了。罪恶与疾病,给这个世界造成了如此暗淡的道德上的色彩,对他来说似乎简直不存在。他约有二十八岁的样子,十二年前离开加拿大和他父亲的家,在合众国干活儿,打算挣钱买一座农场,也许在他的祖国买吧。他是从最粗糙的模子里磕出来的;身体敦实而迟缓,但行为举止却也文雅,粗脖子晒得黑黑的,黑头发乱蓬蓬的,蓝眼睛无神而欲睡的样子,有时却熠熠有光,富于表达。他头戴一顶灰色的布帽子,身穿一件脏兮兮的栗色羊毛大衣,脚穿一双牛皮靴子。
他吃肉吃得很凶,经常用一个铁皮桶带着他的午饭,路过我的房子到两英里外去干活儿——因为他整个夏天都在砍伐木料;肉是冷的,经常是冷土拨鼠肉,而咖啡装在一个石瓶子里,用一根绳子从腰带吊下来,甩来甩去;有时他会让我尝一口。他早早就过来了,穿过我的豆田,不急不躁,慢悠悠去干活儿,活脱一个新英格兰人。他不愿意让自己活得太累。只要能挣够吃住,他也就心安理得了。他经常是把饭放在灌木丛里,因为这时他的狗会在半路上逮住一只土拨鼠,他便往回走一英里半路去把土拨鼠弄熟,放在他借宿的房子的地下室里;不过在这之前他往往还会考虑半个小时,想一想他能否把土拨鼠泡在湖里,安全地等到天黑时分——他喜欢对这种问题想来想去。大清早,他路过时会说:“鸽子多么稠啊!如果每天干活儿不是我的行业,那么光靠打猎我就能弄到我要吃的肉——鸽子、土拨鼠、兔子、鹌鹑——天哪!一天之内,我就能弄到我一星期要吃的肉。”
他是一个熟练的砍伐工,一味地沉浸在挥动斧头砍伐树木这门艺术之中。他贴着地面把树齐根伐倒,这样后来生长出来的枝条会更加有活力,而且运木料的木橇也能从树茬上顺利地滑过去;他不是把树砍到大半后用绳子拉倒,而是把树砍伐得就剩细细的一根或者薄薄的一片,最后你用手一推大树就倒下了。
他让我产生兴趣是因为他不动声色,独来独往,活得却是那么幸福;他的眼睛充溢着一副好脾气和满足感。他的欢笑没有掺杂任何别的东西。有时候,我看见他在树林里干活儿,砍伐树木,他看见我会马上大笑起来,那种满足溢于言表,并且用加拿大法语向我问好致意,尽管他讲英语讲得很好。我走近他时他会把手头的活儿停下来,带着半隐半露的欢乐躺在他已经伐倒的松树旁,而且,撕下一块里层的树皮,团成一个小球儿放在嘴里咀嚼,一边笑一边说话。他精气神儿真是太足了,有时遇到让他动动脑子的事儿而且想得有趣了,便会顺着那股劲儿倒在地上满地打滚儿,大笑不止。把周围的树木打量一番,他会大声叫道:“真的呀!我在这里砍伐树木就是快活;我不想别的什么更好的娱乐了。”有时候,闲下来了,他会带着一把小手枪整天在树林里自得其乐,一边走一边每隔一会儿开枪向自己致敬。到了冬季,他在中午升起一堆篝火把他的咖啡用壶加热;他坐在原木上吃午餐时,无冠山雀有时会飞来,落在他的胳膊上,啄吃他手里的土豆;他说他“喜欢自己周围有一些小东西”。
在他身上,那个动物性男人在发挥着主要作用。从物质上的韧性和满足来讲,他与松树和石头可以称兄道弟。有一次,我问他到了夜里有时会不会感到累,因为毕竟整天在干活儿;他带着一脸真诚和严肃,回答我说:“天知道,我活这么大从来没有累过。”但是那个知识方面的和所谓的“精神性男人”在他身上仍在熟睡,如同一个婴儿。他只是接受了那种纯真和不图效果的教导,天主教神父用这种方式启发土著居民,小学生因此永远达不到意识行为的程度,只是达到了信任和崇敬的程度,一个孩子没有被培养成男人,他依然是个孩子。大自然创造他的时候,她赋予他一个强壮的身体并且让他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满足,并且在他的每一个侧面用尊敬和信任支持他,因此他可以活到七十岁还是个孩子。他很率真,不谙世事,什么引进的话用在他身上都不合适,或不如你向邻居介绍土拨鼠那么容易做到。他还得对自己进行发现,如同你逐步发现他一样。他不会充当任何角色。人们付给他工钱,这样帮助他吃饭穿衣;但是他从来不和人们交流看法。他是那么简单,那么自然的谦卑——如果从不雄心勃勃的他可以称作谦卑的话——这种谦卑在他身上算不上明显的品质,他自己也发现不了这点。更加智慧的人在他看来就是神仙。倘如你告诉他这样一个人正在走来,那么他真的认为如此重大的事情和他没有任何关系,重大的事情自有重大事情的道理,还是让人把他忘掉算了。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赞扬的声音。他对作家和传教士特别尊重。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创造奇迹。在我告诉他我写过不少东西时,他想了好长时间,以为我的意思是说我的字写得很不错,因为他自己的字写得就相当不坏。有时候,我看见他的故乡郊区的名字写在公路旁的雪地上,很漂亮的字体,还标上正确的法语重音记号,于是我便知道他从这一带走过。我问他是否想过把他的思想写出来。他说他曾经为那些不识字的人读过东西,写过东西,但是从来没有尝试写写思想——不,他做不到,他不知道怎么开始动笔,那会要他的命的,还有写作的同时得注意别把单词拼写错了!
我听说,一个著名的能人和改革家问他,他想不想让这个世界发生改变;可他突然令人吃惊地咯咯笑起来,用他那种加拿大口音说,他过去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我喜欢这世界,它够好的。”哪个哲学家要是和他相处一下,会得到许多东西。在一个陌生人看来,他看样子对普通的东西一无所知;然而我有时在他身上却能看到一个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人,而且我不清楚他是否像莎士比亚那么智慧,或者像孩子一样单纯天真;是否知道他具备一种良好的诗意的意识,还是认为自己愚不可及。一个镇民告诉我说,他看见他悠闲自在地在村子里走动,带着他那顶严严实实扣在头上的帽子,自管自地吹着口哨,使人不禁会想到乔装打扮的王子。
他只有一本历书和一本算术书,他对后一本书完全称得上是专家。前一本书在他看来是一部大百科全书,他认为这本书包含了人类知识的精华,在某种程度上它也的确如此。我喜欢就当今之日各种改革主张问问他的看法,他从来都是用最简单最实际的眼光看待这些问题。他过去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问题。没有工厂他能过下去吗?我问道。他过去一直穿家庭纺织的佛蒙特州灰色土布,他说,他穿着很好。没有茶和咖啡他受得了吗?这个国家除了水还供应什么饮料吗?他过去把铁杉叶子泡在水里饮用,而且他认为在天热的时候喝这种东西比水好得多。我问他没有钱能不能生活下去,他列举了钱带来的方便,表达之贴切如同对这种制度起源的大多数富于哲理的描述一样,正好与“金钱”[7]这个词的词源不谋而合。倘若他的家产是一头牛,他希望到商店里去买些针线,那么他认为每次都拿牛的一部分作抵押,那才叫又不方便又难办到呢。他能够为许多制度作辩护,比哲学家还强,因为,他为它们辩护的说法都与他本人有关系,说出了它们之所以成为制度的真正理由,而且他想不出还会有什么别的理由。又有一次,听了柏拉图关于人的定义——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还听说有人拿来一只拔掉毛的公鸡,声称它就是“柏拉图的人”,他立即指出一个重要区别是公鸡的膝盖的弯曲方向不一样。有时,他会大声叫道:
“我是多么喜欢聊天啊!天哪,我可以整天不停地说话!”有一次,我好几个月没有看见他了,问他对夏天有没有新的看法。
“老天爷,”他说,“一个人必须干活儿,像我一样,如果他不把他已有的看法忘掉,他会干得不错的。也许与你一起锄地的人打算和你比试一番呢;天呀,你的心思必须在干活儿上;你得想着杂草。”另有一些时候,在这样的场合,他会首先向我提问,问我有没有什么改进。冬季的一天,我问他是不是总是自我感到满足,希望在他的内心找到一种代替那位神父的东西,找到更高的生活动机。“满足!”他说,“有些人满足这件事,有些人满足另一件事。一个人,也许,如果他得到足够的东西,那他会整天坐着,背烤着火,肚子顶着餐桌,老天爷!”可是不管怎么动脑子,我永远无法让他说说关于物质的精神看法;他看样子想得出来的最高看法也是一种简单的方便,如同你指望一只动物所喜欢的那样;这一点,从实用的角度看,是多数人的真实写照。倘若我对他的生活模式提出什么改进,那么他会干脆地回答说,晚了,来不及了,毫无遗憾的迹象。但是他坚信忠诚以及其他这类美德。
某种积极的原创性,不管多么微不足道,你可以从他身上看出来,而且我偶尔还发现他为自己想事,表达他自己的看法,这是罕见的现象,我愿意每天跑上十英里路去观察这种现象,因为这等于见习一下许多社会制度的起源。尽管他有些犹豫,不能够十分清楚地表达自己,然而他总是在言谈话语里有一种经得起推敲的念头。而且,他的思想非常原始,与他的动物性生命非常合拍,虽然要比仅仅有学问的人的思想更加前瞻,但是对任何事情的想法都不够成熟,不值得进行报道。他说,在生活的最底层也许有天才人物,不管他们的身份多么长久地低下,斗大的字不识一担,但是他们总是有自己的见解,不装模作样,摆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他们像瓦尔登湖一样被人认为深不见底,尽管他们也许是黑暗而泥泞的。
许多旅行者离开他们的既定路线,来看我和我的房子的内部,而且找个借口来造访,要一杯水喝。我告诉他们我喝湖里的水,并用手指向湖里,一边给他们提供舀水勺。虽然住得这么远,可是我还是每年都接待来访的人,这种情况大都在四月一日,大家都想出来活动活动;我生来就有几分运气的,尽管我接待的来客中难免有些怪里怪气的人。济贫院或者别的地方来的缺心眼儿的人也来看我;不过我想方设法让他们把所有的智力都展示出来,让他们向我说实话;在这样的场合,智力往往会成为我们谈话的话题;这样一来我便得到了补偿。我发现,他们中间一些人还是很有智慧的,一点不比所谓穷人的监督人或者城镇管理委员会成员差多少;他们都认为世道大变的时候到了。说到智力,我明白了缺心眼儿的与全心眼儿的没有多大区别。有一天,说来有点特别,一个不怎么讨厌却头脑简单的人来看我,我过去倒是经常看见他和别的一些人像篱笆一样,在田地里要么站着,要么坐在箩筐上,一边放牛,一边自个儿消遣,这次竟然表示要和我一样生活。他告诉我,他这人“智力上非常不行”,讲得极其简单却不乏真实,那劲头远远超出了所谓的“自卑”,或者说穿了比自卑还自卑。“智力上非常不行”就是他的原话。上帝把他创造成了这副样子,可他也认为上帝关心他和关心别人一样。“我历来就是这个样子,”他说。“从小就这个样子;我从来就没有什么脑子;我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的脑子不够用。这是上帝的意志。”他就在我跟前,证实了他的话说得没错。他在我看来是一个形而上学的谜语。我难得遇到这样深有自知之明的人——他的话那么简单,那么诚恳,那么真实。一点没有错,他越是做出自卑的样子,他便越显得高人一等。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是一种明智之策的结果。看起来,在这个智力不足的贫民所建立的真实而坦率的基础上,我们的交谈可以顺利进行,达到了比与智者交谈更好的效果。
我还有一些客人,他们却算不上普通的城镇穷人,可他们应该算是贫民。换句话说,他们应该算作世界的穷人;这些客人不求你好客,但对你的多献殷勤确实很在乎的;他们急于得到你的帮助,变着法子让你明白他们已经下了决心,一件事,那就是他们永远不帮助自己了。我要求来客别饿着肚子来拜访我,不管他是否具备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胃口,也不管他是如何得到这样的好胃口的。乐善好施的对象不应该是客人。另有一些客人不知道他们的访问早已经结束,我离开去做我的事情了,他们还坐着,那么我回答他们的话便显得越来越遥远,越来越遥远。具备不同层面智力的人几乎都在候鸟迁移的季节来访问过我。有些人智力高于他们知道如何运用的地步;带着种植园里的举止逃亡的奴隶,如同寓言里的狐狸,仿佛听到了猎犬在追踪他们,看着我一副恳求的样子,好像在说——啊,基督教徒,你会把我送回去吗?
这些人中有一个真正逃亡的奴隶,我帮助他向北极星的方向逃跑去了。有的人只有一个念头,如同一只母鸡领着一只小鸡,或像母鸭领着一只小鸭子;有人具有上千个念头,头脑杂乱无章,如同那些生来要照顾上千只小鸡的母鸡,那些小鸡全都在追逐一只小虫子,在每天早上的露水中就会丢掉一二十只——这些小鸡于是变得羽毛不整,脏兮兮的;有些人具备许多看法,却没有长腿,像一条智力的百足虫,让你看了浑身生出鸡皮疙瘩。有人建议预备一本书,让来访者把他们的名字写在上面,如同白山那里的做法一样;可是,天哪!我的记忆力惊人,用不着多此一举。
我不能不注意到我的诸多来客的一些特点。女孩子、男孩子和年轻女子通常喜欢到树林里去。他们看湖水,看野花,把他们的时间过得很有味道。生意人,甚至农场主,想到的只是孤独,只是没有生意可做,认为我住得太偏僻,这不方便,那不方便;尽管他们说他们喜欢偶尔在树林里随便走走,但是显然他们言不由衷。浮躁不安的人哪,他们的时间统统用来谋生或者维持生活;口口声声不离上帝的牧师们,仿佛他们把这个话题垄断了,因此对各种各样的观点就难以容忍了;医生、律师以及在我外出时来窥探我的碗橱和床具的不安分的家庭妇女——某某太太怎么知道我的床单没有她家的床单干净呢?——还有早已认为跟着职业的老路走最安全的不再年轻的年轻人,他们这些人全都说照我目前的状况不会有多大出息。是啊!麻烦就在这里。老迈的、体弱的以及胆小的,不论年龄和性别,念念不忘的是生病、飞来横祸和死亡;在他们看来,生活似乎充满危险——可是如果你不胡思乱想,危险又在哪里呢?——他们认为一个处事谨慎的人应该精心选择最安全的居住地点,因为住在那里某某医生可以随叫随到。在他们看来,“村子”按字眼讲,就是“村里”有“子民”共同生活的意思,一种共同防御的联盟,你可以想见,他们去采摘乌饭树浆果都要带着药箱的。这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还活着,他会死亡的危险总是有的,不过由于他处在死亡与活命同时存在的境地,这种危险一定允许相对少一些吧。一个人,快跑有多少危险,安坐也有多少危险。最后,还有那种把自己打扮成改革者的人,所有来客中最烦人的一种,认为我是在不停地唱歌——
我的房子我亲手修筑
我建造的房子我来住;
但是他们并不知道第三行诗句是——
这些人让人不能忍受,
烦死了那造屋的住户。
我不怕猛鹞找上门来,因为我没有养鸡;但是我害怕盯着人的猛鹞。
比较最后这种人,我还有更令人愉快的来客。孩子们来采摘浆果,铁路工人星期天早上穿着干净的衬衫来散步,渔人和猎人,诗人和哲学家,简而言之,所有诚实的朝圣者,纷纷来到树林里呼吸自由的气息,真正把村子留在了身后,而我随时向他们打招呼:“欢迎,英国人!欢迎,英国人!”因为我过去和这个种族交往过。
- 古希腊古罗马神话里的三只猛犬,看守冥府的入口。
- 斯宾塞(Edmund Spenser,1552—1599),英国诗人,以长篇寓言诗《仙后》著称,另有诗作《牧人月历》、《结婚曲》等,在语言和诗歌艺术方面对后世英国诗人产生了深远影响。
- 温斯洛(Edward Winslow,1595—1655),北美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开拓者,曾三次任该殖民地总督(1633—1634,1636—1637,1644—1645),乘“五月花”号船移居新英格兰(1620),为英国清教徒移民领袖之一。
- 马萨索伊特(Massasoit,1580—1661),北美万帕诺亚个印第安人首领,各部落的大酋长,1621年白人乘“五月花”号抵达普利茅斯后,他与移民订立和平协议,彼此友好相处,直到他去世。
- 黑海边上的一古国。
- 古希腊神话中人物,在特洛伊战争中被赫克托耳所杀,后阿基里斯为他复仇。下面引用的是荷马《伊利亚特》里的一段诗文。
- 原文是拉丁文:pecunia,本意是“牛”。
本书评论